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購回協議書(精選3篇)
住房購回協議書 篇1
住房購回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一份,規定甲方按《
市市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市市區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省直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審批號
)核定的價格,將座落于
的住宅出售給乙方,由于乙方于 年 月違約離開了甲方單位,根據該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按屆時房改的價格和政策收回已出售公房的產權,乙方無異議”的規定,該套住宅房屋應由甲方購回,為此雙方達成本住房購回協議書。
一、原甲方出售給乙方的座落于
市
住宅,雙方同意由甲方按
年
市房改價格購回。
二、該套住宅建筑面積為
,雙方同意甲方購回的該套住宅的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三、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應將該套住宅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契證移交給甲方。
四、甲方購回該套住宅后的過戶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應予以協助,辦理過戶登記中所產生的稅費按法律、法規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繳納。
五、甲方購回住宅后應支付給乙方的
萬元購房款,乙方同意甲方在甲、乙雙方辦理好乙方對甲方公司和浙江金湖*電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手續后由甲方統一支付。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住房購回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一份,規定甲方按《______________市市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______________市市區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省直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審批號______________)核定的價格,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的住宅出售給乙方,由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違約離開了甲方單位,根據該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按屆時房改的價格和政策收回已出售公房的產權,乙方無異議”的規定,該套住宅房屋應由甲方購回,為此雙方達成本住房購回協議書。
一、原甲方出售給乙方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住宅,雙方同意由甲方按_______年_______市房改價格購回。
二、該套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雙方同意甲方購回的該套住宅的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三、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應將該套住宅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契證移交給甲方。
四、甲方購回該套住宅后的過戶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應予以協助,辦理過戶登記中所產生的稅費按法律、法規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繳納。
五、甲方購回住宅后應支付給乙方的______________萬元購房款,乙方同意甲方在甲、乙雙方辦理好乙方對甲方公司和金湖機電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手續后由甲方統一支付。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住房購回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 日前將位于的店鋪(面積為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月租為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壹仟元整(¥2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
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 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征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 元,并支付轉讓費的 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后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蚣追皆诿磕隊I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 元,并支付轉讓費的 5%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