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精選9篇)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1
1.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標準預防"的原則:進入各工作區域要按規定更衣、更鞋、戴圓帽;去污區工作人員應加戴外科口罩,穿專用鞋,抗濕罩袍或圍裙、戴橡膠手套或防刺穿乳膠手套,戴防護面罩或護目鏡;去污區安置有洗眼裝置。
2、手衛生防護:工作人員應嚴格掌握洗手及手消毒指征,做好自我防護工作。
3、銳利器械的防護:工作人員在進行器械分類時,注意力應集中,動作敏捷,銳利器械和普通器械應分開放置清洗,避免在清洗過程中誤傷工作人員,同時防止利器相互碰撞,造成刃面受損。如不慎被銳利器械刺傷,應做好銳器傷應急處理。
4、物理因素的'防護:消毒員在滅菌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穿長袖工作服,戴清潔或滅菌的帆布手套進行滅菌物品的裝載和卸載工作,另外科室的蒸汽管道應有保溫防護,以免工作人員燙傷。工作人員在操作煮沸消毒器和干燥恒溫箱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必要時戴防燙手套;如不慎燙傷,科室配有燙傷膏予以緊急處理。
5、化學因素的防護:工作人員在使用和配制對皮膚有刺激的消毒液清洗劑、除銹劑時,必須戴手套、口罩、護目鏡,必要時戴防護面罩。
6、免疫防護:消毒供應中心工作人員應每年進行輸血前七項檢查,根據化驗結果及時進行疫苗接種并定期檢查,提高機體的免疫力,防止院內感染的發生。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2
1、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各區按要求著裝,防止消毒滅菌事故和消毒滅菌操作不當對人體的傷害。
2、設備設施嚴格按《消毒技術規范》的要求和廠家的說明書進行安裝。
3、熱力滅菌:干熱滅菌時要防止燃燒,壓力蒸汽滅菌防止爆炸事故及操作人員的灼傷。
4、紫外線、微波消毒:防止對人的直接照射,以免引起損傷。
5、氣體化學消毒、滅菌劑:防止有毒氣體泄露,經常監測消毒環境中氣體的濃度。環氧乙烷滅菌嚴防燃燒和爆炸事故,工作人員在滅菌后出鍋時,應戴口罩、手套,以防殘留氣體未排凈致中毒。
6、液體化學消毒劑:應防止過敏和皮膚、黏膜的損傷。
7、暴露源沾染了損傷皮膚和黏膜的處理:
(1)立即用蒸餾水沖洗污染皮膚和黏膜。
(2)有傷口時,應輕輕擠壓局部,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水或清水沖洗傷口,然后用2。5%碘酊及70%酒精或0。5%碘伏涂抹消毒,包扎傷口,被暴露的黏膜用生理鹽水或清水沖洗干凈。
(3)暴露者應立即到院感染辦進行登記填表并報告人事科。根據需要進行血液傳播性疾病的檢查和隨訪。
(4)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傳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小時內注射乙肝高價免疫球蛋白一支。同時進行乙肝標志物檢查,陽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1月、6月間隔)。艾滋病暴露者由感染科向院領導、市疾控中心報告并按衛生部下發的《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試用)》處理。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3
1、消毒供應中心服從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對消毒器械、設備、一次性醫療用品(包括外來醫療器械)的購進、使用監督管理。
2、使用的原材料、清洗消毒劑、試劑、設備、一次性醫療用品(包括外來醫療器械)經醫院相關部門批準,并對產品進行資質審核,在相關職能部門存檔備案。
3、嚴格掌握消毒、滅菌器械的使用范圍、方法。發現問題及時向醫院感染管理部門報告。
4、原材料、清洗消毒劑、試劑、設備、一次性醫療用品由專人負責、領取和驗收。
5、定期監測消毒滅菌效果和設備運轉狀況。
6、壓力蒸汽滅菌器每年由省技術監督局校驗1次,并存檔于設備科,環氧乙烷滅菌器由廠方每年檢測1次殘余氣體濃度,提供安全保證。
7、對領購使用的消毒藥劑,查驗配制濃度、日期、有效期,使用時必須明確規定使用范圍、使用方法、配置方法、更換時間、注意事項,了解影響消毒滅菌的因素等,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8、使用的無菌醫療用品,其生產企業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頒發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醫療產品器械注冊證》以及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進口無菌醫療用品應具有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原件留采購中心。醫院使用的所有一次性醫療用品有醫院院感科抽樣檢測結果。
9、使用的消毒滅菌設備、監測設備等應具有省級以上的衛生監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4
1、建立質量控制過程記錄與追溯制度,記錄應易于識別和追溯。滅菌質量監測資料保留期應≥3年,清洗、消毒監測資料保留期應≥6個月。
2、對清洗、消毒、滅菌質量的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記錄。
3、滅菌標識要求:滅菌包外應有標識,包括物品名稱、滅菌器鍋號、鍋次、滅菌日期、失效日期、包裝者與核對者姓名或編號。使用者應檢查包外和包內化學指示物變色符合標準后方可使用,同時將包外標識留存或記錄于手術護理記錄單上。
4、臨床使用科室質量反饋有全過程記錄,并妥善存檔。
5、建立持續質量改進制度及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建立不合格物品召回制度。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5
1、清點分類時,認真清點核對科室、物品名稱、數量、規格及性能,準確無誤后登記,如有疑問應及時與相關科室聯系。
2、配制各種消毒液、清洗劑時,應認真查對原液品名、規格、有效期、有效濃度,應配制的方法、濃度和注意事項等。
3、包裝物品時,必須雙人核查包內器材和敷料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性能、清潔度、所選包裝材料的正確性、完好性,以及包外的信息是否完整,包的重量和體積是否符合要求,經過雙人核對并簽名后才能封包。
4、滅菌時,消毒員與質量檢查人員共同查對,即入鍋前查數量、規格、裝載方法、滅菌方式;入鍋后查壓力、溫度、時間、濃度;出鍋時查有無濕包、破損包、散包,查化學指示膠帶變色情況及監測包中化學指示劑是否達到滅菌后的標準要求,在記錄本上雙人簽名并保留滅菌資料至少3年。
5、使用耗材時應檢查耗材的有效期、失效期、包裝的'完整性等。
6、發放消毒或無菌物品時,認真查對科室、物品名稱、滅菌日期、失效日期、鍋號、鍋次、包外化學指示膠帶變色情況及包的完整性和嚴密性是否達到標準要求,確認無誤后方可發放并登記。
7、物資入庫時須查對物資名稱,證件是否齊全、廠家、批號、規格、數量、滅菌標識和日期。
8、定期查對物品基數,及時補充,保證供應。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6
消毒供應中心(室)是醫院消毒滅菌系統中具備清洗、消毒、滅菌功能的核心部門,是無菌物品供應周轉的物流中心,是臨床醫療服務的重要保障科室。消毒供應中心(室)已成為一個獨立的專業領域,依據消毒學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去除和殺滅病原微生物,其工作質量與醫院感染的發生密切相關,直接影響醫療護理質量和患者安全。 消毒供應中心(室)的任務
1、根據臨床科室需要,制作各種治療包、器械包、布類包及輔料,經滅菌后供全院使用。
2、按照醫院感染管理有關規定,建立并健全各項制度、操作規程、質控措施,確保臨床醫療用品使用安全。
3、參與部分一次性使用的無菌醫療用品的院內管理。
4、建立醫院計算機網絡中心系統,使物品供應流程更加便捷,物資管理更加經濟科學。
5、不斷研究、改進工作內容和方法,保證及時有效的物品供應;實施在職人員培訓,提高服務質量。
消毒供應中心(室)規章制度
制度是維護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保證,是質量的保障,是管理者檢查工作質量的`依據之一。只有加強科學的管理,建立一整套完善、系統、有效、科學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才能有效地保證工作質量。
消毒供應中心(室)工作制度
l、按各科室需求配置各種物品,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整基數,保證臨床需要和減少無效儲備。
2、每日定時下收下送,保證無菌物品的供應。
3、供應的無菌物品應標明品名、滅菌期、失效期及打包人簽名。凡滅菌物品外觀檢查不合格或超過有效期必須重新檢查、包裝后再做滅菌處理。
4、各種器材、敷料準備均應達到標準要求。
5、一次性用品按計劃報采購中心(設備科)。
6、建立各科室物品賬目及請領、發放、報損制度,定期清點并上報有關部門。
7、定期征求臨床科室對供應工作的意見,及時完善工作規程。
8、建立停電、停水、停汽及滅菌器出現質量問題時緊急風險預案,完善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9、嚴格執行各區的工作流程要求及操作規程。
消毒供應中心(室)感染管理制度
(一)污染區的感染管理制度
1、污染區應分為回收區、洗滌區和精洗區。
2、污染區工作人員應有專用防護用品,做好自我防護。
3、物品的去污應經過分類、浸泡、清洗(酶洗)、自來水漂洗、去離子水漂洗及干燥6個步驟。非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滅菌前須進行去污、去熱原、去洗滌劑、精洗4個步驟。
4、下收下送車輛必須潔污分開,分區存放,每日清潔。下收下送過程中應做到定人收、發,采用專車、專線運送。
5、正確選擇、合理使用清潔設備。
(二)清潔區的感染管理制度
1、清潔區是對清潔物品進行檢查、裝配、包裝、保管、滅菌的工作區域,可分為包裝區和滅菌區。
2、根據待滅菌物品的性質,選擇正確的滅菌方法及包裝材料。 3、正確包裝待滅菌物品,滅菌包的體積和重量均不得超過消毒規范要求,滅菌包外必須有化學指示膠帶貼封,并有明顯標記。
4、滅菌時應注意物品的擺放及裝載量,盡量將同類物品一批滅菌。滅菌操作程序正確。
5、滅菌崗位人員(消毒員)持證上崗,對所有滅菌器應定期進行常規保養和檢查。
(三)無菌區的感染管理制度
1、無菌區是無菌物品存放的區域,分為無菌物品存放間及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存放間。該區應盡可能靠近滅菌區,要求有較高空氣潔凈度,必須每日空氣消毒和衛生保潔。
2、無菌區須專室專用,專人負責,限制人員出入,進人無菌區的人員必須二次更衣更鞋,進行洗手處理;外出的工作服不得穿著入內;非無菌物品嚴禁進入。
3、載物架應由不易吸潮、表面光潔、易清潔的材料制成。
4、對無菌物品的包裝、滅菌標志及內在質量有檢測措施,及時檢查包裝的完正性,有無濕包及化學指示膠帶變色的異常情況,不合格者重新滅菌,并將相關數據記錄備查。已滅菌物品不得與未滅菌物品混放。
5、滅菌物品儲存的有效期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并按有效期的順序放置并發放,超過有效期后須重新滅菌。
6、一次性使用的無菌醫療用品,須拆除外包裝后,方可進入無菌區。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7
1、在主管副院長、護理部領導下及院控感科指導下負責各項工作。
2、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操作流程及崗位職責。實施規范化管理和嚴格的質量控制,為臨床提供優質及時的服務,保證供應的`物品達到質量標準要求,確保病人安全。
3、工作人員熟悉各類器械與物品性能、用途、清洗、保養、消毒、滅菌方法,并嚴格執行各類物品處理流程,保證各類器材、物品完整,性能良好。
4、各個工作區人員相對固定,嚴格遵守標準預防原則,樹立職業防護意識,做好個人防護,確保職業安全。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嚴格遵守各項技術操作規程,有效防范工作失誤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5、分工明確,互相協作,共同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做好相關統計工作。
6、愛護科室財務,嚴格按照物品、器械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7、嚴格控制人員出入,非本中心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進入工作區域,各區工作人員不得相互串區。
8、加強與臨床科室的溝通,定期征求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8
1、工作人員必須標準著裝、換鞋入室,按《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勤洗手,必要時帶手套和口罩,嚴守無菌技術操作規程。
2、工作區域嚴格劃分去污區、檢查包裝及滅菌區和無菌物品存放區,三區標志醒目,非無菌物品不得與無菌物品混放。無菌物品應存放于滅菌物品存放間的柜或架上。
3、進出各區的緩沖間(帶)有洗手、干手設施,并采用非手觸式水龍頭開關,各區潔具分開使用,檢查包裝及滅菌區的專用潔具間采用封閉式設計,下收下送車備用快速手消毒劑,并正確使用。
4、分別設置污染、清潔、消毒、無菌物品出入窗口及通道,不得交叉。
5、堅持執行清潔衛生制度,每日進行空氣消毒,并記錄在案。
6、質量監測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各項監測,資料存檔。
7、回收可重復使用物品時,回收車輛和容器應保持密閉,不得污染環境和工作人員。醫療廢物按《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處理。
8、回收用物遵守標準預防原則,必須按先清洗后消毒或滅菌的.程序進行處理。被朊毒體、氣性壞疽及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病源體污染的器械應雙層封包后單獨回收按要求處理。
消毒供應中心工作制度 篇9
一、洗衣房管理
為了確保醫用織物的衛生質量,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洗滌消毒工作流程,并制定分類收集、洗滌消毒、衛生質量監測檢查、清潔織物儲存管理、安全操作、設備與環境衛生保潔以及從業人員崗位職責、職業防護等制度。同時,還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洗滌、消毒技能,并了解洗滌和烘干等相關設備、設施及消毒隔離與感染控制基礎知識、常用消毒劑使用方法等。為了保證質量,還應有質量管理負責人和專(兼)職質檢員,負責開展各工序的自檢、抽檢工作。污染廢物處置與管理應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
二、人員防護要求
為了保護工作人員的健康,需要在污染區和清潔區穿戴的個人防護用品不應交叉使用。在污染區應遵循“標準預防”的原則,按照隔離要求,穿戴工作服(包括衣褲)、帽、口罩、手套、防水圍裙和膠鞋,并按要求進行手衛生。在污染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選穿隔離衣。在清潔區應穿工作服、工作鞋,并保持手衛生。在清潔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戴帽和手套。
三、建筑布局要求
為了建立一個適宜的工作環境,洗衣房應設有辦公區域(包括辦公室、衛生間等)和工作區域。工作區域的建筑布局應符合下列要求:應獨立設置,遠離診療區域;周圍環境衛生、整潔。應設有工作人員、醫用織物接收與發放的專用通道。工作流程應由污到潔,不交叉、不逆行。分別設有污染區和清潔區,兩區之間應有完全隔離屏障。清潔區內可設置部分隔離屏障。污染區應設醫用織物接收與分揀間、洗滌消毒間、污車存放處和更衣(緩沖)間等;清潔區應設烘干間,熨燙、修補、折疊間,儲存與發放間、潔車存放處及更衣(緩沖)間等。有條件的可在清潔區內設置質檢室。各區域及功能用房標識明確,通風、采光良好。污染區及各更衣(緩沖)間設洗手設施,宜采用非手觸式水龍頭開關。污染區應安裝空氣消毒設施。清潔區應清潔干燥。室內地面、墻面和工作臺面應堅固平整、不起塵,便于清潔,裝飾材料防水、耐腐蝕。排水設施完善;有防蠅、防鼠等有害生物防制設施。
四、洗滌用水、設備及用品要求
醫用織物洗滌、消毒、烘干、熨燙等用品與設備應滿足工作需要。洗滌用水的衛生質量應符合GB 5749要求。洗滌和烘干設備應選用經國家檢測合格、有加熱功能的專用洗滌和烘干設備。宜選擇衛生隔離式洗滌烘干設備。
洗滌劑、消毒劑以及消毒器械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在醫用織物的分類收集、運送和儲存方面,有以下要求。
1、分類收集
1)應將臟污織物和感染性織物分別收集,并盡量減少抖動。
2)確認為感染性織物后,應在患者床邊密閉收集。
3)盛裝感染性織物的收集袋應為綠色,標有“感染性織物”標識,也可以使用一次性專用塑料包裝袋。
4)臟污織物應采用可重復使用的白色布袋或包裝箱(桶)收集,也可以使用一次性專用塑料包裝袋。包裝袋和箱子(桶)應有文字或顏色標識。
5)盛裝使用后醫用織物的包裝袋應扎帶封口,包裝箱(桶)應加蓋密閉。
6)用于盛裝使用后醫用織物的專用布袋和包裝箱(桶)應一用一清洗消毒;醫用織物周轉庫房或病區暫存場所內使用的專用存放應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如遇污染應隨時進行消毒處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專用塑料包裝袋應按醫療廢物處理。
2、運送
1)醫院洗衣房應分別配置運送使用后醫用織物和清潔織物的專用運輸工具,不應交叉使用。專用運輸工具應根據污染情況定期清洗消毒;運輸工具運送感染性織物后應一用一清洗消毒。
2)儲存
a)使用后醫用織物和清潔織物應分別存放于使用后醫用織物接收區(間)和清潔織物儲存發放區(間)的專用盛裝、柜架內,并有明顯標識;清潔織物存放架或柜應距地面高度20 cm~25 cm,離墻5cm~10 cm,距天花板≥50 cm。
b)使用后醫用織物的暫存時間不應超過48小時;清潔織物存放時間過久,如發現有污漬、異味等感官問題應重新洗滌。
c)使用后醫用織物每次移交后,應對其接收區(間)環境表面、地面進行清潔,并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物表、空氣消毒。
d)清潔織物儲存發放區(間)環境受到污染時應進行清潔、消毒。
3、醫用織物洗滌、消毒的原則與方法 1)應遵循先洗滌后消毒的原則。
2)根據醫用織物使用對象和污漬性質、程度的不同,應分機或分批洗滌、消毒。
3)新生兒、嬰兒的醫用織物應專機洗滌、消毒,不應與其他醫用織物混洗。
4)手術室的醫用織物(如手術衣、手術鋪單等)宜單獨洗滌。
5)布巾、地巾應單獨洗滌、消毒。
6)選擇熱洗滌方法時可不作化學消毒處理。
7)所有臟污織物的.洗滌方法應按洗滌設備操作說明書和規定的要求進行洗滌。
1.在清潔織物的處理過程中,應遵循先消毒后洗滌的原則,或選擇同時進行洗滌和消毒的方法。手工洗滌不宜使用,應選擇專機洗滌和消毒,首選熱洗滌方法。對于不耐熱的感染性織物,應在預洗環節同時進行消毒處理。被朊病毒、氣性壞疽、突發不明原因傳染病的病原體或其他有明確規定的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感染性織物,以及多重耐藥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織物,若需重復使用應先消毒后洗滌,消毒方法按相關規定執行。
2.洗滌設備及環境的消毒與殺蟲方面,每次投放感染性織物后,應立即對洗滌設備艙門及附近區域進行擦拭消毒。若選擇冷洗滌方式洗滌,工作完畢后,應采用高溫熱洗滌方法進行消毒處理,將水溫提高到75℃、時間≥30min或80℃、時間≥10 min或A0值≥600.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污染區的地面與臺面采用有效消毒劑進行拖洗/擦拭,必要時進行空氣消毒;清潔區的地面、臺面、墻面應每天保潔。當工作環境受到明確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時,應選用有效消毒劑對環境空氣和物體表面進行終末消毒。每半年對工作人員手、物體表面進行1次衛生學抽檢;每季度對織物進行菌落總數和相關指標菌檢測。當發現有疥瘡患者使用過醫用織物或醫用織物上有螨、虱、蚤等體外寄生蟲時,除對其醫用織物采用煮沸或蒸汽(100℃,時間≥15 min)等方法殺滅外,應對污染環境及時選用擬除蟲菊酯、氨基甲酸酯或有機磷類殺蟲劑,采取噴霧方法進行殺蟲,具體方法應遵循產品的使用說明。
3.清潔織物衛生質量要求方面,清潔織物外觀應整潔、干燥,無異味、異物、破損。清潔織物表面的pH應達到6.5~7.5.清潔織物微生物指標:細菌菌落總數不超過200(CFU/100 cm2),不得檢出大腸菌群和金黃色葡萄球菌。在處理清潔織物時,感官指標應每批次進行檢查,pH應根據工作需要進行測定。根據工作需要或懷疑醫院感染暴發與醫用織物有關時,應進行菌落總數和相關指標菌檢測。
4.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資料管理與保存要求,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資料管理和保存,確保清潔織物處理的過程和結果能夠得到有效的監管和控制。
的洗衣房需要建立檔案,包括各項制度、風險責任協議書、微生物監測報告以及消毒劑和器械的有效證明。這些資料需要及時更新。
在洗滌消毒過程中,醫用織物和清潔織物需要有記錄單據,記錄內容應包括名稱、數量、外觀、洗滌消毒方式和交接時間等信息,并由質檢員和交接人員簽字。日常質檢記錄和交接記錄應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應≥6個月。
為了確保醫用織物洗滌消毒工作的正常開展,應對停水停電等突發事件,制定了應急預案。組長為,副組長為,成員包括、和。在停水停電等突發事件發生時,有關人員需要立即報告,值班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副組長和組長也需要參與協助處理。
為了提高應急能力,定期組織洗衣房工作人員、水電工進行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同時,需要定期對電、水路進行安全檢查,排查安全隱患并及時維修。還需要協調與供水、供電等部門的關系,自備發電機組在備用狀態。對于處理不力的責任人,依據責任程度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對及時發現并采取積極措施而避免或減輕突發事件后果的人員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