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板栗購銷合同(通用3篇)
個人板栗購銷合同 篇1
買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快農村經濟快速健康規模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根據《民法典》,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以前(或月旬內),向買售人交售_____________板栗(茶葉、生姜、板栗、高山蔬菜、靈芝、蠶種、)_____________斤。(張、擔)。
2、所售綠色農產品最低價格(保護價)___________元/斤(張、擔),市場行情上漲時,有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綠色農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樣品標準定價(樣品由雙方妥善保管,甲方驗收)。
2、綠色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________________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它稅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____(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綠色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_____________(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綠色農產品的,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_____________(5-30%)支付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_____________(1-20%)支付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綠色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承擔_____________(5-25%)違約金。
6、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裝,損失有出賣人承擔。
第五條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_____________綠色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_____________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_____________合同。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單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所: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賣出人: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電話: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板栗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20xx 年 07 月 5 日 簽訂地點: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貨送至綿陽工地 。 四、交貨及費用承擔
4.1 交貨時間: 預付款到賬后7日內分批交貨 。 4.2 交貨地點為: 綿陽。
4.3 交貨方式為:綿陽地區賣方送貨。
4.4 卸車及費用:甲方負責卸車并承擔卸車費用。
4.5甲、乙雙方應該辦理貨物的交接手續,并在相關的貨物憑證上由甲方指定收貨人簽字,甲方指定收貨人應是甲方授權委托書指定人員,如甲方變更收貨人,應出具授權委托書。甲方指定收貨人姓名: ,身份證: ,手機: 。 4.6 包裝及回收,包裝物為線盤,電纜線盤回收。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5.1產品到達甲方交貨地點后,甲方按運單對產品質量、數量、規格等進行驗收,驗收期限為貨到交貨地點當日內,甲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后三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并通知到乙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乙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
5.2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乙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 因甲方不正確敷設、安裝、使用(過流)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可以給予協助,但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4 乙方為甲方提供技術咨詢和相關的技術資料,保證為甲方提供滿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滿足甲方的要求。
5.5 甲方在正確敷設、安裝及正常使用情況下,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反饋信息后,相關技術人員在承諾時間內(綿陽市區3小時內;郊縣10小時內;四川省24小時內;省外4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產品質量確認處理,做到問題不處理人員不撤離,保證甲方滿意。 5.6 凡經乙方授權人員確認屬于乙方責任的,產品完全履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確保甲方的利益不受損失。 六、貨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6.1 合同簽訂后甲方付總貨款的30%作為預付款,預付款到賬后合同生效,甲方付清全款后下貨。 6.2 甲方同意甲方未能付清所有貨款之前,產品的所有權扔屬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另行處理 七、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自愿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合同總金額的2%逐日累計支付違約金,直至合同失效。
7.2 乙方供應的本合同產品不符合合同質量標準的,乙方自愿負責維修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八、商業秘密
8.1 甲、乙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對方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雙方的商業秘密。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乙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雙方不得使用、披露對方的商業秘密。
8.2 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被損害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該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7日內向對方通報。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并且甲方預付款到賬后生效,預付款未支付前為無效合同。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1.1 分批交貨的,除最后一批貨物外,每批交貨金額不低于 10 萬元。
11.2 甲方須保證交貨地現場運輸道路暢通,若因道路不暢通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由甲方承擔。 11.3 甲方若不按約定期限付款或接收貨物、提貨,超過 日,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合同,但不免除甲方的違約責任。
11.4 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乙方書面同意或確認,甲方對乙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11.5 甲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在甲方通知到乙方前,乙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甲方聯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6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單位全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乙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地址: 開戶行:
帳 號:
以上簡版購銷合同范本只寫出了購銷合同應包含的基本內容,具體合同的擬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以事實為依據來擬定。如果您需要律師代擬定或審查合同,可以直接撥打服務熱線。
個人板栗購銷合同 篇3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下,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質量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執行,本合同產品質量保質期壹年。
第二條:質量檢驗及驗收標準:除非另有約定,需方憑下列資料在收到貨物后30天內為驗收期,以需方檢驗結果為準;供方面提供資料/證明:產品合格證書、圖紙、材質單和質保證書。
第三條:結算方式及期限:需方預付合同總貨款的 %即 元, 保證 日內到貨。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費用: 運輸,貨到到達 ,費用由 負擔。
第五條:售后服務:質量保證期內賣方對產品實行“三包”。若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無條件包退、包換、包損失并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第六條:交貨起點和方式:供方將貨物送至需方指定地點,交貨后24小時內將發貨情況書面通知需方,貨物在運抵需方交貨地點前,發生破損、丟失等不可抗拒災害,損失由供方負責貨物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由供方賠付需方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若簽訂合同后供方告知產品達不到需方技術要求,不履行本合同條款時,必須在12小時內將所有貨款退回給需方,否則按違約處理,除不可抗力外,若供方不能按合同規定交貨,應及時通知需方,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遲一天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如供方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后五日內仍不能交貨,供方及時支付需方全部貨款及違約金。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不成,提交合同簽約地仲裁委員仲裁或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供需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產,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傳真件(復印件)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自簽約之日起一年內銷售滿100萬返利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