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做好農村工作的幾點體會
必須在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中教育群眾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以來,農村廣大群眾的民主意識越來越強,要求民主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作為基層干部要盡快適應民主法制進程的要求,保護和利用好群眾的民主熱情。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關系到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關系到促進農村各項改革和建設事業的全面發展,關系到農村的穩定,是確保農村長治久安的“法寶”和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有效手段。但是,實踐中一些群眾只講個人權利,不盡責任和義務,有的甚至打著民主和法制的旗號瞎折騰。這就要求基層干部必須在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中教育好群眾。一方面干部必須自覺講求民主依法施政。自覺學法、懂法、用法,依法依規辦事;運用法律的手段和程序公道、公正地解決和處理農村出現的各種糾紛和矛盾;運用各種載體和有效形式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將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認真執行和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處理好黨的領導同村民自治的關系,處理好還權于民同如何把黨和國家的政策變成群眾自覺行動的關系。另一方面干部必須在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過程中教育群眾。教育群眾不是管住群眾,而是讓群眾知法、懂法、守法,讓群眾知道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教育群眾就是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文明程度和法制觀念;教育群眾就是通過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的機制把基層民主納入法制化軌道,使群眾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和程序內履行民主權利,不致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全過程中,只當“裁判員”不當“教練員”,同時進行全程指導和監督,教會群眾怎樣講民主;敢于碰硬,敢于依法嚴懲那些無視村規民約、無視法律法規、損害多數群眾利益的“村霸”、 “刺頭”,利用反面教材教育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