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教育國旗下講話(精選3篇)
安全法制教育國旗下講話 篇1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
同學們,在《道德與法治》的課堂上,你是否反思過:生活中的你,做過違法的事情嗎?
你闖過紅燈嗎?有沒有因為無聊而亂改過國歌呢?之所以發出這樣的反問,恰恰是因為現實生活中的你經常犯這樣的錯誤。殊不知,闖紅燈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亂改國歌違反了《國歌法》。也許你并沒有因此而受到處罰,但是這不意味著你沒有違法。
當然,我國有那么多法律條文,我們不可能部部了解,條條熟悉。但是我們作為中學生,至少要懂得規范自身行為。基本的對錯,我們可以判斷。現實中,很多看似無所謂的行為,說是違紀,有的甚至已經違法。比方說,有的同學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不摸,小到幾塊錢,大到幾百塊、手機等等;有的同學很沖動,為了一點小事,大打出手等。我曾經多次教育自己的學生,如果有一天學校教育對你“束手無策”,那么未來社會一定會對你的錯誤行為進行懲罰,因此養成好習慣,遵守法律法規,嚴格規范自身行為是多么重要。
后天12月4日,我國的第6個國家憲法日。所謂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可能同學們感覺法律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不然。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生長發育階段的你們,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在此,我發出倡議,讓我們一起與法同行,崇尚文明。
首先是知法。其實法律離我們很近。比如剛剛,當國歌緩緩奏起時,你是否做到雙手自然下垂,雙腳并立,肅立致敬并行注目禮呢?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于20__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在奏唱要求方面,國歌法對國歌奏唱的場合、國歌奏唱的禮儀等作出規定,同時鼓勵我們唱國歌、敬國歌、愛國歌。在法律責任方面,國歌法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你還會認為自己的無聊行為無所謂嗎?所謂無知者無畏,切不可等到犯下大錯才幡然醒悟。
其次是守法。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做一個守法的公民,應關注自己平時的行為習慣。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學校里的規矩,既包括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也包括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要求。《中小學生守則》是我們的行為準則,如果我們忽視學校對中學生儀容儀表、待人接物、言談舉止等方面的要求,亂扔垃圾,不愛護公物,攜帶管制刀具進校園,打架斗毆,公然不尊重老師,背后討論老師等。這些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不文明行為,破壞了我們美麗校園的和諧氛圍。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如果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以后要改正會很難,也可能會釀成大錯。我們應該防微杜漸,告別不良行為,遠離違法犯罪。
最后是用法。無論是你的合法權益被侵害,還是與不法行為作斗爭,我們都要善于并勇于用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和他人。
琴瑟和鳴,才能奏出華美的樂章;七彩協調,才能構成恢弘的畫卷;乾坤朗朗,才能揮灑滿園的陽光;和諧法治,才能撐起社會的朗朗晴空。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任何丑惡的、不良的行為和習慣,我們都應堅決制止,決不含糊。我們必須與法同行,崇尚文明。
安全法制教育國旗下講話 篇2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讓安全陪伴在你我身旁》。
結束不久的上海東方衛視選秀節目《中國達人》剛剛落下帷幕,獲得這次比賽冠軍的是來自北京的“斷臂鋼琴師”——年僅23歲的小伙子劉偉。當人們震撼于他“對我來說,要么趕緊去死,要么精彩的活”的人生感嘆時,當人們感動并驚嘆于他堅強的雙腳在琴鍵上嫻熟地彈奏樂曲時,當人們嘆息命運對他的折磨時,是否有人會深究造成他不幸的原因是什么呢?我想是安全的缺失。是裸露的高壓電線折斷了一個10歲兒童的成長翅膀。
同學們,生命是一曲優美的交響曲,是一篇華麗經典的詩章,是一次歷盡挫折與艱險的遠航。生命誠可貴!它屬于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我們熱愛生命,因為生命是美好的,它令我們的人生煥發出灼灼光彩。然而,面對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隱患、處處潛在的意外,你是否做好準備加以防范?你是否重視過這些看似不起眼有一天卻會帶給你致命傷害的問題?
世界萬物皆有生命,安全是一個人生命存在的有力保障,擁有安全才能擁有生命。面對那些血的事實,面對那些本來可以避免或是減少損失的事故給我們的慘痛教訓,我們還有什么理由不重視安全?
安全知識的貧乏,安全意識的淡薄總是讓我們看到一幕幕血的教訓。有關數據顯示,每年我國有1.6萬名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都有44人死于事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排除那些不可預示的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約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過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避免的。
同學們前車轍后車鑒,他們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教訓,難到不應該使我們警惕嗎?難到不讓我們痛心嗎?杜絕不安全隱患銘刻在心嗎?人們用鮮血換來教訓,智者用教訓避免流血。同學們假如我們每個人都能以他們為戒,重視安全,珍視生命,那我們就能拒絕事故與千里之外。
“孩子繞過石子。”“小心前面的坑。”“當心路上的汽車。”“過路口的時候左右看看。”“放學就回家。”這是多么熟悉的聲音啊!母親在我們蹣跚學步時就開始的指導,父親在上學路上一聲聲的叮嚀。每一句親切的話語帶來的都是親人們無限的牽掛和祝福。生命之花開放的是否絢麗,是否多彩,安全問題則是首要的決定因素。它是實施一切的前提。
同學們,“無危則安,無損則全”。如果有人問我:安全是什么?我會告訴他,安全是幸福,是快樂,是健康和生命。不管春夏秋冬,我們要把安全裝在心中。只要安全在你我心中,就能讓希望和安全一起飛翔。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安全法制教育國旗下講話 篇3
法律、法令、條例等的總稱“——這是”法“在《新華字典》里的解釋。打小就知道這個”法‘,可如今小學快畢業了,還不知道“法”具體是什么概念。《新華字典》里的解釋對于廣大群眾們來說過于模糊、抽象
對我們而言,最熟悉的莫過于交通法則了,常聽大人們說’某某某又醉酒駕駛了,某某某因為急,沒看紅綠燈,撞到行人了,某某某開車沒系保險帶,被罰款了……‘可還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該停車的路邊停車、闖紅燈、醉酒駕駛……我迷茫了,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卻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知道了我們兒童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的保護,第二十一條規定:家長、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包括對學生罰抄詩詞、課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從此,我學會了保護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嚴。
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自從頒出了《禁酒法》,平時親友相聚時喜歡小飲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開車不喝酒,飲酒不開車”來行事,別看親友們說少喝一口查不出來,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說了,法雖然約束了自己,但也給大家一個和諧的社會。生活中,其實處處都有法的影子,也許,就在你不經意時,就動用了法的力量,維護了自己的權利。如購買了偽劣商品,可撥打12315到消費者協會,維護自身權益。受人恐嚇,打110,能夠保護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殺、搶、強、奪、偷之外,還應該更知法、更懂法。法律,應該受到人民群眾的認識、認知。法是無比尊嚴的,無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學生,就應該遵守校規;你是工人,就應該服從指揮;你是醫生,就應該按規定行醫……只有法治,才能建設一個美好、和諧的家園。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攜手維護法神圣的尊嚴,維,護世界的和平。讓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盡我們所盡的一份微薄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