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解除居間合同(精選3篇)
中介解除居間合同 篇1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在丙方居間介紹下,就乙方購買甲方所有的_____區_____路弄號室(下稱“該房地產”)相關事宜,甲、乙、丙三方于年__月__日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下稱“居間協議”), 且甲方已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元整(RMB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合意解除居間協議,現就解除居間協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意見:
1、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居間協議。
2、甲方應當于本解約協議簽訂后日內,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____ 元整(RMB________)。
3、若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返還乙方定金計人民幣元整(RMB ),應當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按甲方逾期未返還日千分之五計算,滯納金自本協議應返還定金期限屆滿次日起算至實際返還之日止。
4、甲、乙雙方應當于在本解約協議簽訂后日內,分別支付丙方違約金計人民幣____ 元整(RMB___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RMB______)。
5、甲、乙雙方確認:本解約協議簽署后,若甲、乙雙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有關聯的人再行達成買賣交易的,視為丙方居間成功,甲、乙雙方應當分別按照居間協議約定成交價格的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6、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 代理人:
丙方: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解除居間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合同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公司
居間方(乙方):我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的委托,就委托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委托事項:
2. 居間報酬:
1. 乙方居間工作成功的標志為;乙方在居間工作成功后取得居間報酬。
2. 雙方同意乙方的居間報酬為該同業存款總額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間工作成功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乙方居間報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將乙方的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號,并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
4. 本居間合同簽定,甲方需將等同于乙方居間報酬總額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后),連同本合同一份,押至雙方指定之律師事務所。乙方居間工作成功并甲方完成乙方居間報酬支付后,甲方取回該承兌匯票,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取走該承兌匯票。
3. 保密條款:
1. 如果沒有雙方明確表述的書面許可,雙方及其任何附屬機構都不應在任何情況下要求或接受任何來自對方已提供的資源的業務,也不應在任何情況下接近、聯系、要求或操作與上述資源的交易。 雙方應確保有關對方的業務和其附屬機構信息的完全的機密性,除非在對書面許可同意和承認的情況下才可透露與合作方有關的信息。
2. 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欺騙對方或嘗試欺騙對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關方面,并應盡全力保證原始的交易代碼、數據和私人信息不受改變。
3. 雙方都不應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聯系人的信息,并且不應直接或間接地與對方提供的聯系人進行議價、協商或交易。
4. 違約責任:
1. 一旦簽約的任何一方發生了欺騙的行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欺騙的一方有法律義務承擔與交易中應提供的最大服務相當價值的金錢賠償,還應加上包括賠償所需的法律費用等在內的各種費用。
2. 甲方和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的貸款關系,和乙方無關。
3. 雙方進一步贊同與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有關的或導致的任何矛盾、糾紛、爭吵或違約行為,如不能在雙方內部解決的話,應根據法規交由仲裁和決斷。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決定或判斷都應是最終的和由法院強制執行的。
第五條、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師行保管。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
委托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中介解除居間合同 篇3
居間合同(1)
居間合同(1)
委托方
居間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方受委托方的委托,雙方就委托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需具體約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訂約機會,還是媒介合同的成
立,以及委托事項的具體要求)
第二條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第三條保密內容
第四條違約責任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方居間方
單位(人)名稱或個人姓名單位(人)名稱或個人姓名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