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購銷合同(精選3篇)
公共設施購銷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訂貨內容
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序號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單價(元)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小寫):
合計人民幣(大寫):
備注:本合同貨物價款、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稅金等全部費用
二、交貨:
(1)交貨地點: ,需方收貨人: ,供方負責送貨到需方指定物流市場所在地點,運費由需方負責。
(2)交貨日期:由需方通知發出,5個工作日內到達需方指定交貨地點。(偏遠地區除外)
(3)供方交貨時需開具一式二份的送貨單(隨貨),供需雙方各自保留一份有效的送貨單。
三、產品包裝規格
按標準包裝,保證貨物安全,不回收。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需方將總貨款¥元(整)匯至供方指定的賬戶。貨款以現金轉帳的方式支付。
賬戶名稱:廣西碧清源環保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賬號:
(2)收到需方支付的全部設備款后,供方將向需方開具一般商業發票給需方。
五、質保期
自貨到現場之日起,產品質保期為十二個月。在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在48小時內響應,雙方共同判定問題原因和責任;由此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六、保密義務
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涉及的任何技術秘密,也不得將供方技術在未經供方同意下用于其它項目。否則,供方將追究需方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供方非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導致的遲延交貨,每遲延一日應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需方非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導致的遲延付款,每遲延一日應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履行合同,應按合同總金額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雙方在修改處簽章確認或另行書面確認并蓋章。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可以以傳真或掃描件方式簽訂,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信函、傳真件為本合同的附件。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掃描件有效。
供方
供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務登記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日期:
需方
需方(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務登記號:
日期:
公共設施購銷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價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按原廠質量標準包裝 第三條 驗收方法:貨到驗收
第四條 貨款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式:需方在收到全部貨物后15天內結清貨款。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點。
2、交貨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內30日
3、運輸費:由供方自負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損壞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
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通知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簽字):
供方(簽字):
年月日:
公共設施購銷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將其代理的產品銷售給乙方。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法律規定簽訂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需方采購紙品內容如下:
二、質量標準:紙張尺寸符合需方要求;紙張克重誤差不能超過1.5克,紙張必須保證正常四色機雙面八色印刷;無紙粉,不打皺,印刷時無拉毛現象。
三、交貨地點:需方指定印刷廠,供方承擔運輸費用。
四、包裝標準:平板木夾板包裝,包裝完整,無破損。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如有質量問題需方在貨到后15日內提出異議。若供方紙張有質量問題,供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后經印刷廠印刷后無質量問題,需方按約定的賬期付款。
七、供貨時間:甲方按乙方需求,積極協調,保證供貨時間不延誤乙方生產印刷。
八、以上為框架合同,具體用紙一次一議一合同,以合同為準。
九、解決爭議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供方和需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