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屋認購合同(精選3篇)
公司房屋認購合同 篇1
鑒于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對房屋的具體情況尚無明確知情,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買受人支付元定金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銷售許可:根據建設部《城市商品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買受人進行房屋預售應當具備并且已經具備如下條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號碼為:
2、出賣人已經辦理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號碼分別為:
3、經過房屋銷售許可機構的批準,取得房屋預售(銷售)許可證號碼為
二、廣告承諾:
1、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年月日刊登在報第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
2、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3、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于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
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于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三、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市區(縣)路號樓層室,目前處于正在施工(或已經完工)的狀態,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房屋所在樓房共有單元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單元層,朝向為。
四、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樓戶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重新選擇了目前本合同所約定的房屋;
如果買受人發現原選住宅的認購合同晚于本認購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與欺詐,出賣人應當向支付買受人的違約賠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違約金,或總額不低于10萬元的補償款。
五、房屋面積:房屋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平方米,室內墻體面積為平方米,分攤的共用面積為平方米。
六、房屋價格與交付:
1、基本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為每平方米元,按建筑面積計算為每平方米元;
2、價格穩定:出賣人承諾在認購合同簽訂后半年內相同戶型的價格不得降低,同時亦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以多種價格中最低的價格結算價款。
3、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年月日,廣告所承諾的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年月日。
七、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1、協商時間:雙方承諾將于年月日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并將于年月日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2、合同內容:《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具體內容包括建設部示范文本的內容、出賣人提出的附加條款、買受人提出的附加條款、雙方認為應當簽訂的其他條款;
3、買受人義務:如果出賣人有證據證明買受人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到達銷售現場并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則視為買受人違約;
4、出賣人義務:如果買受人有證據證明買受人或者代理人已經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到達銷售現場,但出賣人未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5、無過錯:如果雙方均未同意對方提出的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最終未能簽訂,或者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則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履約責任:
1、權利瑕疵:如出賣人在本認購合同簽訂前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前,將房屋出售或者抵押給其他第三人,則出賣人除返還雙倍定金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的1萬元損失;
2、買受人違約:如果發生買受人違約的行為,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元定金將歸出賣人所有;
3、出賣人違約:如果發生出賣人違約行為,出賣人承諾將在三天內將買受人支付的雙倍定金元以現金形式支付給買受人,否則每延遲一天將支付300元違約金;
4、雙方均未違約:如果雙方未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達成最終協議,則出賣人承諾將在三天內將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定金元以現金形式支付給買受人,否則每延遲一天將支付500元違約金。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雙方簽字蓋章且買受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如雙方發生爭議,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出賣人:買受人:
出賣人代表:買受人代表:
年月日
公司房屋認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誠信、自愿、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下列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按規定其享有的住宅區__________號樓房屋認購權免費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m2(實際面積以,甲方認購條件的規定為準),房屋樓層屆時由抽簽決定。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購房款以及因購買房屋所產生的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車庫、車位,底下車位的認購權一并歸乙方。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再因為房價的變動而收回免費轉讓權。
2、甲方在乙方繳納和辦理房屋相關手續的過程中本著有好的原則,幫助乙方進行辦理。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首其購房款15萬后獲得約定房屋的認購權。
2、房屋以后的價格變動和甲方沒有任何的關系。
3、乙方在繳納第二筆房款時,如遇不能更名的情況下。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進行貸款。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其它事項
1、在履行協議期間,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協議秘密,不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或麻煩。
2、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甲乙雙方都有及時提醒對方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履行,所履行的權利、義務完成后,本協議即行終止。
4、其它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房屋認購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誠信、自愿、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下列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按規定享有的資房)建筑面積住宅區(2m房屋一套,(實際面積以甲方認購條件的規定為準)認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約定轉讓費為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簽訂協議當天,乙方將轉讓費和甲方已支付給房地產開發商的認購金元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三條:購房余款以及因購買房屋所產生的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車庫、車位,底下車位的認購權歸乙方。第四條:房屋的具體位置及樓層按照確定。
第五條:按照規定,購房合同戶主填表寫甲方姓名。共同所有人為乙方指定人。如果能夠按照更名方式實現產權轉移的,雙方同意按照更名方式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注:產權轉移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不能夠按照轉移的,甲方以饋贈方式贈與乙方。更名方式實現產權相關規定的辦法元,共計(人民幣)
第六條: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一次性享有房屋認購權轉讓費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轉讓費時開具收條,移交單位有關房屋認購權的一切原始單據及房屋規劃,設計圖等資料,由乙方開具收條。
2.按照開發商和間內繳納購房款,相關費用和辦理相關的房屋認購手續。
3.協助乙方辦理購房款手續,但實際購房人為乙方,協助乙方做好房屋的過戶或更名事宜。
4.不再分享乙方因房屋價格變動所得收益。
5.甲方如有違約情況發生,應按照房款(含轉讓費)的雙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6.甲方已收后,不能轉讓甲方名下該房給其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7.甲方名下的該期房具體位置及樓層一經確定,甲方不能擅自更換。否則視為違約。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交清各種費用,辦完相關手續后獲得約定房屋的認購權,并根據甲方在校資格及對應的選房規定選擇房屋的位置、面積及樓層。
2.承擔因房屋過戶或更名產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如有違約情況發生,應按照房款(含轉讓費)的雙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4.乙方在付完轉讓費后不能繼續履行協議,不能繼續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按量繳納購房款,相關費用和辦理相關的房屋認購手續的,視乙方違約。
第八條:其它事項
1.若按政策和法律規定房屋不能通過更名方式完成產權轉移,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產權歸乙方所有。
2.在履行協議期間,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協議秘密,不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或麻煩。
3.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甲乙雙方都有及時提醒對方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得到了甲方合法繼承人的認同。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履行,所履行的權利、義務完成后,本協議即行終止。
5.因不可抗力、戰爭、非甲乙雙方原因等因素造成協議標的房屋的損毀,本協議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承當責任。
6.其它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證明人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