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考核制度(精選7篇)
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篇1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外,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上交(上報)材料的、遲交或晚交的,發現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計。
2、在上級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通過個人努力獲得獎項的,學校將予以獎勵,獎項說明如下:
3、學校常規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關制度規定扣款。
4、臨時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職工大會點名批評,第二次按規定給與經濟處罰100元。
5、學校重大工作任務或接受上級部門檢查時,臨時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職工大會點名批評外,給予經濟處罰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彌補完成此項工作的人員。
6、未備課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備課的教師,將予以停課,每月只發300元生活費,其余工資用于聘請教師和獎勵教學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人員。
7、在學期末參加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市雙語抽考中班級成績第一,將予以任課教師300元獎勵,若班級成績在學校抽考的年級中排名第一,將予以任課教師200元獎勵,若所帶班級的抽考成績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將按最高標準即市級獎勵標準300元予以獎勵。
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全校教師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積極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特制定本條例。
二、考核指標及權重
1、評估指標包括“德育工作”占15分;“教學常規”占25分;“教學成果”占20分;“學生評教”占15分;教科研工作15分;“行政評議”占10分等六部分。
三、考核等次
1、優職:評估得分在90分以上或一年來對學校有重大貢獻者。
2、合格:評估得分在60分以上,能勝任學校各項工作,無違反《江臨中學教育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意見》規定的人員。
3、基本合格:評估得分在60分以下或一年來違反《江臨中學教育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意見》規定中三級事故兩次以上的人員。
4、不合格:一年來受過黨紀、行政處分或出現一級教育教學事故二次以上的人員。
四、考核說明
1、師德部分由校評審組針對教師的表現,參照《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考核,
2、跨年段或跨學科的老師取兩年級段或各科的平均值。
3、音、體、美、地方課程等技能學科教師的教學成績取其學校規定的基準分與學生評教偏差值之和。(見附件)。
4、學校根據評估結果,以每年度為單位發給年度目標考核獎。
5、評估所得分值為職員年度考核及評比各級各類先進的主要依據之一。
6、本辦法由第一屆教代會四次會議通過試行。
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篇3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并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集體,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積極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接受學校安排,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必須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5000字的讀書筆記及心得,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鄉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學校各處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必須服從,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學校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當眾頂撞領導,說別人閑話,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1分(累計扣分)。
9、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者(如穿拖鞋、背心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工作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篇4
1、一學期工作期間,病假累計不超過7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3天記1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6天記10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5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0天記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5天記2分;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半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正課每節扣3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曠早操、周日例會每次扣1.5分。
3、曠升旗、會議每次扣3分,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請假一學期累計不超過3次從第4次起按事假進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課對調好并告知教導處備案,則不扣考勤分。
5、病假必須有醫院的證明,每學期4天內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不列入病假4天范圍(以出院單為憑),但住院的當月和本學期不得滿勤獎,病假5天以上每天扣0.5分。
6、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到期未上班,每天扣2分。
7、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學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8、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必須先把功課對調好。
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篇5
1、按期中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0.3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①后勤人員、②學前班、幼兒園教師、③非檢測科目及教輔人員的考績得分是全校教學一線教師教學業績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表模、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位晉升、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發放教育績效工資的依據
教師一年的績效工資總量=上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本學期量化分÷本學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組織領導及操作辦法
①、教職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長領導,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負責考核。
②、考核時個人提供履行職責的條款和履行的職責情況的總結及有關材料,據此,考核小組進行逐條逐項考核,登記考核情況并作出評價。
③、非考試科目的教學成績合并于“德、能、勤”進行考核,按90%記入總分。考試科目成績同年級無法比較的,教學成績合并“德、能、勤”按100%記入總分。
④、教師考核有關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評議打分的辦法,教師互評占60%,校領導評議占40%(其中學生問卷情況作為領導班子評分依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發當月績效工資: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②因責任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③工作不負責任,動輒撂挑子的;
④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學質量低,一直不受學生歡迎的;
⑥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
⑦不服從學校管理,無理取鬧,影響學校工作正常開展的;
⑧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⑨曠工累計3天以上,請假累計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規定與上級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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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篇6
1、除語、數、英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系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系數為1.2,六年級語文系數為1.3。學校安排六年級語、數、英的課外輔導系數為1。
2、附加工作量:當班主任的每周加2課時工作量,男55歲以上(含55歲)女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周加2課時工作量。
3、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兼任學科周課時量×該科系數+附加分
(語、數)。
4、教師的工作量分=20×(教師的周課時量÷全校周平均課時量)+本學期代課分。
5、班主任工作,從績效工資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績效工資。
教師績效考核制度 篇7
為了促進本園健康、快速的發展,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從我園實際情況出發,特制定如下細則:
一、師德師風
1、自覺自愿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舉行集體活動注意談吐儀表,影響幼兒園形象者、不服從安排者、無故不參加者、扣2---10分。
2、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家長發生爭吵,否則根據情節酌情扣1---5分。
3、不得在教職工之間相互說長道短、挑撥離間搞不團結,發現一次扣5分。
4、教學中嚴格使用普通話,發現一次不說普通話扣2分。
5、不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發現一次扣2---5分。
6、對家長及有關人員來園咨詢,熱情主動給予解釋,不理睬扣2分。
7、上班時間不涂指甲,不得披頭散發,不得穿無袖,高跟鞋(超過4厘米),發現一次扣5分。
8、不管任何原因給家長做工作勸幼兒退學者,發現一次扣5分。
9、獲家長、社會好評的,或在上級檢查中獲得高度評價者酌情獎勵2---10分。
10、為本園發展獻計獻策或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獎勵2---10分。
二、政治業務
1、學習開會時間,請假一次扣3分,遲到扣3分,無故缺席扣5分。
2、每次聽課無記錄、評議一節扣2分。
3、園內學習、教研一次加5分。
4、每月兩篇教學隨筆或教育筆記月底交送,否則,扣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