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設備購銷合同(精選3篇)
計算機設備購銷合同 篇1
簽約人:
乙方:
簽約人:
根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與乙方就購買計算機設備等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制定此合同,合同標的總金額為 元,數量 臺。
二、設備明細
品牌:聯想揚天系列A20xxK、CPU:奔騰雙核E20xx、內存:2G、硬盤:500G、顯卡:高性能集成顯卡、顯示器:19寸液晶
注:隨機配送鼠標墊、插座、耳麥、小音箱、攝像頭、清潔套裝等小物品,優惠價 元/臺。
三、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交貨方式為:現貨
2、交貨地點為:由甲方指定地點;
3、交貨時間:自由合同生效日起7天內到貨并安裝調試完畢。
四、質量標準、組裝調試與驗收
1、按計算機廠家提供的產品說明,保證計算機設備質量達標。
2、乙方負責計算機安裝調試(含系統軟件安裝,并安裝甲方的要求裝入相應的應用軟件)并能正常使用。
3甲方在取貨時應及時進行驗收,對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保證在5日內給予調換,超過期限或不調換的行為屬違約。
五、售后服務
1、所有設備的售后服務標準,除按生產廠家承諾執行外,乙方還應對標書上所做的服務承諾保證兌現,并不得低于廠家承諾的標準。
2、乙方承諾的售后服務期間,乙方應及時解決甲方所出現的硬件及軟件故障。若有特殊情況應向甲方解釋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3、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可為返修物品提供代用件,不再另行收費。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相關貨物并驗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 貨款,裝機穩定試運行1個月后余款全部付清。
七、附則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若合同中發生爭議問題,直接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計算機設備購銷合同 篇2
需(甲)方:
供(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經詢價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標的及價款
甲方向乙方購買如下產品:
二、商品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方式:送貨上門 ;送貨時間: 要貨后二日 ;送貨地址: 紅橋區意庫產業園晉昌資產 ;運費由乙方承擔。
(二)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乙方向甲方說明商品的配置,核對商品品牌、型號,通電調試,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經甲方確認后,驗收完畢。
三、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合同簽訂生效后,
1、甲方于11月11日支付全款 40000 元 (大寫:肆萬元整 )
四、商品售后服務
乙方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銷售者的義務向甲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并按照廠家規定的質保時間和質保范圍進行質保。
五、乙方承諾
(一)所售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認證規定,
(二)商品包裝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品牌廠商在說明書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實物與原包裝內的配置清單相符。
六、甲方須知
開封后7天內,應保留商品的原包裝和充填物;在質量保證期內,應妥善保存商品的發票、配置清單和三包憑證。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機器保修卡的規定進行保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保修,情節嚴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所帶來的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商品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損失。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每日按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動解除。
八、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則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需(甲)方(蓋章): 供(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計算機設備購銷合同 篇3
甲 方 :(合同專用章)
乙 方 : (合同專用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計算機設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等,詳見附件。
第二條 合同金額
設備金額:¥____________.00 (大寫人民幣 圓整)。 運保費:¥____________ .00(大寫人民幣 圓整)。 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00(大寫人民幣 圓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本合同總價款由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生效后7(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分期付款:
A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50%(百分之五十),即¥___ _.00 (大寫人民幣 圓整);
B 本合同全部設備到達交貨地點之日起7(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40%(百分之四十),即¥_____.00(大寫人民幣 圓整);
C 本合同全部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7(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10%(百分之十),即¥________.00(大寫人民幣 圓整)。
(3)其他付款時間:
2、付款方式:甲方電匯/自帶匯票或支票在乙方所在地支付。
3、甲方付清全部款項后乙方開具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乙方按以下第 款規定的期限交付貨物:
(1)乙方收到全款后 個工作日內交貨。
(2)乙方收到首付款后 個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方式:乙方送貨到甲方所在地或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本合同貨物的風險自貨物到達交貨地點之日起,轉由甲方承擔。
3、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截止日期的15(十五)個工作日前通知乙方。因變更交貨地址而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未于上述時間通知乙方的,乙方可自主選擇運送到原地點或新變更地點,甲方不得提出異議,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收貨人名稱:
收貨經辦人:
交貨地點:
郵編:
電話: 傳真: 注:收貨時,收貨單位應在乙方提供的《交付書》或《收貨收據》上加蓋單位公章或由本合同指定的收貨經辦人本人簽收;如果不是由本合同指定的收貨經辦人本人簽收,應由持有收貨單位《授權委托書》的經辦人簽收,并將《授權委托書》原件一同交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貨。由此造成的延期,每延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保管費用。
4、甲方應及時提取貨物,并于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3(三)個工作日內檢查合同設備外箱包裝情況。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1(一)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書面異議,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內向乙方發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甲方同意按乙方發貨時狀態及乙方報價接收該貨物。對乙方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非因設備質量問題或交付設備與合同規定的不符的,甲方不得退回設備。
第五條 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貨到交貨地點后15(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并將驗收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如貨到交貨地點后15(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未向乙方就貨物質量問題提出書面異議或已經使用乙方提交的設備,視為驗收合格。
在合同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的7(七)個工作日內或者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九十)日內仍未能簽署驗收合格證書,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付款給乙方,否則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2、驗收地點:本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
3、驗收標準:按合同約定型號、配置、數量及資料驗收。
第六條 保修方式
1、保修期間: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進行保修服務。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時收貨,自貨物運到交貨地點之日起15(十五)個工作日后,該合同設備自動進入規定的保修及服務期。
2、因甲方使用、維護不當等原因而使設備損壞的,乙方不負保修責任。乙方可以提供維修、更換服務,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后設備的維修,甲方與乙方另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拒收設備或拖延收貨,視為甲方單方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50%(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原廠商規定不能退貨的,甲方需承擔乙方所有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購成本和運保費等。
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合同總額2‰(千分之二)的違約金,違約金總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百分之五)。甲方逾期付款超過30(三十)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 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合同總額2‰(千分之二)的違約金,違約金總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百分之五)。乙方逾期交貨超過30(三十)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4(十四)個工作日內,及時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預計延續的時間和終止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責任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給合同雙方帶來的損失,因此支付的費用由合同雙方依據受益比例合理分擔。不可抗力事件包括火災、水災、地震、臺風、自然災害、戰爭、突發疫情等。
第九條 合同變更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解決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 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 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項前,乙方保留貨物的所有權。
2、 本合同內容與附件規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內容為準。
3、 甲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乙方出具的有效授權委托書(加蓋乙方公章并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或者雙方之間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存在生效的書面合同的約定,乙方任何業務經辦人員無論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做出的任何業務承諾、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未經乙方授權以乙方名義、以乙方業務員名義發出業務訂單,接收、驗收或確認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乙方,該種行為完全是其個人行為,甲方同意由此發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由其個人承擔,無權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4、甲方承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及終止后三年內,不對乙方的同類業務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經理、職員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離開乙方到甲方或其關聯單位工作或任職,否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總額的100%(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當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