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購銷合同協議2023怎么寫(精選3篇)
商品購銷合同協議2023怎么寫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材料供貨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規格數量及價款
主要材料匯總表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方式、時間
供方應嚴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貨時間配送石材。貨物及缺補量貨物由供方負責免費運輸及裝卸至甲方指定地點,其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末按時交貨,每延誤一天給予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罰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負責加工,供貨期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條件
本合同無預付款。單價為固定綜合價格,中途不得調整。自簽訂合同之日,第一批貨需在支付預付款后十五天內到場,自第一批到貨起,供貨周期必須在________天內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場驗收合格后,第二日結算貨款的________%。全部供貨齊全后支付至合同額的________%。余款待全部石材維護修復完成后,_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質量要求及標準
以甲方確認樣品為準,破損負責更換,并提供現場損壞石材的修復。
第五條:貨物驗收交貨地驗收
隨貨帶有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同時需保證石材色差在國家規定標準以內。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后除不可抗因素外,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________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同意。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種: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協議2023怎么寫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后,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_________酒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酒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價格表附合同).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后,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后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絡,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附終端明細目錄),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第二個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萬元)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并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務并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并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5、及時兌現合同約定的政策支持。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注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參與公司經銷商級別評定,兌現獎勵。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_____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臟、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匯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信息,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違約金。
5、屬甲方投入進店費的終端網點,進店所有權應歸甲方。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并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四、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附:
1、《經銷商級別評定標準》
2、《經銷商調查表》
乙方附:
1、酒類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乙方簽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終端明細目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電話
商品購銷合同協議2023怎么寫 篇3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購銷業務。
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
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
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
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
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
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
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
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
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
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
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
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
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
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
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
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
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
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
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
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
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
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
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
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
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
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