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牌位長期租賃合同(精選3篇)
廣告牌位長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西華縣——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傳媒公司
西華縣——有限公司與河南——傳媒公司就使用甲方廣告牌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廣告發布內容:小天鵝冰箱、洗衣機。
二、 廣告發布地點:西華縣萬果園百貨南側
三、 廣告牌位使用期限為兩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廣告牌位面積: 平方米。
五、 廣告租金每年25000元,兩年合計50000元。
六、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廣告牌位使用之日起一次付清一年租金25000元, 第二年租金提前當年時間兩個月付清,否則按自動放棄由甲方處理。
七、 其它事項。
乙方提供噴繪畫面內容,由甲方負責安裝,負責協調工商市政。其它事項都由乙方負責。
此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廣告牌位長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北屯——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廣告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廣告位基本情況:
1.廣告牌位置:
2.廣告牌數量:__座
3.第二條
租賃期限:該廣告位租賃期限為5年,即從_年__月__日至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廣告牌租賃使用方式、廣告牌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廣告牌租賃使用方式: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廣告牌租賃使用期限為5年,廣告牌租賃數量為座面。第5年座廣告牌乙方免費使用,第1、2、3、4年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座廣告牌;
2.廣告牌租賃費用:廣告牌租賃合同簽訂日起第照3萬元/座廣告牌支付甲方,數量為座,共計費用:元;第2年,乙方按照4萬元/座廣告牌支付甲方,數量為座,共計費用:元;第/座廣告牌支付甲方,數量為座,共計費用:元。第4年,乙方按照萬元/座廣告牌支付甲方,數量為座,共計費用:元。
3.廣告牌租賃付款方式:
租賃期第一年的租金支付時間為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共計:__元;第二年租金支付時間為__年__月__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費用共計:_元;第三年租金支付時間為__年__月__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費用共計:__元;
第四年租金支付時間為_-日前,乙方支付甲方費用共計:__元;
4.履約保證金: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元,若出現本協議第五條項下違約情形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滯納金的,甲方可直接在該保證金內扣除;無違約情形的,甲方于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足額退還該保證金。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并權拒絕乙方不合理要求,關于乙方要求的設計廣告發布內容,甲方有權監督并提出修改或更換意見。
2.甲方保證乙方對本次合同中約定的廣告位置具有完全的廣告發布權和經營權,以及在廣告發布期內該廣告牌周邊半徑米內無遮擋物;
3.甲方負責廣告牌辦理廣告媒體設置、發布的有關手續及交付關于其他廣告牌辦理的一切費用。如因該廣告位使用權產生的一切糾紛,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
4.甲方負責合同期內對廣告牌設施的保養和維修,確保廣告牌設施達到畫面安裝條件,廣告牌主結構的質量由甲方全權負責。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有權決定發布內容,但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因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安裝畫面期間的人員安全問題有乙方負責。
2.乙方進行畫面的安裝、更換及維護工作時,須保證廣告牌質量不受損,因乙方工作造成的廣告牌主體及相關硬件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廣告牌的日常巡視及形象督導,如出現畫面安裝不當等問題需及時修復,避免影響甲方設施的社會形象,乙方發現屬甲方負責的質量問題時,須立即通知甲方進行維護和修復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須做好廣告畫面摘除等相關善后工作,將本合同所涉廣告牌恢復原狀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設計的廣告內容或設計樣稿的合法性,若因乙方設計的廣告內容侵犯第三方權利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對于乙方要求發布的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甲方可要求乙
方予以修改,修改廣告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拒不修改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終止協議,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2.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定及雙方約定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須支付給對方本合同總額30%的違約金。
3.不可抗拒的因素指無法預見的或超出甲方合理控制的事件,比如自然災害、戰爭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賃費用按照實際發布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要求及時支付租金,遲延支付的,乙方每逾期一日繳納,按當期應繳租金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實際付款時間逾期60日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合同續簽
1.乙方優先權:在合同期滿前六個月,雙方可就延長合同事宜進行商議,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的權利。
七、爭議解決:
若合同履行中雙方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北屯市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保存二份,所有合同__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廣告牌位長期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態泰安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四至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元,分年交清,每年交納元。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乙方承包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權利、義務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督促乙方植樹造林,限定在年內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所承包經營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用。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權,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乙方權利、義務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并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
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有權依法制止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不改變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并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
按照合同約定時限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在年月前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林木需要采伐時,要提出采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采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達到85%以上。
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如遇國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在年月前未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時更新或未達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在承包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六、其它事項: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因素協商確定。
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后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后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的履行情況有全程監控權、行政執法權,并負有法律責任。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政府、縣林業局各執一份。
七、附件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鑒證機關: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