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實施方案
冬季歷來是火災的多發期和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高發期,為進一步加強冬季防火工作,認真落實公安部關于“堅決將火災隱患解決在火災發生之前”、“堅持不懈狠抓預防,在消除各類隱患上下功夫”的要求,深刻吸取“9.20”深圳龍崗舞王俱樂部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工作,從源頭上凈化全區消防安全環境,嚴密防范,減少火災事故發生,防止“小火亡人”火災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深入貫徹《消防法》和公安部、局相關文件精神為主線,以提高消防工作社會化管理水平和公眾消防安全素質為支撐,以防控重(特)大火災、實現全區消防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為目標,按照排除隱患、加強宣傳的工作要求,堅持宣傳、排查與整治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牢牢掌控力克火災隱患的主動權,切實增強檢查治理的強制力和懲處的威懾力,傾全力在指導和推動冬季消防檢查治理工作中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以強大的消防宣傳態勢,創造良好的消防宣傳氛圍,為云巖區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條件。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冬防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對冬防工作的開展進行指導和督查。
組 長:湯慧勇(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吳坤玲(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周永斌(區公安分局政委)
成 員:各街道(鎮)、三馬片區各街道辦事處籌備組、區政府各相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楊新貴、劉華同志兼任,具體負責冬防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聯系電話:)。
三、工作目標
冬季防火工作期間,全區不發生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和亡人火災事故,降低火災發生起數和火災損失,保證冬季期間的消防安全。
四、檢查范圍、任務及分工
(一)檢查范圍
1. 人員密集場所。商場市場、賓館酒店、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以及易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單位;
2.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危險化學物品的單位;
3. “三合一”建筑。在生產、儲存、銷售經營可燃物品的建筑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單位;
4. 轄區社會單位“六小”場所。小門面、小工廠、小旅社、小飯店、小酒吧、小作坊和村(居)民區。
(二)檢查內容
1.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別是單位用火用電用氣等規章制度、夜間值班巡查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健全落實,按章執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2.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否按要求準確劃定,轄區單位是否納入監管視線,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監督管理責任、權限、分工是否明確到位,有無失控漏管;
3. 人員密集場所單位消防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具、事故廣播系統是否完整好用;
4. 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栓系統、防排煙設施、防火卷簾、防火門是否正常運行,建筑滅火器材是否按要求設置;
5. 各單位消防教育宣傳培訓是否到位。單位員工、居民、村民是否了解掌握報火警、火場逃生自救、撲救初期火災等消防基本知識和技能;
6. 各單位的消防應急滅火救援疏散預案是否制定并組織演練。
(三)任務分工
1. 區工商分局:負責對商場、市場進行檢查;
2. 區文體局:負責對文化娛樂場所進行檢查;
3. 區衛生局:負責對區屬醫院及社會醫療單位進行檢查;
4. 區教育局:負責對區屬中、小學、幼兒園和社會民辦的午托園(班)進行檢查;
5. 區旅游局:負責對轄區賓館、飯店,景區、景點進行檢查;
6. 區安監局:負責對化學危險品行業、單位等進行檢查;
7. 區人防辦:負責地下商場、大型地下停車場的檢查;
8. 區民宗局:負責區內各宗教場所的檢查;
9. 區民政局:負責社會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等場所的檢查;
10. 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公眾聚集場所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