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精選21篇)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
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
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
位于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
(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
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
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由甲方向國家交納,由乙方向國家交納;
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現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
一、轉讓房屋基本情況:該房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包括臥室間、客廳間、衛生間間、廚房間、陽臺間)。
二、轉讓價格: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分次支付給甲方。
1.乙方向甲方預先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2.甲方于年月日前將所持與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合同(協議)、收款收據更名為并簽字、蓋手印,完成更名后在交給乙方的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3.雙方同意同去開發商辦公室將原合同、收款收據更名為,甲方簽字、蓋手印確認;乙方與開發商重簽合同、重開收款收據;完成上述手續后,乙方向甲方結清余款共(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
4.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或收條。
四、房屋交付:甲方應于乙方完成第二次支付之日起,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五、甲方的承諾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2.甲方保證其丈夫、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3.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除協議條款和法律規定以外,若變更或解除協議內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若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存檔一份,協議書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見證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地號為__________)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占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故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范圍內出資建設廠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以工程造價部門的預算額為準)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協議,在該協議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協議: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于本協議簽完后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余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后的房地產轉讓協議中再行約定。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協議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在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圖(略)
2。抵押協議(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4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職務: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月___日
職務: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塊編號:______________)擁有房地產;名稱: 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現有償轉讓,轉讓方式為(1)出售(2)交換(3)贈與(4)繼承。
第二條 乙方自愿從甲方受讓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其上物業。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攤面積________________㎡;
公用分攤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使用權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
物業部分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對上述轉讓數量、面積核對無誤,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元,單價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條 土地使用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乙方繼續履行原土地使用規則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乙方從__________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費,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費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費由甲方負責繳納。
第八條 轉讓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經市公證機關公證,并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產權。
第九條 乙方獲得房地產權,如再發生出租、抵押、轉讓(含出售、贈與、繼承、交換)時,應按本合同第八條之規定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如系地產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產預售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公證處各1份。
轉讓方:____________(蓋章)受讓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5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方梁勇、金榮將位于隨州市機務段東城八角樓鐵路三區第57-2幢1單元5樓西(10號)房屋一套出賣給乙方金剛、謝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所有權證:東城字第01-017351號。(此房屋原由鄧華春所有(產權比例80%)。20xx年10月2日鄧華春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220xx元的價款轉讓到何本強、王平的名下。20xx年2月29日,何本強、王平又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35300元的價款轉讓到金榮、梁勇的名下。)房屋面積約60平方米。
二、房屋價款:玖萬陸仟元整(乙方已于20xx年11月20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遇房屋拆遷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補償費等費用由乙方享有。
四、此房于20xx年4月10日前交付,交付前所涉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等費用或其他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房屋拆遷補償等相關事宜。鄧華春的«房屋所有權證»、«集資住房證»、«襄樊鐵路分局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合同書»及王平與金榮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原件,在乙方付清甲方全部房款時,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
出賣房屋坐落于杭州市文三路號,建筑面積約平方米,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以該房屋為抵押,在中國工商銀行杭州市之江支行辦理了按揭貸款(詳見房屋購買合同及貸款合同)
二、甲方現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乙方,轉讓價格暫定為萬元,在甲方做出房產證和契證后,在乙方總出價萬元(包括轉讓價和所有其他費用)的范圍內對轉讓價作適當調整。
三、甲、乙雙方委托丙方代為辦理房屋買賣。雙方各向丙方支付買賣定金萬元。
四、在甲方辦好產權證和契證后,三方與工行之江支行簽定監督支付協議書,乙方按該協議書的約定,將相應款項支付給銀行。
五、甲方保證在年月日之前辦好土地證。
六、在甲方辦好土地證后,丙方代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乙方到工行之江之行辦理房屋轉按揭貸款手續。
七、在甲方辦好契證和產權證后,(1)甲、乙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自乙方與承租人簽定新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賃合同押金元,并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2)甲方將押金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萬元于新租賃合同簽定之日交付給丙方,在雙方結算后由丙方支付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為萬元,否則,甲方將返還乙方轉讓款萬元。
九、稅費
1.該房屋交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協議簽訂后,甲方預付代理方稅費元,乙方預付代理方稅費元,交易完成后按實際結算。
2.交易完成后,甲方交付代理方元服務費。乙方交付代理方元服務費。
十、甲乙雙方及代理方責任:
1.甲方確保房源可靠、手續合法;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聲明。
2.乙方應按協議履行責任,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
3.代理方確保在年月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個工作日后交付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該定金在扣除代理費元后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元,賠償代理方代理費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元由代理方負責退還乙方。
2.在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后出現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代理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7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 x x x(以下簡稱甲方)同x x x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后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后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于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并限于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愿補貼乙方人民幣x x 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蝗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后如有第三人出為慌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御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并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并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于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征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于過戶一切費用于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后應于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征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于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號、面積:x x 平方米
二、 門牌:x x市x x路x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一樓:平方米。
二樓:x x平方米。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于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號、面積:x x 平方米
二、 門牌:x x市x x路x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壹樓:x x平方米。
貳樓:x x平方米。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互易房屋契約書人甲方:x x x 印
乙方:x x x 印
中證人:x x x 印
x x x 印
x x x x年x 月x 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8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所售房屋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等基本情況
1、甲方所售房屋所在地: 。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占地面積
3、甲方所售房屋結構、層次為: 。
二、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價金額為(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付給甲方房屋總價52.6%的首付款共(人民幣) 拾萬元整。其中, 拾萬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付給甲方,另外 拾萬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之前必須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除首付款,剩余 拾 萬元整于20xx年 月 日之前付給甲方。
四、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以乙方(黃小華)名義辦理
2、甲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逾期未辦理完相關證件或房屋逾期不能交付的,乙方可以自動延長剩余的付款時間,直到甲方妥善辦理完相關房屋證件為止。
五、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乙方已付的房款中扣出 元作為違約金,剩余的房款如數還給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價 的違約金。
六、其他
1、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必須要履行承諾,在沒有雙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另一方不得隨意違背或更改合同內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9
合同編號:73017
買方(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棟_____單元______號。
2.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________樓層________,用途________。
3.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房價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4.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房屋四界:東:________西:________南:________北:________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預付款,其余________%,計________元價款則交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乙方將房屋騰空并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后,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領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其稅費按規定各自交納。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并由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稅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并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決定事項:
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存________份,乙方執存________份,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存________份。
十、買賣雙方情況
買方
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
現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
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賣方
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0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濟南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筑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愿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______單元______樓(層)室的房屋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于______年,房屋結構為框架結構,層高為______層,建筑層數地上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按套(單元)計算,每套單價______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萬 仟 佰 拾元整,即人民幣小寫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貳拾四萬元),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購房款到賬之日起2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關于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3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 ;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筑師姓名: ,注冊建筑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凈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 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于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小學 個,中學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志: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后期限為 年 月 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借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并且出賣人承諾在 年 月 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后60天內,最遲日期為 年 月 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并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盡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后,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 年 月 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范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 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 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 元/每噸;電費: 元/每度;燃氣費: 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 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區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于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 年 月 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筑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衛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于買受人所有的用于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戶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設備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柜、消防控制柜、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后,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并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于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于8小時,并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于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布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并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 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 年 月 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 年 月 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 年 月 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 年 月 日;交付使用: 年 月 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鑒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于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鑒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鑒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后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后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鑒于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后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并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 年 月 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 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157條 基礎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買受人變更: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 設計變更: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后首先應當征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4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方梁勇、金榮將位于隨州市機務段東城八角樓鐵路三區幢單元西房屋一套出賣給乙方金剛、謝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所有權證:東城字第號。(此房屋原由鄧華春所有(產權比例80%)。年月日鄧華春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元的價款轉讓到何本強、王平的名下。年月日,何本強、王平又將此房屋的所有權以元的價款轉讓到金榮、梁勇的名下。)房屋面積約60平方米。
二、房屋價款:玖萬陸仟元整(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遇房屋拆遷或其他原因而產生的補償費等費用由乙方享有。
四、此房于前交付,交付前所涉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等費用或其他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房屋拆遷補償等相關事宜。鄧華春的?房屋所有權證集資住房證?、?襄樊鐵路分局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合同書?及王平與金榮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原件,在乙方付清甲方全部房款時,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5
賣房人:?身份證號碼:?詳細住所:聯系方式: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買?受?人:?身份證號碼:?詳細住所:聯系方式: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買賣雙方就房屋買賣相關事宜,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買受人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名稱:
2、房產地點:
3、房屋所有權證證號:
4、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本房產采用整體一次性計價方式,房產總價款為: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一次性支付房產總價人民幣?元整。
2、分期付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買受人分期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第一期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幣?元,第二期
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幣?元,第三期為?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幣?元。
3、預交定金,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履約定金人民幣?萬元;買受人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人民幣元(定金可充作房款);如出賣人違約,按定金雙倍賠償給買受人;如買受人違約,定金不退。
3、預留尾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人民幣?元;剩余尾款人民幣?元于房屋交付之日付清(或房屋產權完成登記之日付清)。
4、其他方式,?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的房款時,應出具收款收據。
第四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日之內,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十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15%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十的違約金。
3、其他方式,
第五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本合同約定的房產交付買受人使用。
第六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本房產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一般不少于萬分之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15,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十_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產交接
1、出賣人應在本房產交付前騰空房屋,并繳清已產生的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出賣人應在本房產交付前將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3、在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出賣人應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4、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房產的有關證明文件和交付房屋鑰匙,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驗收時發現房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出售范圍,以及存在其他有礙買受人接收使用本房產的情形,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收益與風險
1、本房產交付之日起,其所有收益(含征地拆遷補償等)均歸買受人享有,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償任何費用。
2、本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自產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九條?權屬糾紛排除
出賣人應保證本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本房產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房產質量責任
1、出賣人應保證本房產沒有任何質量問題,并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
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
2、房產交付之日前存在的質量問題,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因出賣人原因造成本房產損壞或出賣人發現質量問題不向買受人告知的,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因質量問題影響房屋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支付房產總價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本房產交付使用后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并積極協助買受人辦理本房產的過戶手續。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一般10-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磋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4、合同附件:本房產相關有效證件、合同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含見證人員)。
出賣人(簽名、按指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受人(簽名、按指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見證人(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契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座落在葫蘆島市區(市)路號幢單元戶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計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
第四條甲方應于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問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本契約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的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賣買交易過戶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接有關規定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契約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契約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契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契約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本契約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7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萬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8
第一條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萬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合同范本《二手房購房合同范本》
3、甲方應在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
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
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地址:現住址:聯系電話: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地址:現住址:聯系電話:簽約日期: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棟,面積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出售給乙方。
1.甲方將建成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以后,該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所有權同時轉給乙方,甲方及任何人從此不得享受有該房屋的任何利益及相關收益。如有糾紛甲方應當給予排除。
2、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糾紛,交房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無人租住、使用,本合同簽訂后,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3、房屋出售金額為___________萬元。雙方正式簽訂合同后,乙方在_______日內付清房款。
4、本合同簽訂后,因甲方單方違反合同不履行條約要求退還房產的,包括他人因甲方原因提出房產權屬的,可以按已付房款和房屋建設裝修等相關費用及利息,利息為銀行同類貸款的4倍,并按照房款總額100%的違約金來進行賠償。也可以根據本房屋的市場評估價和相關費用另外加房款總額100%的違約金來進行賠償,以上兩種賠償方式由乙方選擇。
5、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履行加倍賠償。當甲乙一方無民事能力時,其監護人負民事賠償責任。
6、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7、乙方在需要修改產權底單和變更大產權以及辦理其它關于產權方面的手續時,甲方應出具相關證明并且配合乙方辦理相應手續。甲方在配合乙方成功變更產權后,乙方須支付甲方費用___________元。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20
賣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號:______
買方: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為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
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 ___ 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住址(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精品房屋購買合同 篇21
買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房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下列房屋買賣達成協議,現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如下:
1.房屋地址面積
詳細地址室號部位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上開房屋面積包括走道、扶梯間等公用部位分攤的面積。
2.本契約全部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價款計算組成:__________,投調稅__________。
3.付款約定:簽約__________周內付清 。
4.上開房屋,在買房人交清價款和履行其他約定后,由賣房單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買房人可持本契約和交付房屋手續及其他有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區房管部門辦理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或所有權移交手續,所需手續費由買房人支付。
5.上開房屋的基地及底層小院子,因土地屬于國有,僅供買房人使用。但必須服從城市建設規劃,按規定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費。
6.買房人所購的房屋,應按國家房屋管理的規定使用,接受所在地區街道組織、房管部門的管理和指導。不得隨意亂拆亂改。走道、扶梯間等公用部位屬同幢住戶共同財產,不得隨意侵占,嚴禁亂搭亂建。
7.上開房屋,在辦理交付手續之日起壹年內,凡屬屋面漏水、外墻滲水和結構性的質量問題,由賣房單位負責保修;凡屬買房人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由買房人自行負責;保修期滿后全部由買房人自行負責維修。
本契約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買房人:_________________
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為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________居民。甲方配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該房屋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村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居民自住用房 ,建筑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庭院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房土地來源為: 農村集體土地劃撥 ,房屋建于_________年使用至今為______年。
第二條 該房屋價款規定
該房屋按照協商以總價計算,價款為_________元,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 房屋交付日期
經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_____日內方可交付。甲方在將房屋交付乙方時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時,且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如甲方無異議,乙方將在合同簽訂________日內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約定為: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萬分之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約定為: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
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特別是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需要達到國家關于房屋居住的要求),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乙方在房屋主體結構完好情況下,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 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力延伸的規定
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規定將所屬房屋售于本村村民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依法享有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權利,且雙方需聲明乙方在合法購買該房屋后,擁有對于房屋及與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處置權利(包括被征用、改造、遷移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所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對乙方及其后代進行追償)。
該合同由雙方所在村委會給予認可,甲方應將該房屋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轉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規定和適當機會下予其作廢,并在村委會的證明和市/區政府給予的條件下重新辦理乙方對于該房屋的農村集體使用證。
第九條 公證人的規定
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村村委會的公證下簽訂,雙方對于村委會的公證給與肯定和贊成。
公證人(簽章):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