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產品購銷合同(通用3篇)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產品購銷及有關問題,雙方一秉誠意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產品:(單位:人民幣元)序號設備名稱型號柜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 額備 注
項目總合計:
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甲方將按照乙方提供的文件進行供貨,該文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該技術文件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如有補充或更改的,以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確認為準;如因乙方的原因提出補充、修改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包裝方式: 紙皮包裝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后,預付款到賬并且乙方已經提供技術文件 30個工作日內 交發貨;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 ;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乙方向甲方預付合同總價款30%貨款(合同開始生效),即人民幣 ,其中20%做為定金;甲方通知乙方產品已經生產好之日起,提貨前兩日內乙方必須支付合同總價款40%的貨款,即人民幣 整 (¥ ),甲方才開始發貨,剩余貨款在安裝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最遲在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三個月內,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貨款。甲方收到全款后一周內開具含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方。
2、質保期:年(交貨之日起開始)
3、貨款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開戶行: 賬號:
六、驗收標準:
乙方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圖紙及技術驗收。乙方在收到貨物時及時對該產品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需在收到貨之日起叁天內書面告知甲方,甲方經查證確實屬甲方原因導致產品與訂單不符的,甲方則實行包退包換;逾期則視為交付的產品符合驗收標準。乙方自提接貨后因運輸、倉儲保存不當等各種原因引發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貨延期延誤,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價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乙方自提產品已生產完成但未進行提貨的除外)。
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再交付尚未交付的貨物或者取回此前已經交付的貨物,所收取的貨款不予以退還。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甲方不退還已收貨款,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三十的違約責任。
八、乙方自提產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提貨的,延期期間每日加收合同總價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同時每日還需要承擔合同總價款萬分之叁的的代為倉儲、保管費用。
九、違約糾紛處理:雙方平等協商解決,難以達成一致的,由合同簽訂地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裁決。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含但并不限于律師費、鑒定費、勘驗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包括傳真件),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法人代表:全春發 法人代表: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次產品的具體購銷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誠實信用、自愿的基礎。雙方就 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以下產品:
二、 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品牌規格技術要求生產,保質保量,決不偷工減料,產品經乙方檢驗合格后交甲方當場驗收。
三、交貨及運輸:
本批產品乙方交貨期為收定金之日起 天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自理、甲方于交貨期起
四、銘牌及包裝要求:
所提供產品 為, 有限公司。包裝為簡易包裝。
五、供貨方對質量保證要求:
乙方對產品必須調試合格后交付甲方,產品運行中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費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擔。產品保修期 年。
六、售后服務:
甲方如需乙方現場調試,乙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庫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元( 元整)。剩余款項¥( 元整)產品抵達現場后一次付清。
八、違約處理: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違約按總金額的 付給對方違約金,如雙方協商不成交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內雙方沒有違約和發生重大責任的情況下,本協議有效。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
十一、協議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為準。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
四、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復印本,并提供送貨單。
7、送貨產生運費由乙方負責。
8、無論乙方的訂單貨物量是大還是小,甲方應滿足乙方要求。
五、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期限:按甲方產品標準驗收;如有異議乙方在收到貨物后七日內書面提出。逾期未驗收或未提出任何書面驗收結果視為乙方已驗收合格
六、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偶數月25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交易量。在雙方對單后15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D、銀行轉賬)。
3、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于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全額合法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七、違約責任
1. 如有違約,違約金按貨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一計算。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甲方可向乙方供貨的產品清單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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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 年 月 日 日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