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律師推薦(通用3篇)
購銷合同律師推薦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購銷 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及數量(或見合同附件)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二、貨物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照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按供方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三、合同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定金。
2、設備到達交貨地點或需方提貨時,經需方指定人員步檢驗后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 %。
3、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并經需方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
4、需方未支付全部貨款時,供方保留該批貨物的所有權,若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供方有權不經需方同意,直接處理該批貨物。
五、交貨:
(一)、交貨日期:供方收到定金后 個工作日。
(二)、交貨按照下列 方式辦理
1、供方送貨
2、供方代運
3、需方自提自運。
(三)、運輸方式: 。
(四)、交貨地點: ,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五)采用供方送貨或供方代運方式交貨的,貨物送到指定地點后,因需方原因無法及時收取、安放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的,由需方承擔一切責任,若給供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需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 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需方逾期提貨的,需方承擔逾期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六、安裝:貨到目的地后,由 方負責安裝事宜,由 方承擔安裝費用,需方須積極配合安裝工作。
七、貨物的驗收:需方在收到貨物后,有異議的,應該在收到的貨物的 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否則視為合格。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貨物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方為有效。
2、需方逾期付款超過 日,供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需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不可抗力是指戰爭、臺風、地震、水災、禁運、罷工等以及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十、違約責任:
1、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2、供方逾期交付貨物的,逾期按合同總價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同意選擇如下( )方式解決該爭議。
1、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供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一份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簽訂時間:20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需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購銷合同律師推薦 篇2
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公司(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師,就貴司與我委托人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一事,鄭重致函如下:
貴司因買賣合同尚欠我委托人貨款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付款期限已過。但至今,我委托人仍然沒有收到貴司的這筆貨款。
本律師認為:貴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已經構成對我委托人的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我委托人的全部損失。
鑒此,本律師鄭重向貴司催告:希望貴司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履行合同付款義務。如果貴司再不付款,我委托人將訴至法院。屆時貴司須向我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我委托人的全部損失;并且須承擔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
另外,友情提醒貴司:江蘇省企業信用征信中心已經開始從司法機關征集企業及個人信用信息,并且這些信息是向金融機構和其他社會公眾開放的。我們相信貴司肯定和我們一樣,也不希望這種有損貴司信用的事情發生。
因此,望貴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給予書面答復,并切實履行合同付款義務。請思之慎之,以免訟累!
順頌商祺!
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購銷合同律師推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均是從事法律工作,為了更好的為當事人服務,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律師之間的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本著十分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并履行。
1、甲方的異地業務給乙方代理的,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負責接待,盡責商談并簽訂委托合同,由乙方為主,負責代理當事人的委托事項,甲方為輔予以配合。乙方在與當事人接洽完畢的當日,應當將接待的情況通過電話、郵件或者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存在多次與當事人協商或接待的,也應當在每次結束的當日將情況以電話、郵件或者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已經簽訂委托合同的,應當在當日將簽訂的委托合同、授權委托書、當事人公司或身份信息等以信件、傳真或者郵件的方式給甲方一份,并簽上乙方的名字。
當事人確定由甲方為主,負責代理當事人的委托事務的,乙方為輔予以配合。
2、由乙方為主做的合作業務,由乙方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簽訂委托合同,可以由乙方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其他律師代理、或乙方與其他律師共同代理;甲方已經簽訂委托合同,乙方可以接受轉委托的法律事務。
3、簽訂委托合同的一方應在授權委托權限內,依據事實和法律,認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保證出庭參與仲裁、訴訟或參與其它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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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等。授權委托書與當事人另行簽訂。一方在代理當事人委托事項過程中知悉的商業信息、商業秘密必須嚴格保密。
4、代理方代理的方式包括電話、傳真、發送律師函件、調解、和解、協商、仲裁、訴訟、執行及其它任何可以解決當事人委托事務的法律方式。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查檔費、實物變現費由當事人支付或委托代理方代為支付。
5、不論與當事人采取何種委托代理方式,除第4條所列費用外收取的所有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由乙方為主做的合作業務,乙方支付給甲方總費用的40%代理費用,剩余的60%屬于乙方的代理費用(由乙方承擔自己律所管理費用和所有稅費);
因同一個案件的二審、再審、執行等,或者該當事人的其他案件的一審、二審、再審、執行、法律顧問等,或者此后其他任何法律事務,而收取的費用,乙方也應當按照本條約定比例履行。
6、乙方應當在收取當事人費用的一個月內向對方支付費用;當事人分批或部分支付費用的,乙方也應當在收到的一個月內向對方支付費用。
7、甲乙雙方均深知案源、案件是律師執業生存的唯一依賴,雙方均應當十分誠實守信,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均是主觀故意。一方不提供與當事人簽訂的委托合同、或者不告知已經與當事人建立的委托關系、或者與當事人合謀侵害另一方利益、或者私自收取費用而沒有告知另一方、或者收取的費用沒有與另一方按照合同約定處理的、或者不告知或少告知已經收取的費用的、或者少分配已經收取的費用的、或者不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費用的、或者將案件轉給或介紹給他人代理的、或者有其他損害另一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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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按照全部的委托合同總金額及私自收取費用的總和的全部代理費用支付給另一方,并按照全部代理費用的20%計算違約金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得對違約金提出任何抗辯。
8、本合同自乙方回寄或回傳至甲方之日起生效,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手機手機
傳真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箱郵箱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執業律所: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