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購房合同(精選3篇)
安陽市購房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座落于安陽市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單位,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號為;____________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則加倍賠償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簽訂購房合同、付清房款,則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四條 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元。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____________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______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___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定于_____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雙方定于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甲方應在_____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____________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評估價值□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后___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2、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3、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______
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1、提交安陽市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執一份,乙方留執一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陽市購房合同 篇2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安陽市購房合同 篇3
甲方(賣房方) 身份證 乙方(買房方) 身份證
甲方是拆遷安置戶,現有部分富余戶頭(拆遷安置房購買權)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只轉讓戶頭(拆遷安置房購買權),每個戶頭含安置面積 平方,甲方戶頭人員名單 共 人,委托代理人為 ,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出售本戶頭簽訂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戶頭的產權共有人同意,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當即付清戶頭轉讓費,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憑安置選房順序號辦理選房購房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 按照鎮政府拆遷安置房的價格,房款由乙方直接交于安置房收費點(發票戶名是甲方的)。
三、 轉讓后房屋所有權屬于乙方,乙方無論是否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有權將此房屋轉讓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異議進行阻擾。乙方以甲方名義繳納的購房款票據以及甲方名義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均交由乙方保管,作為乙方對此房屋所有權的證據。
四、 在政府允許辦理房產證時,應主動聯系乙方,甲方在可以辦理之日起一月內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逾期辦理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第五條違約責任處理。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見證人: 身份證: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