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
校園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同時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家具設備管理制度
1、學生進住宿舍時,由舍務老師組織各寢室長對家具設備(包括門窗玻璃)進行驗收并登記簽字,并由室長負責管理,若有丟失或損壞應按價賠償。
2、畢業生離校(或調離宿舍)時,需經管理員驗收合格者簽發離宿手續。(包括退休學離校的情況也是依照本規定。)
3、離開房間要關好門窗,插好插銷,玻璃門窗如因管理不善而損壞,一律實行收費安裝。
4、室內照明及其它電器設備按規則配置,不允許亂拉電源私接裝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熱器、電褥子、臺燈、電視機等),離開宿舍時應將電燈關閉,電源插座拔掉。(嚴禁使用電吹風、電熨板、電熱棒等違禁電器。)
5、宿舍家具設備,不得隨意改變其位置和使用功能,不得隨意撬壓(包括自備鎖頭、鐐吊),不得私自更換門鎖。
二、安全保衛制度
1、宿舍樓內禁止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罐、電熱爐、電飯鍋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燒廢紙、使用明火,一經發現移交保衛處和有關部門處理。)
2、晚上熄燈后嚴禁在寢室點燒蠟燭。
3、凡本院學生進入宿舍時如遇到舍務老師或其他我院的管理人員應當主動出示學生證或其它相關證件,自覺接受檢查。
4、凡從宿舍往外持拿物品者(包括私人物品),需持有導員簽發的有關證明,并寫明主要物品名稱,經舍務老師檢查驗證后,方準帶出宿舍。
5、非公務,男(女)性一般不準進入女(男)生宿舍。
6、一律不準私自留宿。
7、如無特殊情況,晚間寢室規定的查寢時間學生必須在寢室,超過查寢時間回寢的必須和導員取得聯系并到舍務老師處報到。
8、除特殊規定外,學生必須在晚十點以前返回宿舍。
三、宿舍紀律及衛生管理制度
1、住宿學生應按時休息,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宿舍樓內不準吵鬧、打斗、喧嘩,不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3、嚴禁攜帶有毒有害物品、反動、淫穢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嚴禁在寢室內飼養小動物。
4、嚴禁在宿舍樓內吸煙、酗酒、猜拳、賭博、打麻將以及在自習時間打撲克、下象棋等。
5、不準隨地吐痰、便溺、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走廊潑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往水池或便池倒剩飯、剩菜。
6、不準在宿舍內玩球,不準往墻上或家具上亂貼、亂刻、亂寫、亂畫。
7、不準在宿舍樓內存放自行車以及堆放雜物或燃燒廢紙。
8、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做買賣以及貼、發、傳廣告。
9、嚴禁曠寢,第一次曠寢,給予批評教育并通知家長;第二次曠寢給予警告處分,屢次曠寢,教育后不改正者,予以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10、宿舍室內衛生六做到:
①床上臥具放整潔,床下物品擺放整齊。
②門窗玻璃潔凈、暖氣片無灰塵。
③地面干凈見本色、無臟物、臟水。
④四壁、天棚無灰塵和網吊。
⑤室內設備、物品擺放整潔統一。
⑥不亂貼畫、亂掛簾。
四、學團辦公室將定期對學生寢室進行聯合檢查。要日查月比,督促學生開展“比學趕幫”活動。每學年表彰一批“紅旗寢室”、“文明寢室”和優秀舍長及先進個人。
五、節電節水制度
1、宿舍內統一控電,按時關閉電燈,各寢室內須做到人走燈滅。
2、注意節約用水,發現故障及時報修,杜絕常流水現象。
校園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 篇2
學生宿舍是同學們的生活、休息場所,宿舍衛生狀況的良好與否,直接關系到同學們的切身利益,同時也反映出同學們的精神風貌和文明修養程度。為此,特制定管理規定。
一、宿舍衛生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值日生要按時值日,保證宿舍門窗干凈玻璃明亮,墻壁干凈無灰塵、無蛛網、無泥土、無腳印,地面干凈,無污水、無垃圾。
二、個人床鋪、生活用具拜訪要做到整齊劃一,被子折疊成正方形,衣服折疊整齊放在枕頭下面,枕頭和衣服放在被子內側;臉盆內不存臟水,牙膏、毛巾放在臉盆里;鞋子擺放要求,鞋跟朝外面朝里,放在床下靠里30公分處,室內不允許扯繩亂掛衣物。
三、宿舍要堅持每天開窗通風透氣,保證室內空氣清新。
四、周三下午為大掃除時間,各宿舍要認真對待,徹底清理衛生死角,平時要注意保持衛生清潔。
五、宿舍管理員要不定時間,不定形式的對宿舍衛生進行檢查和突擊檢查。
六、宿舍區的環境衛生采取輪流值日的方法,各值日班級務必要求認真作好衛生清掃和保持工作。
校園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規范校舍和財產管理,確保學生住宿安全,營造良好的學生生活環境,特制訂學生公寓樓管理制度。
一、學校每學期期初、期末對學生公寓公物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發現公物損壞、丟失者及時處理。
二、愛護公物,不準在墻壁、門窗和儲柜亂貼亂釘亂畫,不得損壞污染玻璃、門窗、儲柜、墻壁等,損壞、污染、丟失公物的,由當事人按標準賠償維修,情況嚴重的處以價值2倍的'罰款。
三、保持公寓整潔衛生。宿舍被褥疊放整齊,物品擺放統一,每天三餐后及時清理衛生,定期開窗通風。不準在室內和陽臺上潑污水、堆放垃圾,不準直接往樓下潑污水、扔雜物。定期換洗、晾曬床單衣物。
四、加強安全管理。不準在公寓樓上追逐打鬧擁擠,不準在陽臺、窗臺前探身觀望。學生貴重財物統一寄存到班主任處。不準私自接用電器,不準攜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學生離舍前鎖門,休息前閂門。節假日關鎖門窗,宿舍管理員或值班人員要鎖好樓梯口柵欄門。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學生來客須在門衛和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夜不歸宿。舍長、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員要在學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數。
五、遵守校紀,按時作息。按時休息,及時起床。不準上課時間無故在宿舍滯留。不準在公寓樓上大聲說話、唱歌、吵鬧,嚴禁在宿舍內打牌、抽煙、喝酒、打架罵人,嚴禁亂竄宿舍。
校園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 篇4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學公寓的清潔衛生,創造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公寓生活環境,力爭達到“任何時候可以接受檢查、參觀”的管理目標,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學生公寓實行寢室長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班級選出負責的寢室長,各寢室長對本寢室內衛生和值日衛生負責。寢室長排出寢室衛生值日表,每天督促檢查本寢室的衛生工作,并負責檢查,如有不良情況,應該及時向班主任匯報,并及時處理。
二、學生每日早飯后,將寢室內打掃并用拖把拖干凈,并整理好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和寢室內。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寢室、樓梯洗澡刷牙、大小便、踢球、焚燒紙張等,不得在過道亂扔垃圾,不得向窗外倒水吐痰扔垃圾,不得將塑料袋、飯菜和其他垃圾向廁所傾倒,否則很容易造成堵塞,不準在走廊里刷牙、倒水、洗衣,晾衣服時待水干后再拿進寢室。一經發現便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并相應的扣除班級目標管理分數。
四、學生有責任維護寢室的整潔。任何人不得有污損公物的行為(包括在墻壁上亂敲亂畫、亂貼紙張、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是有以上行為一律視為違紀,并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并相應的扣除班級目標管理分數。
五、檢查時間:(每周以一、三、五大掃除檢查時間為主,其他時間隨機;方式以學生會和校團委抽查干部檢查為準,具體由政教處負責。)
六、寢室評價標準:
1.門窗不清潔、玻璃不干凈,室內有糊紙及粘貼物者,扣0.1分。
2.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不干凈、有蜘蛛網者,扣0.1---0.2分。
3.鞋子、桶子洗漱用品(毛巾、漱口杯)等物品擺放不規范、整齊者,扣0.1---0.2分。
4鋪蓋疊放不整齊、不按要求統一朝規定方向擺放者,按人次扣除0.1分。
5.垃圾不及時清理,室內堆放垃圾者,一次扣0.3分。
6.寢室沒有打掃,一次扣0.5分。
7.寢室內發現吸煙、賭博、放鞭炮、隨地大小便者一人一次扣除1分。
8.打掃公共衛生區的班級,必須將過道、樓梯拖干凈,垃圾及時倒入垃圾池,未干凈者,一次扣除班級0.2分。
9.打掃公共區域的班級必須負責關好水龍頭以及公用區域的電燈,違者一次扣0.1-0.3分;
10.洗漱間、廁所,必須每日沖洗,便槽內不得有淤積物,未打掃干凈者,一次扣除班級0.5分;如廁所堵塞,打掃公共區域的班級的寢室長應該及時向宿管老師報告。
校園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為加強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公寓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公寓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損壞嚴加處理。
校園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煙;
3、 不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校園學生公寓管理規章制度 篇7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分配和調整由公寓服務中心負責,每年新生進校前,公寓服務中心根據男女生招生人數,按院(系)、專業、班級安排住宿,并建立學生宿舍信息檔案;新生入學時,必須與公寓服務中心簽訂太原師范學院學生入住公寓安全協議。
(2)學生入校時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入住手續后即可住宿。宿舍內家俱設備等公共用品按配備標準配齊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
(3)學生必須按分配的房號、床號住宿,未經管理人員批準不得擅自調換或強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換,由學生所在院系出具證明,經公寓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學生住宿時,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入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須由學生所在院(系)開具證明,經公寓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學生要服從公寓服務中心統一安排與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畢業生需按學校規定的離校時間辦理離校退宿手續。
(2)畢業生將個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員到本宿舍驗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無損壞丟失,管理員負責收回宿舍鑰匙,并在宿舍反饋單上簽字后完成退宿。
(3)學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設備如有丟失、損壞,視情況按公共物品的成本價收取賠償費。如果責任不清,由該宿舍全體同學均攤。
(4)畢業生應做到遵守紀律,愛護公物,文明離校。
(5)為了不影響新生宿舍準備工作,對按學校規定應辦理退宿手續而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宿舍內物品因清掃、維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學生本人承擔。
(6)其它情況退宿。
①因休學、轉學、退學、參軍、出國、國內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須在相關部門發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并將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學生復學時須持相關部門證明,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住宿手續,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個人原因申請退宿者,須由學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簽字,輔導員審核,經所在院(系)、學生處簽署認可意見并加蓋部門公章后,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樓開、關門時間:早6:00開門,晚23:00關門;
2、學生公寓實行24小時安全值班員值班制度;
3、來訪親友須辦理登記手續,經公寓管理人員許可后在公寓會客室接待;學生不準進入異性公寓;維修人員在本樓樓長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宿舍;
4、在規定的上課期間,樓長要逐個對宿舍進行檢查登記,每日將宿舍安全衛生情況登記上報;
5、宿舍內除學生個人用品、換洗衣物、洗漱用具、書籍文具外,其它財物分別存入銀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衛生管理制度
1、學生要自覺維護公寓公共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準向地板、樓道、樓下亂倒污水和剩飯菜。廁所使用后應隨手放水沖洗并關好閥門。
2、學生宿舍每天產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間的垃圾桶內,不得將垃圾堆放在走廊、衛生間或扔向樓下。
3、學生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動物,以免影響宿舍衛生,傳播疾病。
4、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洗手間墻壁釘釘子、粘貼掛鉤、張貼壁紙、紙張、字畫、對聯、廣告和啟事等,宿舍只可簡單裝飾,不得裝修。
5、公寓公共衛生由清潔員每天打掃兩次,清掃衛生間時學生要主動配合。
6、保持室內清潔,自覺整理內務,不得在宿舍內掛圍簾、掛吊床和鋪泡沫地墊。值日生由舍長安排輪流值日,按衛生考核標準清掃室內衛生。
7、每月進行安全衛生優秀宿舍評比活動,對優秀宿舍進行掛牌表彰,具體評分標準見附錄。
四、安全隱患有獎舉報制度
為保障學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財產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請舉報,公寓一經核實將獎勵舉報人,并替舉報人保密。
1、在樓內、宿舍中有異常情況,并感覺有可能威脅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例如:宿舍內私藏管制刀具,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違禁物品。
2、在宿舍內有私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3、樓內有推銷、散發傳單等經營性活動的。
4、宿舍內使用違章違紀用品的,如;熱得快、酒精爐、電熱毯等。
5、有學生在宿舍及樓道內私拉亂接電線、網線,有偷電、破壞電氣、消防等公共設施行為的。
6、在宿舍內吸煙、從宿舍窗戶往外扔東西、攀爬陽臺的。
7、在床上安防電源插座,在臺燈、電腦等電器上覆蓋衣服、報紙、書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違規物品的處理程序
1、沒收物品:
(1)在查房過程中一經查出違禁物品,如賭ju、非法宣傳品等,樓管將沒收交公寓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并進行口頭教育,
(2)學生需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會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發現,自愿接受處分并自擔后果。
(3)態度惡劣、不服管理者,報請相關部門全院通報批評。
2、暫扣物品:
(1)暫扣物品包括:違規電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違規電器包括:帶電空載充電器、電熱毯、電熱杯、電熱水棒、電熱水壺、電磁爐、電熱絲爐、洗衣機、小型甩干機、電飯鍋、電煮鍋、電熨斗、電手爐、電暖氣、轉換插座、暖寶寶、掛燙機、豆漿機、飲水機、蒸蛋機、煎餅機、咖啡機、迷你冰箱、電吹風、電夾板、卷發器等電器或未經學校批準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電器設備;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蠟燭、酒精、液化石油氣、酒精爐、液化灶等。
(2)在查房過程中一經查出違規電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樓管將查扣違規物品,交公寓服務中心統一保管,對當事人進行口頭教育。
(3)對于想取回暫扣違規物品的學生,可在學期末按流程辦理手續。先由學生本人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會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處分,如使用過程中出現火災等事故,自愿承擔責任。檢查需由輔導員簽字,輔導員簽字后交院(系)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簽字。
(4)將簽完字的檢查交給公寓服務中心主任,由主任審核后,將暫扣物品歸還學生。
3、收繳動物:
查房過程中,在公寓宿舍內發現飼養動物的,對動物進行收繳,遣送放生處理;對飼養人通報相關院(系)處理。
4、處理物品:
(1)查房過程中發現經營性商品、酒精類飲品、圍簾、吊床和泡沫地墊等違規物品時,限期一周內由學生自行處理,同時學生需寫出書面檢查,保證以后不再出現此類情況,如再次發現,自愿接受處分并承擔由此引發的事故責任。
(2)限期未處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務中心查扣。對查扣的物品,兩天內無人認領,按無主物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