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門鎖及配套產品購銷合同(精選3篇)
電子門鎖及配套產品購銷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就創佳電子門鎖及配套產品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產品種類數量及價格:
二、付款方式:
本合同一經簽定,需方即支付供方總貨款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生效。供方安裝人員進場施工,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需方即支付供方余款¥:23500元。貨款未結清前,貨物的所有權歸供方。
三、交貨地點及日期:供方收到需方定金12天后,按需方指定時間交貨。交貨地點:西農驛站酒店
四、交貨要求:按廠方樣品。
五、包裝要求:標準包裝。
六、工程安裝:由供方安裝。需方負責木門開孔、保證門鎖安裝的連續性,并解決供方安裝人員的食宿及來回路費。
七、調試及培訓:由供方安裝,調試及培訓。
八、驗收標準及方式:以100%的開門為驗收合格標準。安裝完畢兩天內驗收,兩天內未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九、維護:兩年內門鎖全部免費保修。如出現質量問題需方解決不了,得到需方通知后,供方技術人員盡快到達現場,并解決問題使需方能正常使用。若人為因素造成損壞的,均不屬于保修范圍,但可收取成本費進行維修。兩年之后的維修收取成本費。
十、違約責任:按《民法典》執行。任何一方違約后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本著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門鎖及配套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海參苗種的銷售和海參成品的回購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給乙方海參大小為____規格的苗種___頭,每頭的單價為___元/頭,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余款甲方在乙方海參回購時應付的貨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雙方約定,海參成品在2兩以上的,甲方必須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購。
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參苗種款全部結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在______元/斤以上的價格銷售給其他客戶。
三、甲方同時承諾,為幫助乙方度過臺風季節和貝類繁殖高峰期的危險,2兩以下的海參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購,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
同時,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參苗種款全部結清,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銷售給其他客戶。
四、苗種、成品的規格:苗種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品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苗種交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種、成品驗收地點:均在嵊泗縣海一方水產有限公司內。
交、提貨方式:由乙方自行負責苗種、成品的運輸和費用,甲方給予技術服務。
六、結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貨時現金或轉帳一次性結清。
七、甲方免費負責技術服務,乙方需要邀請甲方到場服務的,甲方應當到場,產生的費用(交通、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甲方如不能按照規格提供苗種,或提供苗種的數量不足,乙方為此付出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如不能按照規范管理養殖,為此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并不解除對賒欠余款的承擔。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處理成品海參的,要承擔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嵊泗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門鎖及配套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希望乙方,且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產品維護及相應的技術服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維護及相應技術服務之事宜,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對甲方電腦建檔并存檔
2.計算機操作系統及應用軟件維護
3.桌面電腦系統優化
4.操作系統補丁
5.定期電腦硬件巡檢、維修
6.局域網系統優化
7.計算機病毒查殺、防病毒軟件的銷售、安裝、調試、升級、病毒預告
二、服務的提供
1.服務地點:上海市 。若甲方更改服務地點的,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承擔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2.服務方式
電話服務:
乙方開設服務熱線,電話號碼:。熱線電話的服務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八個半小時(9:00—17:30)。乙方通過熱線電話答復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
上門服務:
12次應急上門服務:甲方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乙方報修,告知故障內容。乙方應在接到報修后四小時內到達甲方故障現場,并在到達現場之后一個工作日內排除故障,恢復網絡正常運行。如遇特殊故障、重大故障或突發事件致使乙方無法按時修復的,應在發現上述故障或事發后6小時內通知甲方并告知故障可以排除的日期。
3.軟件提供——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所使用的軟件均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所有軟件的來源、權屬均合法、有效,乙方使用該些軟件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利益,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三、服務費用
1.基本服務費
l桌面個人電腦每臺每年600元,共計5臺3000元;
l其他外設按照pc計算,共計1臺600元;
l企業郵箱每個每年 60元,共計4個240元
以上合計優惠價每年3500元。
2.材料費
乙方提供服務所發生的材料費,按市場價為準,由甲方承擔。
3.數據備份、恢復業務,可以另行購買服務包,或購買數據恢復應急服務;
4.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應急服務按如下標準收取:應急服務pc數在5臺及以下,加收應急服務費xx年。
3.本合同因下列原因終止:
(1)合同期滿;
(2)雙方書面協商一致提前終止;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已無法達到或者一方已經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4)任何一方嚴重違約的,另一方以書面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
(5)其他法律規定或者雙方同意的原因。
4.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終止不影響其他條款的繼續有效。本合同的部分終止或全部終止不影響一方對另一方違約責任的追究,也不影響任何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十、合同轉讓
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論該第三方是否與其有關聯關系。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本合同規定的費用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天的金額為遲延部分的千分之五。
2.若甲方遲延支付任何一筆款項超過60天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供服務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任何一方違背第四條規定的保密責任或者第五條中第(5)項承諾的,應當承擔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情形的均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任何一方有嚴重違約行為的,另一方可以書面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爭議解決
1.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2.若自爭議產生且為雙方所共知之日起60天內仍未書面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提出申請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其他
1.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的任何部分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效力與本合同相同。
3.本合同所記載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就本合同規定事項經協商后達成的專門規定,并非任何一方提供之格式條款合同。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就本合同所規定事宜進行協商而達成、簽署的承諾、意向書、備忘錄、協議、合同或其他任何的書面文件或口頭約定均失效。
5.本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如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自動延續至下一周期。
甲方:上海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