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服裝定作(購買)合同(通用3篇)
青島市服裝定作(購買)合同 篇1
定作人(買方): 。追剑
承攬人(賣方): 。ㄒ曳剑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雙方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定作(乙方供料)或購買乙方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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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長 │ │ 褲長 │ │ 服裝名稱 │ 數量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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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腰 │ │ 裙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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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腰 │ │ 腰大 │ │ │ │ │
├────┼─────┼─────┼─────┼──────┼─────┼─────┤
│ 下腰 │ │ 開檔 │ │ │ │ │
├────┼─────┼─────┼─────┼──────┼─────┼─────┤
│ 前胸 │ │ 下檔 │ │ 合計 │ │ │
├────┼─────┼─────┼─────┼──────┼─────┼─────┤
│ 后背 │ │ 中檔 │ │ 來料名稱 │ 數量 │ 金額 │
├────┼─────┼─────┼─────┼──────┼─────┼─────┤
│ 肩寬 │ │ 褲角 │ │ │ │ │
├────┼─────┼─────┼─────┼──────┼─────┼─────┤
│ 過肩 │ │ 膝蓋 │ │ │ │ │
├────┼─────┼─────┼─────┼──────┴─────┼─────┤
│ 袖長 │ │ 腿肚 │ │ 布樣或式樣 │ │
├────┼─────┼─────┼─────┤ │ │
│ 袖口 │ │ 臀圍 │ │ │ │
├────┼─────┼─────┼─────┤ │ │
│ 領大 │ │ 領高 │ │ │ │
├────┼─────┼─────┼─────┤ │ │
│ 帽大 │ │ 臺肯 │ │ │ │
├────┼─────┼─────┼─────┤ │ │
│ 前腰積 │ │ 下乍 │ │ │ │
├────┼─────┼─────┼─────┤ │ │
│ 后腰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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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金額:¥ │ 取衣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預付訂金:¥ │ │ │ │
├────────────────┤ │ │ │
│尚欠余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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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質量要求:甲方制作或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由甲乙雙方選擇一種標準,在括號內打√)。
第三條 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條 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 %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無法履行合同,則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 )項處理。
。1)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經辦人: 身份證: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青島市服裝定作(購買)合同 篇2
甲方:
聯系電話:
營業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營業地址: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指快遞)的權利。
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以電話或傳真(貨物托運書)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托運書并聲明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快遞貨物);所有非文件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發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文件。
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議甲方負責人為:(身份證號碼:.
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后,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
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遞須派送到門,取得簽收記錄。
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并給出貨物跟蹤信息。
對有問題的快件,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每15天告知甲方運費金額。
三,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雙方承認并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對于甲方提出的索賠,乙方有義務代理受理;按照華沙公約,每票貨物賠償最高限額為100.00美元。但在甲方運費給付前,乙方對于任何索賠申請可不受理。聲稱索賠之金額不得與運費抵銷。
2,甲方因發現托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情況需要索賠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貨物裝箱單,商業發票,但如果因此造成報關,清關上的問題慨由甲方負責。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貨物的托運時,如沒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關時,乙方對貨物在目的地清關不負任何責任。
5,若甲方托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并另付費用(貨值的千分之二),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6,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7,對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五,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后,運費的結算采取月結方式。乙方每月5號前提供上月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帳單后一周內對帳且蓋章確認回傳,并在當月10號前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收違約金1%(百分之一)。
如未到結算期但甲方應付乙方運費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該限額同樣適用于外幣折算人民幣)則必須馬上結清,甲方在收到帳單后2天內對帳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違約金1%(百分之一)。
付款必須匯入我司指定的帳號或由我司財務部門出具法人證明的指定人員。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墊付款服務,甲方應在乙方墊款日七日內將墊付款付到乙方的帳上。
六,價格變動: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按國家法規對運價進行調整,但應在發貨前通知甲方。
七,協議履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另一方有權終止代理關系。但對于甲方,不影響運費的正常支付;對于乙方,有義務受理貨物查詢跟蹤或索賠,直至貨物簽收或索賠結案。
八,有效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簽字日起一年有效。協議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可以繼續生效。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日期:
青島市服裝定作(購買)合同 篇3
承攬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和定作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定作物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品_名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分期交(收)貨數量
備注
月
月
月
月
月
總金額(大寫)__佰___拾__萬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_角___分¥_______
定作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1、定作方應該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向承攬方提供定作物的樣品,承攬方應保證所加工的定作物與雙方確認的樣品質量相符.
2、承攬方應該根據定作方提供的相關工藝單進行定作物的加工。
三、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
定作方應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內對定作物的數量、質量等相關事項進行確認驗收。如果對承攬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異議,應于收貨之日起三天內書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則視為承攬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攬方修復或者退換或者主張其他任何責任。
四、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定作物由承攬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具體包裝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運輸)時間、辦法及地點要求: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承運,由承攬方代辦相關的托運手續,運費由定作方自行承擔。 承攬方將定作物交付承運人后,則視為承攬方已將定作物交付于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風險由定作方承擔。
2、時間要求:交定作物期限應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應該至少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到來前7天書面向對方提出,并且取得對方同意。
委托承運人運輸的,以交定作物時承運人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
六、預付款要求:定作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承攬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預付款(按照定作款總額的百分之___計算),該預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時沖抵定作款。
七、定作款結算辦法及期限: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約定付清定作款項,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權由承攬方所有。承攬方可對定作物行使留置、處分等權利。
八、違約責任:
第一點: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產品品種、數量、設計、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承攬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果損失難以確定,則至少為____元人民幣。
(2)中途解除合同的,定作方應該向承攬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百分之30的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除應該繼續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還應償付承攬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賠償承攬方因而造成的損失,
(5)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或者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者接收人的,應該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點: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一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數量而少交的,承攬方應照數補交,否則應償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價款總值百分之30的違約金。
(2)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3)承攬方無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則定作方有權拒收。
(4)因為承攬方原因導致定作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桐鄉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如需提供擔保,雙方應另行簽訂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產特殊性,定作方允許承攬方在供應定作物數量上有±10%的浮動,在交付時間上有±__天的浮動。
十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來往的傳真、信函等均視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しb加工合同·鋼筋加工合同·加工貿易合同·進料加工合同
十三、雙方需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承攬方(蓋章):______________定作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