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設備購銷合同(通用3篇)
會展設備購銷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收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概括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價款結算與支付_____________
第三條技術資料
合同生效后
天內,供方應將有關設備(材料)的技術資料(如樣本,安裝工藝圖、電氣原理圖、操作手冊、維修指南等)免費提供給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機提供。還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規范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
1、設備(材料)包裝應按國家標準或部(專業)標準規定執行。由于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3、包裝箱應有明顯的包裝編號和起吊部位標志,組裝件應有明顯的組對標志。
第五條交貨
1、合同交貨期應以招標文件中的交貨期為準,實際交貨時間,以最后一批貨物到達指定到貨地點為準。
2、供貨方安排運輸。
3、供方發貨后
小時內,應將該設備(材料)合同號、設備名稱、件數、總重量、總體積(立方米)、運單號、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以電報或電傳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貨工作。
第六條檢驗
1、設備(材料)運達到貨地點后,需方負責清點接貨。如因包裝不當造成設備質量下降或破損、缺件等,供方承擔質量責任。如運輸部門造成的破損、缺件等事故,由供方為主出面協調處理,需方協助解決。
2、設備(材料)全部到達現場后,供方應按需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進行開箱檢驗。如供方不能按時到達現場,又無函電通知時,需方有權開箱檢驗,并對缺件、質量損壞情況做出記錄,供方應認可并負責處理。
第七條保險
貨物裝運后由供方辦理保險,其費用由方支付。
第八條質量
1、供方應嚴格按照制造圖紙、技術要求和國家、部(專業)有關標準生產和檢驗,確保產品質量。并且完全復核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證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
2、供方保證設備(材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3、對設備(材料)質量應按國家和部(專業)頒布的質量標準或驗收規范進行驗收。設備(材料)安裝后,供方負責調試工作,并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最終驗收工作。
4、在設備(材料)驗收后的質量保證期內,如因需方使用不當和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供方應配合解決,但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九條現場服務
1、設備(材料)在安裝調試階段,根據需方要求,供方應及時派出現場服務人員處理有關設備(材料)質量問題。
2、需方應給予供方現場服務人員提供食宿條件,費用供方自理。
第十條索賠
質量保證期內如發生由于制造、工藝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_______________日內(以電報日期為準)給予答復,如果供方對需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如逾期不予答復和處理,則視為上述索賠已被接受。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時,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他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供方應向需方付延期違約金,每天按
元計收,但最高限度為%。
2、需方逾期付款時(正當拒付,供方同意延期付款時除外),應向供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天按元計收,但最高限度為%。
3、設備錯發到貨地點時,由供方負責解決并承擔有關費用。
4、由于需方填錯到貨地點或臨時改變運輸方案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責。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無效變更。
若因國家計劃改變,或設計變更確需解除或變更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
日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
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出方負責。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經供需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2、合同生效后,供需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如出現問題應按照《民法典》等有關規定辦理。
3、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方式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份,副本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收貨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會展設備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品牌、單位、數量、單價、金額詳見附表。
第一條 商品質量標準:所有商品均為沒有使用過的達到國家現行驗收規范要求及人防驗收標準的全新的產品。如達不到驗收要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無條件更換或退貨。如有異議應在安裝前提出,以便合理解決。
第二條 售后服務:產品在正常調試、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由供方負責維修或更換,如因使用不當或貨物轉交需方后搬運造成損壞需方負責。所有商品質保期兩年。
第三條 產品品牌為“ ”牌,所有商品均配帶相應的檢測報告、合格證、河北省備案證及生產廠家相關資料一式四份,有特殊要求的要按驗收規范提供相應資料。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1.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供方收到預付款之日起日內。
2. 交貨地點:工地。
3.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運費供方負擔,需方負責卸貨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本合同最終優惠價為 元整。合同簽訂后付預付款元為質保金,質保期兩年,質保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不管發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依法處理。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雙方各執兩份。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會展設備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按照裝箱單,使用說明書及出廠檢測報告。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均由乙方負責,因產品包裝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人:乙方。
2.交貨方式:乙方送貨,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及運費承擔:產品運輸方式為:公路汽運 ,產品運輸有關一切費用全部由
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產品發運當日將發運情況通知甲方。
4.乙方交貨地點:甲方指定。
5.產品的接貨人:甲方或由甲方指定。
6.產品的裝卸:甲方負責產品的卸車。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日期:
1.乙方按如下方式約定的期限向甲方履行交貨義務:
一次性交貨:乙方應于支付全款后十日內按本合同的約定將全部產品一次性交付給甲方。
2.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是指乙方將產品運抵甲方現場的日期。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
第六條 產品安裝、調試
1. 產品的安裝、調試由甲方負責,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產品驗收及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產品的驗收方法及驗收標準: 根據裝箱單, 機床使用說明書及出廠檢測報告。安裝
2.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10天內向乙方或交
、 乙方或交貨人在接到甲方的書面異議后,乙方應當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處理,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人員培訓
甲方對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的工藝技術人員自行進行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培訓,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術,以便使甲方人員正常地使用、維修保養產品。必要時乙方給予技術支持。
第九條 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的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本合同約定的質保期開始計算之日轉移由甲方承擔,此前的一切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產品時應向甲方提供產品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操作手冊、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情況、檢驗證明等相關文件、資料,并保證這些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第十一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2.付款期限: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付款:
合同簽訂后,生產廠家發貨時付100%設備款。乙方開具17%增值稅設備全額發票。
3.付款方式:轉賬支票
4.本合同約定的合同總價款包括了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所需的全部款項(包括稅金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5甲方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正規、合法發票或收據并交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質量保證
1.質保期:乙方承擔質量保證責任的期限為 1 年,從乙方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交付給甲方并經甲方全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產品需要進行安裝調試的,質保期從乙方完成全部安裝調試工作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保期內,乙方應定期無償提供產品的維護服務,產品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的當日立即為甲方無償提供修理、更換、退貨等質保服務。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 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維修或更換等質保服務的,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進行維修,由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質保期過后,乙方還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及時為甲方提供產品的維修等服務,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本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包括該部分產品毀損滅失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
3.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并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30 日未交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案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一切經濟損失。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一按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而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_____ (公章) 乙方:__ _____(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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