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料訂購合同(精選3篇)
公司物料訂購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 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購、供方向需方供應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及交貨周期: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傳真方式向供方下達采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傳真后應回傳確認函(合同),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半個工作日(4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采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后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交貨期以雙方協商確定的交貨期為準。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和品質保證: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4.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5.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6.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于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并有書面記錄。
7.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8、質保期限: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3年保修。
三、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標識訂單工作令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銹蝕、損壞等由供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交貨地點:
五、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構成: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并讓利給最終客戶,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
2.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賣雙方協商后的價格。
3.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據發票進賬情況支付貨款, 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則上采取電匯方式,可采用承兌匯票付款。
六、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并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為初步驗收)。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復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并及時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并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七、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重新包裝的所有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系,說明原因和解決方案,并獲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計算,同時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如供方交貨時間完成,需方未提貨,壹個月內不收滯庫費,超過壹個個月部分按銀行同期利率結算。
4.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發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5.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個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違約金,延誤需方出貨期而致需空運交貨或遭到需方客戶延誤交期索賠而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戶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后,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需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后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
八、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制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處罰。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并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但買賣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遲履行銷售合同義務時,均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應指遭受不可抗力方無法預見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災害、勞工糾紛、封鎖、戰爭狀態、暴亂、陰謀破壞、火災、履行銷售合同的關鍵設備癱瘓、運輸阻滯或交通事故、政府行為(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規定和取消進口許可)以及疫情的爆發。
十、合同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會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期限為:xx年 月 日至xx年 2月3 日。鑒于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后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項:
需方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公司物料訂購合同 篇2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 平方米,用于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于 ,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 元。該房屋總租金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 計罰。若 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并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并經公證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標簽:
公司物料訂購合同 篇3
甲方(企業法人):
乙方 (掛靠方 ):
此協議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協議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乙方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乙方掛靠人員的動向。
(3)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義務:(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3)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決定乙方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人員的聘任。 (2)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員工。
(3)有權改革乙方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本協議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