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國際雇傭協議書(精選3篇)
員工國際雇傭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就聘請雇員赴國_______公司工作事宜。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聘方聘請雇員赴______國_____________公司從事_____________。
2、工資及支付方式
薪金:聘方支付給雇員的基本月薪為_______美元雇員離開中國國境之日為起算日。離開_______國境之日為截止日,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全月工資計算。
加班工資:聘方因工作需要,要雇員加班工作時,加班工資由雙方面議。
3、聘用期限,工作時間和假期
聘用期為:
工作時間:按_______國勞工法規定,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
休假日:雇員享受所在國的法定假日。
病假:雇員每年可享受帶薪病假15天。
事假:雇員因家庭急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回國時,聘方應予以方便,準其請假,并協助雇員辦理手續,事假期間,聘方視情況支付或停發工資,往返旅費由雇員自理。
4、住宿、膳食、醫療、保險和稅金
住宿:聘方提供雇員有水、電、衛生設施的住所,或支付租房費。
膳食:聘方提供雇員全月膳食,或支付膳食費,其標準相當于本單位同類人員的水平。
醫療:聘方為雇員支付醫療費用,或向保險公司投保醫療保險。
保險:聘方為雇員投保當地勞工法所規定的各種保險。
稅收:聘方為雇員交納當地法定的一切稅金。
5、雇員出入中國和_________國國境的手續和旅費
聘方負責辦理雇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居住和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并支付其費用。
聘方負擔雇員從中國至工作點的往返旅費。
雇員負擔出入中國國境的各種手續費。
6、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由提出方支付給對方相當于雇員三個月工資的補償費,并負擔雇員返回中國的旅費。
7、雇員應遵守工作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遵守聘方的有關規定。
8、聘方應尊重雇員的生活和風俗習慣。
9、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聘方、雇員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雇員受聘滿后,聘方如需要續聘,應提前三個月通知雇員并征得雇員同意,續聘手續另定。
11、本合同以中文書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合同由聘方和雇員簽字后正式生效。
聘方:___________
雇員: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員工國際雇傭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章、法規,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店員工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報酬
1、乙方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發薪日期為每月10日。
2、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第三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第四條:合同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經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資,推遲一星期還未支付,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條:乙方的第一個月基本工資元作為乙方的培訓費用,合同期滿后支付給乙方,若乙方在合同期內自行解除合同的,所扣除的元的培訓費甲方不再支付給乙方。乙方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經濟造成損失的,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店員工聘用合同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國際雇傭協議書 篇3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天,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每天工作 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