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經銷合同陷阱及防范(通用3篇)
淺談經銷合同陷阱及防范 篇1
摘 要 經銷合同是生產廠家與經銷商權利和義務的書面約定。從經銷商的角度分析了經銷合同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其對經銷商的負面影響,結合《民法典》相關規定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
關鍵詞 經銷合同 合同陷阱 風險防范
經銷是廠家銷售產品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商品從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轉移的重要通道。成功的經銷商往往利用其專門化的市場調研、分析能力協助廠家占領市場,實現預期的銷售目標。廠、商在合作的過程中能夠優勢互補,利益雙贏。廠家會充分利用商家的銷售網絡資源打開市場,而商家則利用廠家的優質產品作為后盾,實現高額銷售,獲得差價、傭金和獎勵。但由于廠、商各自利益出發點的不同,在經銷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矛盾。廠家過分注重自己的利潤,忽視了對經銷商的激勵。商家過分注重自己的傭金和差價,忽視了產品的售后服務質量。雙方往往在關鍵問題上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最終以不再合作而告終。
經銷合同是廠商為確保產品經銷的實現而設立的彼此間的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均具有嚴格的法律約束力。在目前經銷體制中,中小型經銷商往往受制于廠家,在簽訂經銷合同的問題上往往存在一定的風險和陷阱,需要商家加以防范。
1 經銷合同的風險及其后果
1.1 缺乏經銷合同
經銷合同是廠、商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協議。它對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著明確的規定。但很多的廠、商在合作中不能意識到經銷合同的重要性,認為僅憑對方的信譽就可以進行交易。在與對方初步接觸后就認為對方值得信賴,直接達成一些口頭承諾。但事實上相當多的口頭承諾比如經銷涉及的促銷費、宣傳費、廣告費、進店費、年終返利等最終得不到兌現。雖然依照法律的規定口頭承諾也是承諾的一種形式,但由于這其中可變的因素過多,商家又不能舉出其他任何的書面證據,所以最終發生糾紛后也很難得到法律上支持。
1.2 經銷合同中主要條款約定不明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一致協議。目前多數經銷合同是生產廠家組織法律和商業專家研制出的格式合同。這種格式合同往往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忽視對商家利益的規定,所以很容易產生糾紛。這類問題主要表現為:①經銷標的約定不明,比如規格、型號、標準等模糊不清。廠家故意在交貨時以次充好、以廉充優、以舊充新;②關鍵的條款約定不明。經銷合同中最為關鍵的條款就是銷售政策如廠家的交貨依據和時間、經銷商退貨或換貨的條件、廣告費和促銷費用的承擔問題、銷售返利的比率等,但這些規定往往不夠明確,如“銷售不暢可退貨”、“乙方鋪貨率在30%以上”等,非常容易產生歧義;③排除了廠家的某些權利,如直接利益回報的問題。由于經銷利益回報與當時市場變化有密切的聯系,一般商家在簽訂合同時很難提前確定,所以在經銷合同中不能一一羅-列相應條款。而那些臨時的促銷政策等都是由廠家口頭告知的,但是具體能否享受以及如何享受還是由廠家最終確定,商家的最終利益很難有保證。
1.3 合同欺詐
除了上述風險外,廠家還可能利用合同進行欺詐。中小型商家普遍缺少專業法律知識,許多劣質廠家利用經銷合同當中的不明確條款制造陷阱,誘使經銷商上當受騙,主要表現在:①惡意騙款。廠家利用經銷合同向商家預收一定預付款或市場保證金后,只發少量貨物,蓄意騙取全部貨款,或以貨款作為股份注冊成立新公司,立即變更公司名稱、地址、隸屬關系,商標等;②俏貨引誘。廠家故做虛假宣傳,造成產品緊缺、暢銷的誘人景象。初次經銷的商家希望經銷暢銷的產品,與廠家簽訂購銷合同并支付預付款或定金。有時為了獲得高額的回扣,首次即大量訂貨,而實際情況是產品已經過時或市場根本沒有需求,再加上經銷商本身銷售能力的問題,往往會造成產品大量積壓,影響資金的周轉;③魚食誘餌。在與經銷商的初步接觸過程中,廠家按照經銷協議先履行幾份小額合同,制造履約能力強、信譽好的假相,騙取經銷商的永久信任后與其簽訂大額合同,騙取大額貨款,然后銷聲匿跡;④假冒身份。某些沒有實體的虛構公司通過掛靠方集體企業、國有企業的方式,或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譽度企業的名稱,騙取信任與商家簽訂合同,騙取貨款或貨物。一旦經銷商提出要察看貨物,這些不法分子則設法讓對方看別人貨物,騙取對方貨款或定金后,便再無蹤影;⑤利用通信技術進行詐騙。隨著計算機及通訊技術的發展,不少廠家利用廠商分處兩地的情況,通過傳真、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洽談。不少商家見其傳真或電子郵件后即與對方簽訂經銷合同,支付定金或保證金,而廠家在收款后不按照預先的約定發貨或履約。
2 經銷合同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經銷風險的原因,客觀地說是由廠、商兩方造成的。廠家在區域經銷市場中往往掌握重要話語權,而商家只關心差價和扣點等直接利益回報,價格保護以及市場秩序等其他條款內容很少顧及。經銷商應該認真分析自己的地位,研究自己的利益保護問題。
2.1 經銷體制方面的原因
在尋找區域經銷時,大多數廠家在最初往往會采取多家經銷的方式以形成龐大的銷售網絡。一旦產品穩定地占據市場后,廠家就逐步地收回對本區域的控制權,最有效地方法是采取總經銷下設分經銷的方法。對經銷商而言,成為某一品牌的區域總經銷是最大的愿望,這樣就可以掌握和控制該區域的整體銷售,可以獲得更多的銷售回報。商家總是努力地顯示自己的銷售才能,爭取早日升級,成為總經銷。而廠家在這個問題上有絕對的決定權,有如“眾星拱月”。經銷商的利益受到侵害也就不足為怪了。
2.2 廠家方面的原因
經銷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廠家為了不受合同或合同的某些條款的約束,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含糊其詞,或根本不簽訂合同。等到要兌現利益時,廠家又反過來利用合同進行推托。臨時的促銷活動也完全由廠家決定是否讓經銷商參與,而經銷商也無法提出異議,因為合同中沒有相應條款或訂立不明確。
經銷合同大多是廠家派業務員和商家簽訂,高層主管很少過問,這本身說明了廠家對經銷合同的不重視。經銷合同上年度銷售任務和扣點是非常重要的內容,而廠家的財務部門對這兩方面都有相當的經驗,到年終核算的時候直接按照自己的常規做法給予結算和返還。
2.3 經銷商防范措施少,缺乏警惕性
中小型商家普遍存在法律意識淡薄的情況,許多消費品區域的經銷合同往往年年套用一個老的格式,合同內容沒有什么大的變化。許多經銷商認為簽訂合同是流于形式,沒有必要。就年度銷售任務和年終扣點問題而言,經銷商往往按照廠家的要求去做。認為沒有必要年復一年加以限制和規定。其他的諸如促銷政策和價格保護方面的問題,經銷商認為要根據市場運作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提前確定下來那也不現實也沒必要。另外許多經銷商認為雙方合作幾年時間了沒出現什么問題,就盲目相信本年度肯定也不會有問題,忽略合同的時效性。
3 經銷合同風險的防范
3.1 樹立合同意識
俗話說口說無憑,立字為據。市場經濟不相信君子之言。經銷過程中,為了防止意外的發生必須要樹立合同意識,只有訂立了明確的書面合同,權利才能得到保障,也才能保證發生糾紛時不至于不能舉證。商家一方面需要提高業務人員法律素質,另一方面聘請有民法典律知識和業務能力的律師做法律顧問也是當務之急。
3.2 簽訂經銷合同需要把握幾個問題
(1)簽約前的工作。商家首先需要了解廠家的基本情況如簽約目的、經營資格、資信及履約情況等。要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要求對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的,要求對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要杜絕憑關系草率簽訂合同的情況。
(2)經銷合同簽訂需要堅持幾個原則。一是對一切合同條款持懷疑態度,要逐條分析直到沒有疑問為止。二是商家應盡量與正規的大企業合作,避免與弱勢品牌合作。三是對臨時簽訂的合同要加蓋法人公章后才確切受到法律保護。四是對于銷售任務大的經銷合同可以分幾次履行,這比一次全部成交的風險小。五是將合同的權利與義務如交貨方式、付款期限等重要條款劃成對等的幾個“子合同”,分步驟、有計劃地履行,一旦對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約,即可及時終止或變更合同。
(3)經銷合同形式與內容要規范。首先,合同內容要明確化、具體化。如“銷售不暢”的具體界定、退貨的規定等。二是避免口頭承諾,以書面合同條款為準。對于廠家的口頭承諾商家要緊抓時機,寫成“正式的文字”。三是充分理解分析經銷合同中各項內容,避免廠家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
3.3 風險發生后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風險的發生往往會使經銷商的利益受到損害,商家應該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①補簽合同。如果發現商家未能實現口頭承諾,則應即時補簽合同;②與廠家協商變更和解除合同。包括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或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在合同關系有效期限尚未屆滿前提前終止合同。這種補救措施有其局限性,廠家往往予以拒絕;③不予履行經銷合同。適用于商家發現已簽訂的合同不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簽訂的合同可能為欺詐性的無效合同;④中止履行經銷合同。適用于商家已經開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合同完畢的情況;⑤請求有關部門確認經銷合同無效。合同簽訂有仲裁協議的,可以提請合同管理機關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仲裁委員會對合同進行審查確認無效。如雙方沒有訂立書面仲裁協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⑥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在發現廠家隱匿財產不能履行或潛逃,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報案,積極提供線索,收集有關合同欺詐的證據,協助司法機關快速偵破合同欺詐案件,以挽回因經銷合同欺騙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1 唐-仁.經銷商管理[J].銷售與市場,20__(2)
淺談經銷合同陷阱及防范 篇2
摘 要
經銷合同是生產廠家與經銷商權利和義務的書面約定。從經銷商的角度分析了經銷合同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其對經銷商的負面影響,結合《民法典》相關規定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
關鍵詞 經銷合同 合同陷阱 風險防范
經銷是廠家銷售產品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商品從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轉移的重要通道。成功的經銷商往往利用其專門化的市場調研、分析能力協助廠家占領市場,實現預期的銷售目標。廠、商在合作的過程中能夠優勢互補,利益雙贏。廠家會充分利用商家的銷售網絡資源打開市場,而商家則利用廠家的優質產品作為后盾,實現高額銷售,獲得差價、傭金和獎勵。但由于廠、商各自利益出發點的不同,在經銷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矛盾。廠家過分注重自己的利潤,忽視了對經銷商的激勵。商家過分注重自己的傭金和差價,忽視了產品的售后服務質量。雙方往往在關鍵問題上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最終以不再合作而告終。
經銷合同是廠商為確保產品經銷的實現而設立的彼此間的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均具有嚴格的法律約束力。在目前經銷體制中,中小型經銷商往往受制于廠家,在簽訂經銷合同的問題上往往存在一定的風險和陷阱,需要商家加以防范。
1 經銷合同的風險及其后果
1.1 缺乏經銷合同
經銷合同是廠、商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致協議。它對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著明確的規定。但很多的廠、商在合作中不能意識到經銷合同的重要性,認為僅憑對方的信譽就可以進行交易。在與對方初步接觸后就認為對方值得信賴,直接達成一些口頭承諾。但事實上相當多的口頭承諾比如經銷涉及的促銷費、宣傳費、廣告費、進店費、年終返利等最終得不到兌現。雖然依照法律的規定口頭承諾也是承諾的一種形式,但由于這其中可變的因素過多,商家又不能舉出其他任何的書面證據,所以最終發生糾紛后也很難得到法律上支持。
1.2 經銷合同中主要條款約定不明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一致協議。目前多數經銷合同是生產廠家組織法律和商業專家研制出的格式合同。這種格式合同往往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忽視對商家利益的規定,所以很容易產生糾紛。這類問題主要表現為:①經銷標的約定不明,比如規格、型號、標準等模糊不清。廠家故意在交貨時以次充好、以廉充優、以舊充新;②關鍵的條款約定不明。經銷合同中最為關鍵的條款就是銷售政策如廠家的交貨依據和時間、經銷商退貨或換貨的條件、廣告費和促銷費用的承擔問題、銷售返利的比率等,但這些規定往往不夠明確,如“銷售不暢可退貨”、“乙方鋪貨率在30%以上”等,非常容易產生歧義;③排除了廠家的某些權利,如直接利益回報的問題。由于經銷利益回報與當時市場變化有密切的聯系,一般商家在簽訂合同時很難提前確定,所以在經銷合同中不能一一羅列相應條款。而那些臨時的促銷政策等都是由廠家口頭告知的,但是具體能否享受以及如何享受還是由廠家最終確定,商家的最終利益很難有保證。
1.3 合同欺詐
除了上述風險外,廠家還可能利用合同進行欺詐。中小型商家普遍缺少專業法律知識,許多劣質廠家利用經銷合同當中的不明確條款制造陷阱,誘使經銷商上當受騙,主要表現在:①惡意騙款。廠家利用經銷合同向商家預收一定預付款或市場保證金后,只發少量貨物,蓄意騙取全部貨款,或以貨款作為股份注冊成立新公司,立即變更公司名稱、地址、隸屬關系,商標等;②俏貨引誘。廠家故做虛假宣傳,造成產品緊缺、暢銷的誘人景象。初次經銷的商家希望經銷暢銷的產品,與廠家簽訂購銷合同并支付預付款或定金。有時為了獲得高額的回扣,首次即大量訂貨,而實際情況是產品已經過時或市場根本沒有需求,再加上經銷商本身銷售能力的問題,往往會造成產品大量積壓,影響資金的周轉;③魚食誘餌。在與經銷商的初步接觸過程中,廠家按照經銷協議先履行幾份小額合同,制造履約能力強、信譽好的假相,騙取經銷商的永久信任后與其簽訂大額合同,騙取大額貨款,然后銷聲匿跡;④假冒身份。某些沒有實體的虛構公司通過掛靠方集體企業、國有企業的方式,或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譽度企業的名稱,騙取信任與商家簽訂合同,騙取貨款或貨物。一旦經銷商提出要察看貨物,這些不法分子則設法讓對方看別人貨物,騙取對方貨款或定金后,便再無蹤影;⑤利用通信技術進行詐騙。隨著計算機及通訊技術的發展,不少廠家利用廠商分處兩地的情況,通過傳真、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洽談。不少商家見其傳真或電子郵件后即與對方簽訂經銷合同,支付定金或保證金,而廠家在收款后不按照預先的約定發貨或履約。
2 經銷合同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經銷風險的原因,客觀地說是由廠、商兩方造成的。廠家在區域經銷市場中往往掌握重要話語權,而商家只關心差價和扣點等直接利益回報,價格保護以及市場秩序等其他條款內容很少顧及。經銷商應該認真分析自己的地位,研究自己的利益保護問題。
2.1 經銷體制方面的原因
在尋找區域經銷時,大多數廠家在最初往往會采取多家經銷的方式以形成龐大的銷售網絡。一旦產品穩定地占據市場后,廠家就逐步地收回對本區域的控制權,最有效地方法是采取總經銷下設分經銷的方法。對經銷商而言,成為某一品牌的區域總經銷是最大的愿望,這樣就可以掌握和控制該區域的整體銷售,可以獲得更多的銷售回報。商家總是努力地顯示自己的銷售才能,爭取早日升級,成為總經銷。而廠家在這個問題上有絕對的決定權,有如“眾星拱月”。經銷商的利益受到侵害也就不足為怪了。
淺談經銷合同陷阱及防范 篇3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
經銷商(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授權經銷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范圍、時間
1.1甲方作為產品生產廠家,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作為甲方的經銷商。
1.2授權經銷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1.3授權區域包括:(以下簡稱"指定區域")。
1.4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不能授權下級的經銷商。
1.5授權經銷期限:
雙方約定經銷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甲、乙雙方的試銷期。
在試銷期內,甲、乙雙方都有權隨時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議均必須簽署《解除授權經銷商協議》并按照《解除授權經銷商協議》中的規定執行。
試銷期滿雙方都選擇繼續合作,并在約定本協議經銷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經銷甲方產品,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
二、銷售任務、激勵機制
2.1在甲乙雙方約定經銷期限內,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銷售任務為人民幣______萬元;銷售任務是指:乙方實際支付給甲方以經銷價格達成的合同金額。
2.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在三個月內沒有完成第2.1款中銷售任務的______%,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的經銷權,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3若乙方在本銷售年度內超額完成銷售任務,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額產品款項后3天內,甲方對其超出部分按乙方實際支付給甲方以經銷價格達成合同金額的______%作為額外獎勵。
三、合作原則及規定
3.1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在指定區域內積極銷售甲方的產品,發展潛在客戶和擴大市場占有率。
3.2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蓄意詆毀甲方或其他經銷商的名聲。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戶終止采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并對乙方處以5萬元的罰款。
3.3為了保證雙方的利益,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市場保證金萬元整。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且協議終止3天內,甲方無息退還此市場保證金,退還方式參見本協議3.6款。
3.4甲方保證乙方設備售后零配件的供應,在保質期內需要更換的零配件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提供,超過質保期需要更換的零配件甲方將收取成本費。
3.5甲方在本授權區域可以授權多家經銷商,其他授權經銷商享有與乙方的同等價格,若乙方在該授權區域業績突出(在相同時間段,乙方進貨金額超過該區域所有授權經銷商進貨總金額的5%以上),則甲方可以授權乙方作為該區域的獨家經銷商,甲、乙雙方重新簽訂《獨家經銷商協議》并享受獨家經銷商的銷售政策。
3.6甲方在本授權區域內設置了獨家經銷商,則乙方的授權經銷商資格自動解除,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簽署《解除授權經銷商協議》,甲方將按照經銷價收回乙方的庫存設備,并在《解除授權經銷商協議》簽訂3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市場保證金的7%,在乙方完全遵守本協議和《解除授權經銷商協議》的前提下,甲方將解除協議簽訂的9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市場保證金的3%。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信息,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和市場推廣等。
4.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商務和工程技術培訓與支持,并協助經銷商組建本區域銷售和售后服務網絡。乙方可以委派人員到甲方公司接受培訓,產生的路費及生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以及銷售價格,以供甲方審查備案,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停止對乙方供貨。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銷售情況和庫存數量。 4.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4.5若因為乙方個體及團隊工作態度、方法等造成本產品在該區域未完成銷售任務及甲方品牌受損,影響甲方業務發展規劃,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在該區域經銷商權利,或者為乙方更換其他經銷區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在指定區域內須按照甲方擬訂的產品價格進行銷售。
5.2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技術服務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參與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產品宣傳以及召開演示會,在甲方批準的前提下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各半,甲方應該付出的費用將以貨款的形式返還給乙方沖消貨款。
5.3乙方不可與甲方或幫助他人與甲方競爭,乙方更不可拆解制造經銷產品或類似于經銷的產品,也不能從與甲方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乙方不可代理或銷售與經銷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本協議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后的一年內,乙方不能銷售同類似產品;協議終止后的5年內,乙方不能生產同類產品。
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甲方。
5.4對于乙方違反第5.3款中的任何行為,一經甲方查處,有權對乙方提起訴訟,并對乙方處以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的罰款。
5.5乙方自行招聘相關工作人員,并承擔各項費用及用工風險。
5.6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取得產品經營許可等相關證件,以自身名義對外經營,自負盈虧,并保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
5.7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制定的統一策劃活動的銷售方案或者推介會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執行或者打折扣執行。
六、銷售行為規定
6.1產品價格(含17%增值稅)
6.1.1乙方的合同單價必須遵守甲方的市場指導價,最高不可超過市場指導價,最低合同單價不可下調至市場指導價的8%。
6.1.2為快速應對市場變化需求,以及甲方認定的需要必須簽訂的受買人訂單,甲方有權規定乙方給予受買人銷售價。鑒于乙方給其價格的調整,甲方給予乙方的經銷價將同比例調整,原則上下調不超過規定經銷價的2%。 6.1.3在本協議的授權經銷期限內,乙方完成本協議中2.1規定的銷售任務額的8%,甲方按照乙方實際的回款額的5%給予乙方返利,如乙方完成銷售任務額的1%甲方按照乙方實際回款額的1%給予其返利,如乙方超過銷售任務額的,甲方將按照本協議2.3款給予乙方額外獎勵。 6.2訂貨流程
6.2.1乙方以采購單的形式發給甲方。下單之前乙方與甲方溝通并確認交貨時間,每個采購單必須列明客戶單位、聯系人、數量、產品型號、合同價格和交貨時間。
6.2.2甲方按照乙方的采購單要求生產的設備發貨后乙方需要中途變更設備參數或者附加特殊要求的,乙方須將設備先返還給甲方更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6.3付款條件
6.3.1乙方應在采購單確認后的3天內把訂單總價的3%定金匯到甲方指定賬戶;在發貨前支付訂單總價的6%;乙方在收到產品后6個月內支付尾款即訂單總價的1%。 6.3.2甲方直接開據17%增值稅發票給予終端客戶,乙方則需將增值部分補交稅點給予甲方。 6.4交貨期
6.4.1甲方應在收到合同總價的9%金額后,按約定時間發貨,如對交貨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貨物丟失和損壞的情況,將由甲方負責。
6.4.2乙方收到貨物檢查產品是否有損壞并核對清單后簽字確認送貨單,如有異議應在7天內提出,與甲方核對。乙方簽字確認后不得再以產品的數量、零件的短缺、部件的損壞等要求退款或退貨。
6.5保質和售后服務
6.5.1甲方對售出產品提供18個月的保質期,從簽收貨物當天開始計算。在保質期內,如產品在正常工作環境下,非人為原因發生故障,甲方將對產品提供維修服務。 6.5.2如由于產品設計、制造自身的缺陷而導致的產品故障,甲方將負責維修。
6.5.3在保質期外,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維修后的硬件將享有6個月的保質期。
6.5.4乙方需為用戶提供良好的銷售和技術服務。 6.6跨區銷售、反低價管理
6.6.1乙方將甲方的產品銷售到指定區域以外地區的行為,或者甲方將產品銷售到乙方銷售區域的行為稱之為跨區銷售。原則上不允許乙方跨區銷售。根據實際情況,確實需要跨區銷售的行為按照以下方式計量銷售額:____________
6.6.2銷售計量:買受人信息由乙方為第一申報人的銷售訂單計為乙方銷售量;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書面申報信息后,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回復確認乙方是否為第一提報人,超過一個工作日甲方沒有否決的,則表示甲方默認乙方為第一提報人;由甲方獨立完成的或買受人信息非乙方為第一提報人的銷售訂單不計為乙方銷售量。
6.6.3按照6.6.2的銷售計量方式,不論是在乙方的授權經銷區域以內還是乙方的授權經銷區域以外由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經銷商產生的訂單,銷售業績都應確定在第一申報人名下。 6.6.4甲方有權在乙方經銷的區域內采取甲方直銷及乙方經銷這兩種銷售方式,并對該兩種并存的銷售方式進行判定,根據:"信息第一申報原則"認定銷售歸屬,由甲方專人負責管理,并最終依據6.6.2的相關規定確認有效性。
為了客觀公平的成為第一申報人,甲方會建立一個客戶數據庫平臺,所有業務員(各經銷商業務員、甲方業務員),必須第一時間通過短信、微信、郵件、網站等通訊手段將自己開發的客戶資料上傳至該平臺,經平臺維護人員核實后,將最先上傳客戶資料的業務員作為該客戶的擁有者,若六個月內該業務員仍未與該客戶簽單,則其他業務員可介入。
甲乙雙方應詳細記錄產品的序列號及收貨單位,以便跟蹤產品的流向和監督跨區銷售行為。
6.6.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并審查銷售訂單和發貨記錄,如發現任何未登記的跨區銷售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扣除其市場保證金的處罰。
6.6.5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價格體系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防范并制止任何低價傾銷行為。 6.6.6如乙方出現嚴重的未登記跨區銷售行為或低價傾銷行為,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并對其處以銷售價格1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將追究其經濟責任。
七、商標使用
未經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書面批準,乙方無權使用的商標和文字標志。
八、保密責任
8.1乙方承諾不會將保密性資料用于非本協議規定之外的任何目的,且不會披露或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一經甲方發現,將處以乙方市場保證金雙倍的罰款。 8.2乙方要與掌握及了解保密性資料的員工簽署保密協議書,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資料。 8.3與甲方相關或產品相關的資料的所有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若用于協議規定之外的目的,必須征得甲方許可;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8.4上述保密條例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經銷關系終結之日起3年內持續有效。
8.5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十(1)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并銷毀所有相關電子資料。此外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戶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戶提供持續性的服務,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8.6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賠償不低于違約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不足一年的按實際計算)銷售額的2%,并沒收乙方的全部市場保證金,甲方將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8.7保密性資料包含但不限于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獲得的客戶信息、產品保密參數、往來郵件等。
九、生效及協議的解除
9.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所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為。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對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低于違約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不足一年的按實際計算)銷售額的2%。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____________1)乙方破產或已收到破產令,或進行整頓;
2)乙方的股東方或控制方發生變更或乙方的業務被轉讓給其他方。
9.4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1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同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采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違約方承擔對擴大的損失部分。在事件發生后九十(9)天內事件仍未消除的,雙方可書面協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政府行動、戰爭等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發事件。
9.7甲方對乙方的銷售任務完成情況按季度定期考核,如乙方一個季度未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3%,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并尋找其他經銷商。
9.8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終止日,甲乙雙方針對本協議的具體執行方式或協議的具體內容需要補充完善的,必須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補充條款將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具體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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