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銹鋼材料購銷協議(精選3篇)
不銹鋼材料購銷協議 篇1
甲乙雙方就不銹鋼材料的買賣,經友好協商訂立如下購銷合同:
一、品名、規格、包裝要求、數量、單價、金額:按乙方訂貨清單要求,單價經雙方協商后確定。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甲方保證供貨質量,對商品使用中非人為因素而壞損的,三個月內包退換。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由承運商運至乙方車站(港口);或乙方自帶車輛到甲方倉庫提貨。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汽車或輪船運至某某站(港),某某公司收。
五、運輸費用負擔:運至乙方車站(港口)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到站(港)后,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在總重量的0.5%以內的運輸損耗由乙方承擔;超出部分由雙方均攤。
七、包裝費用負擔:由甲方承擔。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貨物到站(港)后,由承運商和乙方共同驗收,如有異議,乙方應在貨到當日內向甲方提出。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訂貨后,現金支付一半貨款,貨物到站(港)驗收后付清所剩貨款 。
十、違約責任:乙方訂貨后,十日之內如不提貨,甲方有權在訂貨所交50%貨款中扣除一半作違約金;乙方訂貨后,甲方發貨延至十日后,乙方有權少付20%貨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不銹鋼材料購銷協議 篇2
不銹鋼材料購銷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購買不銹鋼鍍鋅鋼管及卡箍配件等材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采購范圍及合同價款:
1、不銹鋼鍍鋅鋼管報價表
2、合同報價表中的材料、配件等單價為固定單價。合同報價表中的管材數量為暫定量,結算時按最終實際供貨數量進行結算。合同價中應包括材料費、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管理費、利潤、稅金以及市場價格風險、供貨期影響等一切費用。
3、材料檢驗試驗費已含在材料單價中,不另外計算,包含必要的第三方檢測費用,檢測內容及項目執行國家或地方相關檢測規范。
第二條制造和質量標準:
1、制造和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及本工程要求的技術條件。2、乙方保證所供材料、配件是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優質產品,并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技術要求、系統功能的要求及國家和部(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制造和檢驗。第三條交貨與驗收
1、應于合同簽訂10天內實現供貨。分批送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通知以傳真形式發出后10天內交貨)。
2、交貨地點為甲方指定地點,卸車由甲方指定的施工單位負責,若卸在非甲方指定地點,則不予計量且視乙方違約并追究其責任。
3、材料到達后,乙方應在驗貨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質保書、材料檢測報告、質量標準復印件等供甲方及監理備案。第四條貨款支付
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貨到付款,電匯
2、支付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天內送貨到現場指定位置,逾期交貨(不可抗拒原因除外),乙方應向甲方按該批次貨款的1%/天支付違約金,并且承擔因延誤交貨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2、如乙方超過交貨期20天不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賠償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協商解決。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程合同簽訂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合同訂立地點:南京市金鷹國際商城H層
第八條、其他
雙方約定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不銹鋼材料購銷協議 篇3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產品名稱:T型立柱廣告材料
第二條 數量:一批
第三條 貨款總費用:玖拾捌萬元正(¥980000.00)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40%,乙方運貨到甲方指定場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7天內,甲方再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50%,待本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甲方支付乙方貨款總額的10%。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五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1%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五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2)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五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五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五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
第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