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解決學生就業協議書(精選3篇)
學校解決學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置要求安排課程,并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________個月或畢業后________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于__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干部者,優先推薦就業并免交就業推薦費,其余學生在最后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并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有打架、斗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受記過或以上處分;
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就業后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解決學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滿足甲方聯系的企業的用工需求,同時也為丙方提供實習和勤工儉學機會,經乙方申請,由甲方組織丙方于寒假期間赴甲方聯系的用人企業實習。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組織丙方寒假實習的相關事宜,經友好溝通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費用支付:
乙方向丙方收取工作預約金按50元/人,丙方工作期滿一個月后,甲方如數退還給丙方,如若中途退出工作或者未曾參加工作將不會返還。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招聘的數據和工作預定金,具體詳細資料。
甲方支付乙方代理經費標準:招聘人數50人以下以每人50元做傭金,超過50人的,以每超過二十人為基數,增加每人十元的傭金。
超過100人的,按80元每人提供傭金,超過150人以上的的按100元提供傭金。超過此基數的,在此基數上實行多的人10元每人獎勵。
甲方提供傭金以丙方在公司工作一個月為期限,在一個月內脫離公司的,甲方將不視為此人在乙方所提供的名額內。
甲方將在__年月號將甲方所得實際傭金交付乙方,不得拖欠。如有特殊情況,應雙方提前通知協商,甲方不得以其他緣由拖欠甲方傭金。
乙方在招聘丙方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僅提供宣傳材料和措施。乙方不得私自向丙方收取額外傭金,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將由支付乙方的傭金里扣除乙方所私自收取金額的50%~~80%,并扣除乙方額外的獎金。甲方承諾也不額外收取丙方其他費用。
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乙方代表與甲方簽定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簽定日期:年月日簽定日期:年月日
學校解決學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為解除學生的后顧之憂,保障合格學生全部安排就業,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在修業期滿,經考試各科成績及格,并符合本協議條款要求,可直接在委培企業就業,并與委培企業簽訂五至十年勞動合同;甲方必須履行安排就業的義務,否則退還全部學費。
第二條 乙方從第二學年開始,按不同專業分別進入委培企業邊實踐邊學習,每月可領取不低于_________元的助學金,并完成各科專業課和實踐課的學習和考試;第三年進入崗位實習,優秀生進入管理崗位實習,企業根據學生的個人努力和貢獻大小,每月發放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獎金報酬,最高可得_________的獎金報酬。
第三條 學生獲得_________畢業證書后,希望繼續深造者,可直接進入與甲方聯辦的_________大學攻讀更高學歷。
第四條 乙方在校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安排就業:
1.違反校紀校規屢教不改者;
2.受處分未撤銷者;
3.思想品德被評為“差”者;
4.每學年內有兩門課程不及格,或經學年補考后仍有一門課程不及格者;
5.在企業實習期間,不服從分配者,校方視為已就業、將不予考慮安排就業。
第五條 乙方應按時交清學校應收相應費用。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委培企業一份,律師公證一份。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 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___
委培企業(蓋章):_________ 公證律師(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