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交易居間協議(精選3篇)
并購交易居間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現受【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zz資本”)委托為其投資/并購【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或“投資標的”)提供居間服務,乙方依靠自身資源在該過程中提供相應的唇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尋找有忘向投資/收購“投資標的”全部/部分股權的主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其引薦忘向投資/收購方!巴顿Y標的”經甲、乙雙方引薦與惑向投資/收購方正式達成投資/收購協議的,根據甲方與“zz”資本的協議及乙方提供的屆間服務,甲方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
二、費用及支付
2.1、如果沒有引薦成功,則乙方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若甲方未收取到“投資標的”相關費用,則無義務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務費用。如果甲方經乙方引薦與意向投資/
收購方正式簽訂投資/收購協議的,甲方應當支付居間服務報酬。
2.2、甲乙雙方確認,居間服務報酬的收費方式為:甲方以“投資標的”股東方實際轉讓/出讓“投資標的”股權獲得的總收入(交易總額)的佰分之伍(5%)向乙方支付唇間報酬,發票、稅費甲乙雙方自理。
2.3、“投資標的”實際出讓股權獲得的總收入包括:1、現金收入;2、上市公司股權;3、其他甲方股東及乙方認可的對價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乙雙方應根據投資/收購項目的業務及工作日程安排,分期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
2.4、“投資標的”基于本合同而支付給乙方的相關費用,應當支付到乙方以下
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三、權利及義務
3.1、甲方應當向乙方充分披露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并向乙方提供必要協助,提交乙方辦理相關事務所耐要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3.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時處理委托之事項,遵守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唇間服務。
3.3、乙方違反法律、職業道德或者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或投資標的經濟損失的,應在甲乙雙方已支付的費用范圍內予以賠償。
3.4、甲方私自與乙方引薦的忘向投資/收購方(包括但不限于其關聯方)簽訂投資/收購協議的,乙方仍有權獲得本合同列示的唇間報酬。
3.5、若甲方(“投資標的”逾期未付或部分支付等原因除外)逾期金拾(30)且不支付唇間服務費,乙方有權中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追索應付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甲方應付乙方唇間服務費用的佰分之貳拾(20%)。
四、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法律事務合作中互負保密義務,對于合作過程中知悉、了解的任何信息均應當承擔保密責任,非經對方同意或者法定機構、人員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附則
5.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載明的聯系人、聯系方式、聯系地址保持聯系。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辛之目起生效。
5.2、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采用簡易程序審理,相關法律文件(合仲裁文書)以郵件快遞寄送本合同記載的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及仲裁委員會),即視為送達。雙方仲裁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評估費、鑒定費、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5.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甲方與“基金”所簽訂的所有唇間服務協議及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和依據,且其若有變更,甲方皆須依此與乙方變更簽訂并送達。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蓋草):
授權代表(簽字):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聯系地址:
乙方(蓋草):
授權代表(簽寧):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聯系地址:
并購交易居間協議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方欲就其名下 礦權進行轉讓或者融資合作,特委托乙方提供投資人(含受讓人)的信息,幫助甲方與受讓人簽訂礦權交易相關合同,并實現礦權轉讓。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礦權的基本情況
礦權類別:采礦權
采礦證號:C6200
證照情況:請見附錄
第二條:甲方委托事項
1.乙方代為尋找該礦權的投資人。
2.乙方帶領有投資意向的人調查礦權情況。
3.乙方向有投資意向的人提供甲方礦權情況的證明文件等。
4.乙方協助甲方與投資人簽訂礦權交易合同并實現礦權轉讓,且礦權交易合同實現資金交割到合同金額的80%。
5.“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投資人未簽訂礦權交易合同,乙方僅為甲方介紹投資人、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有權處置該礦權。如基于該礦權發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向乙方提供礦權的權屬證書復印件,甲方承諾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甲方承諾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3.甲方可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機構或自然人簽訂《礦權交易居間合同》。
4.甲方與乙方所引薦的投資認簽訂礦權交易合同時,應當列明乙方居間人的身份。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合適的投資人,并促成甲方與投資人達成礦權轉讓或融資合作。
2.乙方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不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對甲方礦權不享有任何的權利,對甲方及投資人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予以妥善保管。
4.對甲方及投資人的商業秘密等予以保密。
5.在居間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委托期限
1.本合同委托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投資人或甲方與投資人未能簽訂礦權交易合同的,本合同終止,乙方向甲方返還或銷毀甲方提供的材料。若本合同終止后六個月內,甲方與在本合同居間內由乙方引薦的投資人完成礦權交易等投資行為,則甲方仍需根據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居間報酬,具體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3.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委托合同。
第六條:居間報酬及支付
1. 居間報酬
甲方按照甲方與乙方提供的投資人簽訂的礦權交易合同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若乙方未完成居間委托事項的,不得要求支付居間報酬。
2.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投資人支付的轉讓款或投資款后10個工作日內,按照已付款項的 %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投資人支付的轉讓款或投資款達到礦權交易合同總額的80%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剩余全部居間報酬。
若雙方同意居間報酬直接由投資人在向甲方應付的轉讓款或投資款中扣除的,則投資人應當在收到甲方同意付款的書面通知后將乙方居間報酬直接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將余額及時支付給甲方。乙方指定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3.甲方付款時,乙方應當出具等額合法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且不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任何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私下與乙方提供的第三方簽訂礦權交易相關的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并應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甲方逾期支付居間報酬且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在催告期限內支付的,則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付居間報酬的 %支付違約金。
2. 居間期間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泄露甲方或投資人商業秘密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元,同時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
3.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付居間報酬的,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均構成違約,除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并賠償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人相識后,就甲方相關的其他礦權達成的交易,甲方也需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并購交易居間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以及期貨市場相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為期貨交易居間人,為甲方介紹客戶。
二、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應當向客戶明示其居間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員工的身份來開展業務。同時乙方應當根據期貨業務規則對客戶如實介紹期貨市場的相關情況,正確揭示期貨市場的風險和收益,不得做虛假宣傳,不得做獲利保證。
三、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知識和職業道德培訓,并有權對乙方的居間活動進行監督。
四、居間報酬
乙方介紹的客戶與甲方簽約并打入資金后,即視為乙方的居間活動成功。乙方有權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間報酬,居間報酬按照該客戶上月向甲方所交納的凈手續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戶經理人管理辦法》執行。
該報酬已包括乙方進行居間活動中所發生的費用,甲方不再承擔任何額外的費用。
如果乙方介紹的客戶在合約履行過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為,這甲方有權適當扣減乙方的報酬。
五、如果客戶因乙方的不當行為造成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有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確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損害。
六、甲方每月從乙方報酬中扣除15%作為風險金,風險金交納滿一年后逐月返還,客戶經理人離任時經離任結算后統一返還給該客戶經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戶委托為客戶從事期貨交易的指令下達人,則由此產生的相關結果均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在每月10日前將全部所屬客戶親自簽收的上月交易結算單交付甲方市場部(或營業部),如逾期則甲方有權暫緩發放乙方的居間報酬,直至乙方將所有客戶簽收后的結算單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不能介紹到客戶簽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甲方發現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違反合同、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金迪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客戶經理人管理辦法》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諾認真遵照執行。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