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溫材料購銷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后任何一方非因法定或約定的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供應貨物的,逾期在 天以內的,每逾期一天,按日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付款的,逾期在 天以內的,按逾期天數承擔未付款額 /天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退貨,給甲方造成工期延誤或其他施工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交付的貨物有 批次以上的質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共同選擇以下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1. 。 2. 。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合同談判紀要等均是本合同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賬號: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