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購銷合同(通用3篇)
養殖場購銷合同 篇1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
根據公平、公正、合理和《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持鑒定本合同。
一、內容:甲方向乙方出售人工馴養繁殖的野豬、竹鼠、蛇,貨物價格根據送貨時市場行情確定。
二、交貨方式:乙方需要時,應提前一天電話通知甲方,根據乙方電話口頭訂單送貨。
三、交貨地點:農貿市場。
四、付款方式:乙方應每次交易后,一次性將購貨款付給甲方,不得拖欠。
五、質量要求: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六、其他事項:甲方應保證向乙方銷售的野生動物應當是人工馴養繁殖的,并提供合法手續;甲方根據乙方電話聯系,送到目的地后,符合質量要求乙方不得拒收貨物。
七、本合同一式兩式,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購銷合同 篇2
養殖場鮮蛋購銷協議書
供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需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 品名、計量單位、數量
第二條 產品質量與標準:供方出售給需方的鮮蛋應新鮮完整、不破損、不變質,保持鮮蛋表面清潔,不沾附泥污等物。
第三條 包裝要求:由自備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給需方押金與使用費。
第四條 價格或作價辦法:全年實行季節差價。收購旺季實行量低保護價,雞蛋每市斤 元,補貼飼料 斤;鴨蛋每市斤 元,補貼飼料 斤。
第五條 收購地點: 。
第六條 交貨方式及運費負擔:供方鮮蛋送往需方倉庫,必須自備車輛、船只或其他運輸工具。需方收貨后則應按實際數量,每百斤補貼運輸費、損耗 元,交食品站不補貼運雜費及損耗。
第七條 驗收方式與期限:供方將鮮蛋送到后,需方依次過磅照驗,在24小時內驗收完畢,逾期驗收由需方補貼損耗 %。
第八條 貨款結算方式:需方通過驗收后,應向供方及時支付貨款。
第九條 超欠幅度:交售數量分月在合同規定數量超欠5%以內不作違約論處。
第十條 違約責任:供方違約每欠一斤鮮蛋,應補給需方損失 元。需方違約拒收一斤鮮蛋,則補給供方損失 元。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供方現存生產蛋雞 只、蛋鴨 只,若需淘汰更新,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才能減少供貨數量。
本合同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單方任意變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購銷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供 方: (蓋章)
代表人:
年 _月 日
需 方: (蓋章)
代表人:
年 _月 日
養殖場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現將駐下康布村工作隊通過活動辦項目渠道爭取的養豬示范場,交予家庭貧困的甲方無償使用,用于改善其生產生活狀況。
一、合同期內,甲方擁有養豬示范場的管理和使用權,并負責日常維護,如在合同期養豬場因甲方經營不善,造成集體財產損失,乙方隨時有權回收養豬場,轉交有經營能力的其他貧困村民經營。
二、乙方擁有養豬場的所有權,財產屬村集體所有,為村委會集體財產。乙方負責監督甲方合理經營使用養豬場。
三、丙方負責監督甲乙雙方履行合同。
四、甲方承包期滿,需要向乙方上交1萬元的承包經營費,因非人為因素造成養豬場經營失敗,可免除承包經營費。
五、乙方在承包經營期滿后,要保證養豬場集體財產不減少。養豬場集體財產含養豬場一處,2月仔豬___頭,…….牌豬飼料___斤。
合同期為1年,一年后如甲方經營順利,群眾反應好,甲方具有優先承包經營權。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