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銷合同(通用3篇)
個人代銷合同 篇1
制造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簡稱產品)的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_____國_______市(區)。
第二條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戶。代理人應向制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制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制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戶解釋。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代理業務的職責范圍
代理人是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傭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并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后辦理。
第五條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采取適當方式了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并協助制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制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制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用戶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制造商并關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個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制造商或幫助他人與制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于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制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制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后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制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保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范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制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制造商。
第十條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制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幫助制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制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銷售權的范圍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制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戶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傭金。
第十三條技術幫助
制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雇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雇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傭金數額
代理人的傭金以每次售出并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美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收傭。
2。美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平分傭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X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制造廠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傭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則無傭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傭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傭金計算方法
傭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稅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傭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戶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如用戶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制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傭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戶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支付傭金的時間
制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說明傭金數額和付傭金的有關情況,制造商在收到貨款后,應在30天內支付傭金。
第二十條支付傭金的貨幣
傭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傭金。
第二十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二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制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后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傭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賠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于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留置權
代理人對制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一條仲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制造商: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代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所確立的合同關系,商品代銷合同范本。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商品代銷:是指零售商接受供應商的委托,代理銷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銷商品的銷售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同時收取傭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3、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要求供應商提供約定代銷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為商品代銷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傭金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代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周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銷商品后,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期間。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所代銷商品的售出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并收取傭金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將訂單商品交付給零售商之日起,至結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周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后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銷商品清單
(3)雙方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6)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7)雙方營執照業(復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訂單及訂單確認
(2)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3)商品退換貨文件
(4)商品對帳文件
3、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代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代銷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甲、乙雙方合作的運作流程,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銷售 服裝事宜,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合法共贏、友好協商的原則的,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類款式的 服裝,由乙方通過乙方的銷售渠道(包括實體店鋪以及網絡店鋪)進行銷售。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進展和發貨指令進行發貨,甲乙雙方根據服裝實際銷售情況定期進行結算。
二、具體合作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提供產品報價單(包括產品款號、圖樣、規格及產品價格),并與乙方協商“產品結算價”。
2、產品結算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由雙方簽章蓋章予以確認,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3、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商議價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調整價格。如同類產品出現市場價格波動或產品銷售情況出現異常,雙方可協商調整產品價格,價格調整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4、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負責把貨物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產生的運費,由方承擔。
5、具體結算方式:
乙方根據銷售量每半月和甲方進行結算,每月結算兩次,結算時甲方應提供詳細發貨清單,供乙方核對,雙方應按照雙方商定的“產品結算價”進行對賬,對賬一致后,甲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乙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發票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按時發貨的,不得延誤,否則甲方須按該單產品的銷售價向乙方進行賠償。
2、甲方保證委托乙方銷售的產品符合以下質量條款的: , 若在乙方銷售過程中,發現服裝質量不符合國家質量要求以及約定的質量,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因網絡銷售的特殊性,如銷售過程中的,發生任何原因的客戶退換貨,責任與后果均由甲方進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
3.1如發生客戶調換貨,甲方應按照乙方指令協助調換,并承擔因調換貨而發生的運費。
3.2如發生客戶退貨,甲方應按照乙方指令接受退貨,并在收到退貨的三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已付的貨款,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在后續貨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義務
1、乙方須對合作過程中獲知的甲方商業機密保密,不得泄密。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
五、合同終止與解除
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戰爭、自然災害等)致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解除本協議。
2. 因甲方公司突發狀況(公司解散、破產等),嚴重影響經營,甲、乙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但需賠償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六、糾紛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對爭議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的終止、撤消、無效不影響此款約定的效力。
七、其他
本合同如有任何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和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