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購買兩居室合同(精選3篇)
全款購買兩居室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賣的房屋地點:
二、甲方出賣房屋面積: ㎡
三、房屋產權證編號:
四、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總價款:人民幣 元
(大寫: 元整)
五、付款時間: 年 月 日
六、付款方式:現金,一次性付清。
七、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八、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保證該房無產權糾紛(抵押、典當)等,如發生該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自簽字之日起,之前該房屋所有的費用及事宜均由甲方承擔,之后的費用及事宜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若有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責任方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承擔
十二、本合同簽訂地點: 。
十三、其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中間人
年 月 日
全款購買兩居室合同 篇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證照種類:
號碼:
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證照種類:
號碼:
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有權出售屬于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的委托),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的(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
第二條 (新、舊)機動車狀況
車牌號碼 出廠日期 已行駛公里數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 有效期從 至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車輛瑕疵狀況:
第三條 價款
(新、舊)機動車價格(不含稅費):
金額大寫:
(新、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稅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一半( );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責一半( )。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 付款方式(支票、現金):
2、 付款時間:
第五條 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 驗收時間:
2、 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并辦理相關手續。
3、 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 15 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并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
2、 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戶或轉籍手續;
3、 車輛交接后在辦理過戶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 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5 、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2、 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款購買兩居室合同 篇3
吉林省家畜家禽養殖購買合同范本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的養殖生產管理。買受人負責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
第二條:出賣人承諾養殖的為只(頭),
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前足額向買受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公斤(只、頭)。
第三條: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出賣人養殖的'應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等級,買受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公斤(只、頭)的收購價為。
第五條:買受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
第六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優惠供應,具體價格為種苗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瓶、支)元。
第七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養殖管理過程中,因其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或因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出現質量問題給出賣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