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度產品代理購銷合同模板
十、適用法律及正義的解決
1.本協議簽署、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規。
2.甲、乙雙方如發生之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將提交甲方所在區域仲裁委員會裁決,該裁定為終極裁決,對雙方均具法律效力。
十一、協議的變更和補充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體現。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后,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至少在協議期滿前三十天給予另一方提前續約或到期終止協議的書面通知。如雙方在本協議到期時能達成續約合同,本協議自動失效。
本協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協議傳真及復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