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合同擬定(精選3篇)
廣告合同擬定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在乙方網站發布廣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簽定本合同,望雙方共同信守:
一、廣告內容:真實、客觀地展示本公司生產經營的與相關產品.生產設備相關的產品或服務。
二、廣告位置:網站第__________頁,位置描述_____________,像素大小________________。
三、廣告樣稿:由甲方提供,乙方可以對甲方樣稿進行簡單的設計和制作。如果乙方對樣稿有特殊設計、制作要求的,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由甲方進行設計和制作,費用由甲方承擔。廣告樣稿由甲方設計和制作的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廣告樣稿一經投放,合同期內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變更。
四、廣告審查:乙方有權審查甲方發布的廣告內容和形式,對違反廣告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的廣告內容和形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作出修改或終止甲方的違法發布廣告的行為。
五、廣告費用:網站廣告位租賃費一年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廣告設計和制作費一次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自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本合同生效。自廣告樣稿發布之日起計算租賃期。乙方指定賬戶為:_______________中國郵政卡號:_______________
七、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年。本網站廣告位續費期為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廣告發布權。
八、補充條款: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簽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廣告不能發布或發布期不足的,乙方可以順延發布期或按差額退款。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廣告合同擬定 篇2
甲方(需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慶典活動物料制作業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一、合作價格:
說明:
1、以上單價為零散業務制作單價,包含排版、送貨、包裝、安裝等相關費用(其中安裝限于高
安市范圍內的普通安裝,超出高安市范圍外的,安裝費另行協商)。如有批量制作的,單價另行協商并簽定單項合作協議。
2、結算方式:結算方式:進倉之日起,三個月付款結算。乙方于每月1日前將上月所完成并經甲方驗收的項目清單交甲方掛帳,甲方于每月15日或30日對掛帳內容進行結算。
二、合同期限:
有效期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直至合同重新簽定為止)
三、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尺寸、版式及工藝要求制作,送貨時須經甲方指定人員簽名驗收后方可入庫或安排結算。
1、制作周期:甲方下單之日起5天內交貨。
A、以上制作周期已包含排版時間,乙方接單后,應在24小時間內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排版,并經甲方指定人員審核定稿;如甲方因特殊情況急用,乙方須盡力按甲方要求趕貨。
B、以上交貨地點為甲方指定倉庫——江西新明珠廣告倉或甲方指定安裝點。
2、包裝:外包裝必須采用紙皮、紙箱,分品牌、分種類(或分客戶、分單號)進行打包,并貼貨物種類、尺寸、數量等相關信息。
四、違約責任:
乙方須按雙方協定的要求按期制作,保證產品不出錯漏、不存在質量問題,不得有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數(份)量不足的蒙騙行為,如甲方在抽檢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以下現象,視為乙方違約,將根據情況予以處罰:
1、用料、顏色、制作內容、質量與甲方要求存在差異的,乙方必須免費重做,甲方有權視情況輕重程度在未結算貨款中予以100~10000元不等的扣罰。
2、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乙方免費重做,甲方有權視情況輕重程度按成本價的1-3倍在未結算貨款中進行扣罰,并追究相關責任。
3、存在抽空現象的,乙方按發現抽空或問題數量(或該批貨總量×抽檢中存在問題的比例)的1~3倍數量進行免費重做,同時,甲方有權視情況輕重程度予以該批制作總額×抽檢中存在問題比例的1~3倍扣罰,并追究相關責任。如在收貨點數時發現抽空現象,甲方有權直接按所抽檢貨物中最少的那扎貨物的數量×總扎數進行收貨。
4、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視情況輕重程度在未結算貨款中予以100~1000元/天的罰金。
5、以上情況需免費重做的,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4天內免費重做。對情況嚴重、惡劣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終止合作,不給予任何賠償。
五、乙方自愿遵守甲方最新的《新明珠廣告供應商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
六、本合同簽訂地為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鎮。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任何爭議,
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名確認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廣告合同擬定 篇3
商業廣場看板廣告委托刊登合同
甲方:
乙方:廣告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商業批發市場內看板、柱廣告,廣告發布簽定本合同:
一、廣告發布的規格及數量、地點及價格:
二、合同期限:壹年
三、廣告發布日期為20______年月日至20______年月日
四、廣告發布費用:
人民幣伍拾萬伍千圓整(:505000元)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定后甲方付廣告費的100%。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畫面提交:甲方在張掛廣告畫面前,應及時將畫面內容交與乙方,供乙方進行廣審和制作發布。
2、廣告發布繳費:甲方應如約及時付給乙方有關費用。
3、畫面審批:廣告發布前甲方應該及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廣告審批相關文件供乙方進行廣審,并對提供文件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依約收取有關廣告發布費用。
2、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廣告發布期間,廣告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3、以上的費用包括廣告的審批以及制作、發布的費用。
八、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時如期支付廣告發布費,應按廣告總金額每日千分之四支付乙方違約金,如甲方拖欠廣告發布費超過30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是否解除合同進行明確,同時要求甲方支付相關賠償費用。乙方有權將廣告另作他用。
九、不可抗力、政府行為。
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
2、一方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
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同的期限內提供證明和可能的解決方法,否則視為不可抗力因數不成立。
3.政府行為,道路改造或行政命令致使廣告不能繼續發布,則終止廣告合同的執行,乙方按未發布的天數返還甲方的廣告費,或另行商議廣告移位。
十、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或因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發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另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