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區購房協議(精選3篇)
重慶萬州區購房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坐落于___重慶萬州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
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 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重慶萬州區購房協議 篇2
賣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快遞或掛號信郵寄至上述地址即視為送達,收件人拒收或未簽收導致退回的,也視為遞達。)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深圳市 單位物業(下稱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產證編號為 .
二、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尚未辦理出商品房房地產證,雙方均清楚該房地產上述產權狀況,且確認該房地產是以現狀并按套定價出售,買方已檢查或已售權代表為檢查該房地產。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履行合同。
1、若該房地產辦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產證后即無抵押或其他權利負擔(即屬買方已向開發商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情形),則雙方須按第三條規定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若該房產辦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產證后處于抵押狀態,則賣方應于 年 月 日前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賣方需委托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的,需于辦出一手商品房房產證后 日內出具全權委托公證給擔保公司,贖樓費用由 方承擔,同時買方須協作賣方辦理贖樓手續,即須依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款項并辦理有關手續。
三、該房地產轉讓成交價為 幣 元整(小寫: )。(此價不因測繪面積的變化而變化,且包括賣方已支付的裝修費、維修基金、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寬頻網絡等設施的初裝開通費、入住費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附房出售的設施物品的價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定金 幣 元整(大寫: )為第一部分樓款。支付方式為以下第( )種:
1、買方須于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交納定金 幣 元整(大寫: ),并須于賣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向賣方補交定金余額 幣 元整(小寫: )。
2、買方須于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一次性交納定金 幣 元整(大寫: )。
(二)。 幣 元整(大寫 )為第二部分樓款。付款方式為第( )種:
1、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樓款須在賣方辦理一手房地產證之日起 日內付清,付清款項之日起 日內,雙方須簽署《東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并到國土部門辦理過戶遞件手續。
2、銀行按揭付款:
(1)上述第二部分樓款中買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 幣 元整(大寫: (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書為準)支付給賣方,辦理按揭所需費用由買方自理,否則視為買方違約。買方需于 年 月 日前申請按揭,賣方須無條件配合買方提交申請按揭所需法律文書,雙方均不得借故拖延,否則視為違約。
(2)買方須在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款(除以付定金外 幣 元整大寫 )(根據實際貸款金額多推少補)存入雙方指定銀行帳戶監管。
(3)在銀行出具貸款承諾書之日(若賣方需贖樓的,則在贖出房地產證原件并注銷抵押登記之日)起 日內,雙方須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并辦理遞件過戶手續。在遞件回執載明的答復日期之日起 日內,買方須到國土局等相關部門辦理完交納稅費及領取房地產證的手續。領取房地產證當日,買方須到相關部門辦理按揭貸款的抵押登記手續。
四、放款時間、方式:
1、領取買方名下的新房地產證后,雙方即將買賣合同、新房地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提交給監管機構,監管機構審核無誤后將監管之樓款(預留總樓款的5%即 幣 元整(大寫: )整作為尾款,待確認交房并結清所有費用后劃到賣方帳戶)。
2、如買方辦理很行按揭,則銀行承諾之貸款金額由貸款銀行按約定時間支付給賣方。
五、稅費承擔:
⑴查檔費:⑵調檔費;⑶契稅;⑷印花稅;⑸產權登記費;⑹貼花;⑺房地產交易服務費;⑻營業稅;⑼城建維護稅;⑽教育附加費;⑾個人所得稅;⑿土地使用費;⒀土地增值稅;⒁評估費;⒂按揭手續費;⒃贖樓費用;⒄合同交易工本費;⒅公證費;⒆其他 .其中賣方支付上述: 款項,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繳納。買方支付上述 款項,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繳納。若出現約定之外的稅費及因政府出臺新的規定而使上述約定的稅費額增加,則由雙方按政府規定各自支付。
六、賣方須在 時將該房地產交予買方使用。交樓前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房地產之雜費(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管理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及土地使用費等)。
七、賣方保證對該房地產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同時保證賣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手事宜,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清還及抵押等事宜,賣方應在簽署《東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前清理完畢,并保證轉讓后買方無需負責,否則賣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八、違約責任
1、 如買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條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順利完成,則已付定金將由賣方沒收,而賣方有權再將該房地產轉讓予任何人,唯賣方不可再為此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
2、 如賣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條款將該房產售予買方,則賣方須返還賣方雙倍定金予買方以彌補買方之損失,唯買方不可進一步要求賠償或逼使賣方履行此合同。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內容必須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視為無效,自雙方或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取代任何過往之雙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及協議。且合同雙方對每一條款之含義均清楚明白并無異議。
十一、特別委托:雙方互相向監管機構提供并確認以下帳戶,若交易過程中一方不能親自領取某些款項。則監管機構或對方可將款項打入以下帳號即視同本人已收到。
賣方帳號:開戶銀行: 銀行 支行 開戶名 帳號
買方帳號:開戶銀行: 銀行 支行 開戶名 帳號
十二、雙方此后簽署的國土局版本《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之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十三、備注(備注條款內容與前述條款內容不一致,以備注條款為準);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慶萬州區購房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
1、雙方業已對所售房產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溝通和交流;
2、在乙方支付完畢全部房產款項后,雙方依照本合同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按照該合同辦理房產權證。
為此,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狀況
甲方將位于蘭州市西固區西固中路478號“辰光金座”小區,房號為幢單元號房,面積為平方米商品房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雙方同意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款,該房屋單價為每平方米元(大寫),總金額(大寫)。
2、上述價款不包括交易、權證等所需的其他稅金和費用,法規規定由甲方承擔的甲方承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協議簽定后5日內乙方支付(大寫),剩余款項于20_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2、上述款項全部結清后,雙方在10日內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據以辦理房產權證等相關手續。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付款五日內,將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應當按照逾期金額每日支付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協議解除協議時相關事項的處理
1、因乙方逾期付款而導致甲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只需書面通知乙方即可將本協議解除,而無需再經法律程序解決。
2、甲方于本協議解除后一個月內,將乙方已支付的購房款在扣除乙方應承擔的的違約金(按總房價款的15%計算)及房屋折舊后,將剩余的款項返還給乙方。若乙方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應當進行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將損失在上述款項中扣除。
3、本協議解除后,乙方應將房屋立即交付甲方。若乙方已對房屋進行了裝修,在不損毀房屋的情況下能夠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與房屋附著一體不宜拆除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第七條其他約定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日期:20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