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精選23篇)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文件,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項目,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墻,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并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并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對于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須當天退庫,并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權限進行審查批準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志,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后,待爆破完畢15分鐘后,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并嚴格按安全程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后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閑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并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巖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后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采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設備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于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閑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起吊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并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設備、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對于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周必須進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2
甲方:
乙方:
為在福建省泉州至三明高速公路永安段的SMA10合同段勞務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SMA10合同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圍繞實現無重傷以上事故的安全生產目標,根據江西通威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泉州泉三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簽定的《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合同書》,以及《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段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特簽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 甲方職責
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 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 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 乙方職責
1.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勞務承包工程隊里的承包人、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和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勞務承包人到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勞務承包的承包人是勞務承包工程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勞務承包工程隊的安全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 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 乙方必須具有建筑安全管理部門要求的資格(在勞務工程主體合同簽定審查),參加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執行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承包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 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
7. 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班組長和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 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 施工中采取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 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完善、落實甲方制的本工程實施中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 乙方應遵守的具體要求
1. 確保施工作業人員的防護用品、施工中的防護措施以及重要環節的防護設施,按安全技術規范配備。
2. 做好施工時的安全生產風險控制,確保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隊具備安全作業條件、施工機具具備安全作業狀況、施工現場環境。
3. 嚴格按要求對待每一道生產工序,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交換班制度。
4. 向甲方安監辦提供專職安全員的專項獎勵基金。
5. 服從甲方安監辦的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
四 、 違約處理
1. 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并制定具體規章、制度。若組織機構、規章制度不完整,除限期補充、完善外,并處以乙方1000元的違約金。
2. 經檢查,乙方施工現場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排除,無視勸告的處以500元違約金。
3. 如果乙方不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規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處以乙方1000元~3000元,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安檢部門的鑒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當,同時處以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停工整頓。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4. 特種工作人員,無法上崗的,則初以乙方500元/人的違約金,并責令更換無證人員。
5. 勞務工有如下情況之一者,每人每次處以違約金100~500元。
⑴. 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違章作業者。
⑵. 不遵守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擅離職守者。
⑶. 違返勞動紀律,不堅守工作崗位,擅離職守者。
⑷. 發現事故隱患苗頭,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整改者。
⑸.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告,或隱瞞事故真相,或未保護好事故現場者。
⑹. 采購安全生產用品不符合使用質量要求者。
⑺. 對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安全會議內容不作及時傳達落實,造成安全生產工作脫節者。
⑻. 無證駕駛、酒后開車,疲勞駕駛機動車者。
⑼. 爆破作業炮工不按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者。
⑽. 在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禁火地點吸煙或動用明火者。
⑾. 未配帶安全防護器具者。
6. 如發現打架、鬧事、偷盜、吸毒的人員,則處以乙方1000元/次的違約金,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安全生產責任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根據_________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預防事故,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安全生產責任協議如下: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_________鋪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甲方與乙方是租賃關系。生產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負責管理,乙方必須切實做好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隱患。如因乙方的疏忽及管理不善而引發的一要傷亡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要自己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有關部門的管理條例。一切易燃易爆及有關工業污染的產品不能在鋪位經營。如有違反,造成事故或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租賃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問題,甲方有權督促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如不服從整改建議,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租賃合約。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協議部分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4
甲 方:
乙 方:
為了進一步落實《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在施工管理中體現“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則,結合工程施工質量進度,“以人為本,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在施工中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進入工地之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證件齊全,身體健康,服從指揮,人品高尚才能進入工地工作。并且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勞動保險,無證件或閑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工地操作,進入工地必須配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上架前必須檢驗架子是否安全牢固,平穩等一切符合規范才能進行作業,誰違章誰負后果責任。
二、班組長經常貫通安全條例,按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統一標準即JG59-99的各項指標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三、甲、乙雙方負責人對職員要經常進行貫通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范、標準的教育,不斷提高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水平和業務水平。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的安排指揮,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安全生產的指標任務。
五、乙方在施工中,班組長為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有監督本班組長安全生產的責任。并按相關安全生產規定認真領導全班組工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同時按質按量的進行生產。
六、乙方在工程中,違規操作,不按安全規定執行或不慎所出現的傷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一概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即不承擔誤工費,醫藥費,營養費等一切費用。工地上如出現重大傷亡事故,甲方按相關規定追究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七、甲、乙雙方應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盡其職,認真管理好本職工作。
八、因建筑行業比較特殊,實屬高空作業,機械勞力相互配合,室外每項工程都將安全列入首要位置,雙方明確責任,按法制性管理生產。
九、以上各條款通過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自愿原則,并無副勒現象存在,經雙方簽字或手印蓋章后無需公證,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自行遵守。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手續經濟了結后無相關責任自然失效。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項目部
甲方代表(章):
乙方:砼工班組
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____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1.分包形式:
勞務分包:________________
專業分包:________________
2.專業(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__
總日歷工作天數:__________
4.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雙方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重傷、無死亡、無坍塌、無中毒、無火災、無重大機械等事故,現簽定本施工協議。
5.安全管理負責人
乙方應建立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管領導及專職或兼職人員。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工作,并負責與甲方聯絡。
甲方指派____同志負責聯系。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及文明生產工作。甲方應加強協調,發現重大不安全因素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乙方應及時整改并整改后的情況書面反饋甲方。甲乙雙方應共同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6.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6.1貫徹落實國家及____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6.2甲方應對乙方的資質(包括施工能力、技術,即對在當地近三年來的施工安全記錄。最好要有保薦人)進行嚴格審查,即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證書,施工簡歷和近____年安全施工記錄;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的技術素質符合工程施工要求;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滿足要求(個人承包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對乙方的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等進行安規的培訓教育后,方可簽訂有關合同。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6.3甲方在工程開工前負責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對于危險性區域的作業應進行專門的安全交底,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經項目部審核合格后派員監督實施。
6.4提供必要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____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6.5提供必要施工用電條件,并保證符合安全標準。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6.6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并在甲方備案。
6.7督促乙方做好施工人員進場安全培訓和考試并建立三級教育檔案、安全交底等工作,并要求乙方把該部分安全資料原件提交甲方存檔備案。
6.8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6.9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10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6.11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監督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1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6.13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6.14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6.15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6.16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的違章行為作出處罰,并責成乙方人員限期整改,對于嚴重性違章、屢教不改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等,甲方有權做出批評、警告、經濟處罰、停工、責令出場等處罰。
6.17甲方有權暫停不聽指揮、調配、健康狀況不佳等乙方在現場施工人員。
7.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7.1貫徹落實國家及____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以及項目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7.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____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7.3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合格的施工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企業安全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法人身份證、法人委托證、被委托人身份證等復印件(必要時應提供原件);對實際承包人,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家庭住址。
7.4乙方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員(隊伍超過____人)或兼職安全員(隊伍在____人以下),監督本單位作業人員施工的全過程;派駐現場的工作負責人、工程技術等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應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并對現場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是否足夠和適當、精神狀態是否良好等負全部責任。
7.5施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施工項目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并報甲方項目部備案,必要時由甲方組織對乙方有關施工人員進行安規的培訓及考試。施工時,乙方應按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必須按規定對施工人員進行定期體格檢查并達到參加施工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7.6乙方進場施工,須經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7.7乙方施工前,必須經場地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本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7.8開工前,乙方必須編制項目作業指導書,并經公司安全監督審查通過。
7.9對管轄范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____市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7.10對管轄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二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7.11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____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12乙方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內進行施工的人員,應保持穩定,并提供施工隊組織機構、施工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因人員不足需雇用人員時應辦理有關手續,同時進行安全教育并將新雇用人員名單和安全教育結果報甲方核備。
7.13施工人員進場時,必須佩帶施工證、戴安全帽、穿統一服裝,如有高空作業,必須配戴安全帶。
7.14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____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并申請換領《____市特種作業臨地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7.15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如不按上述規定,出現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7.16電工作業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____市特種作業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明,并申請換領《____市特種作業臨地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
7.17電工作業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7.18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19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7.20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管理人員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天然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
7.2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人員必須在現場監護;如乙方不按上述規定操作,出現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7.2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勞務費用。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7.23乙方人員受委托搬運甲方設備、材料時,尤其是易滾動的或非常笨重的設備、材料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車輛運輸時嚴禁人貨混裝等。
7.24乙方有責任對所派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避免發生盜竊、打架斗毆等違法事件,否則后果自負。
7.25乙方須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供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并經甲方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重大施工項目必須有施工方案。開工前必須向施工部門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7.2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生產技術部門及有關技術人員的監督指導,對甲方安全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其他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有關人員的違章指揮。
7.2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向甲方備案。
7.2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____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7.29按照____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7.30按照____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7.3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7.3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7.33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7.34對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7.3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____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7.36如有違犯上述規定,出現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6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重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單列的____%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____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____%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8
甲 方:
乙 方: (項目 承 包 人)
甲方于 年 月 日與 簽訂了 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加強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同時明確各層次相關責任人員的安全管理職責,做到安全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每個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體現以人為本、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責任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雙方責、權、利關系,簽訂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合同書: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合同造價:
4、施工范圍:
5、開竣工日期及總日歷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日歷天數 天。
6、質量等級: 。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措施。
2、配合施工項目部編制深基坑、臨時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等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方案以及應急救援預案;協助完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
3、督促施工項目負責人搞好安全生產工作,購買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指導叢書、手冊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進行學習,提高安全管理意識和能力。
4、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施工現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責令限期整改,直至排除隱患。
5、配合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有償為乙方提供有關實施安全操作的合格防護用品。
6、參加對各施工人員的資格鑒定,行使安全否決權。
7、依照規定上報傷亡事故和組織本公司有關人員參加調查處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是工程項目第一安全責任人。在工程項目中必須無條件執行建筑安全法令、法規,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管理組織機構及所有安全制度,并設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組織機構及安全制度必須上報)。
2、在工程開工前應組織召開項目班子和作業班組施工安全會議,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痕跡資料,明確項目班子各成員、各作業班組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并與其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3、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適時組織新上崗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要對民工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對變換工種或崗位的人員換崗前應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建立安全臺賬。
4、按照安全生產的規定組織施工,對于從事起重、焊接、挖機、裝載機等高危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5、配合、支持各級各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隨時接受業主、監理、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在檢查中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限時完成整改。乙方無能力整改的項目,書面上報甲方,由甲方組織力量進行整改,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既不接受上級處理意見,又不提出其他整改措施進行整改,甲方有權對該項目停工整頓,確保安全后才能恢復施工,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向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交代清楚施工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所采取的相應防范措施。教育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施工操作人員不得違規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對項目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工作負全部責任,承擔所發生的人身、設備事故的一切后果責任。
7、乙方在施工中用電,必須使用統一標準的配電箱,實行三項五線制,保證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設備需重復接地,否則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保證施工工地整潔有序;施工現場備齊各種安全設施,顯著位置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語,做好施工區域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9、組織各工序安全技術交底,完善設備、設施的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應定期檢查、維修,并有安全管理人員的簽字記錄,保證機具設備處于正常運轉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10、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加強安全管理控制能力,保證施工安全生產,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且無機械設備事故,無模板、無腳手架坍塌事故,無火災事故和中毒事故。
11、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公司,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12、如發生由于施工設備、設施故障或操作失誤、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乙方有權在不違反公司制度和安全法規的條件下,對在施工人員采取一切合法的強制安全管理措施。
14、乙方錄用的全部施工人員,必須由乙方按規定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三條、乙方安全生產責任達標如下:
(1)大機具設備,人身安全事故率為零。
(2)輕傷事故不超 0.1 %。
(3)扎手扎腳人員不超 0.5 %。
(4)外部人員意外傷害為零。
第四條 獎罰辦法
1、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約定的責任內容,達到安全生產責任目標不獎不罰。
2、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除由乙方承擔相關負責及事故處理的全部費用外,并對乙方處以工程總造價2%的罰款。
3、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除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及事故處理的全部費用外,并對乙方處以工程總造價1%的罰款。
4、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中毒事故及交通事故應由乙方承擔責任的,每發生一次,乙方除承擔相關責任及事故處理的全部費用外,并對乙方還處以工程總造價1%的罰款。
5、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1人,除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及事故處理的全部費用外,并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項目經理進行通報批評教育。
6、上級部門檢查,由于乙方施工管理及現場各項達標不合格而發生的處罰,由乙方全部承擔。
7、日常安全單項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做以下處罰:
(1)凡施工項目沒有專職或兼職有證的安全管理人員,罰500元至1000元罰金,作為工程項目進行有證人員培訓和辦理資質證的費用。
(2)對工人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必須留記錄卡,無培訓記錄卡罰項目承包人300元,有卡但受訓人不全、無本人簽字,缺一人罰安全員10元。
(3)施工現場設有的安全標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組,安全證件、制度必須上墻張貼公布。凡不按規定執行,除200元罰款外,還需補辦合格。
(4)施工項目安全內業必須及時準確填寫,無安全會議記錄罰安全負責人200元,安全員100元;無臨時用電安全方案罰項目負責人200元,罰安全負責人、安全員每項各100元。
(5)干部不得違章指揮,工人不得違章作業,發生一起處項目負責人、當事人各100元罰金。在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違者罰當事人10元/次。
第五條 約束和違約
1、約束: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如乙方在項目實施中有影響甲方形象的行為,甲方將采取果斷措施維護自身形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2、約束: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同時上繳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工程竣工結束完成本合同的要求,返給乙方。
3、違約:(1)協商解決。
(2)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項目交工驗收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甲 方:
工程(安全)負責人:
乙 方:
工 程 項 目 責任人: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9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0
工程 稱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下簡稱乙方)
為了 實在 增強施工現場 寧靜 消費 辦理, 按照《中華 群眾共和國 寧靜 消費法》、《中華 群眾共和國 修建法》、《中華 群眾共和國 條約法》 和《____市 消費 寧靜 變亂 義務 分別試行 法子》的 無關 劃定, 單方本著 對等、 志愿的 準繩, 簽署本 和談書。甲方和乙方均 嚴厲 服從本 和談書 劃定的 權利、 義務和 任務,確保施工現場的 寧靜 消費。
1.分包 情勢:
勞務分包:________________
業余分包:________________
2. 業余(勞務)分包 事情 工具及 供給勞務內容
工程 所在:________________
分包 范疇:________________
3.分包 事情 限期
開端 事情日期:____________
完畢 事情日期:____________
總日歷 事情天數:__________
4.為 保護甲乙 單方的 配合 長處, 包管施工 品質和 寧靜 消費, 連結 優良的 事情 次序和施 工廠所的衛生 情況, 單方 服從《 建立工程 寧靜 消費 辦理條例》的 劃定, 完成 寧靜 消費 辦理 目的:無 輕傷、無 滅亡、無坍塌、無中毒、無 火警、無 嚴重 機器等 變亂,現 簽訂本施工 和談。
5. 寧靜 辦理 賣力人
乙方應 成立和健全 寧靜、治安 辦理 軌制并配有 分擔 指導及 專任或兼職 職員。施工 時期,乙方指派____ 同道 賣力本工程 名目的 無關 寧靜 事情,并 賣力與甲方 聯系。
甲方指派____ 同道 賣力 聯絡。甲乙 單方應 常常 聯絡, 互相 輔佐 查抄和 處置工程施工 無關的 寧靜及 文化 消費 事情。甲方應 增強 和諧, 發明 嚴重不 寧靜 身分應以書面 情勢 告訴對方,乙方應 實時整改并整改后的 狀況書面 反應甲方。甲乙 單方應 配合 防備 各種 變亂的 發作。
6.甲方的 權益、 義務和 任務
6.1貫徹落實 國度及____市 無關施工現場 寧靜 消費、 文化施工的 法例和 辦理 劃定,對施工現場 停止 片面的 寧靜 消費 辦理和 監視 查抄。
6.2甲方 應答乙方的 天分( 包羅施工 才能、 手藝,即對在 本地近三年來的施工 寧靜 記載。 最佳要有保薦人) 停止 嚴厲 檢查,即 無關 部分核發的 停業執照和 天分證書,法人代表證書,施工簡歷和近____年 寧靜施工 記載;施工 賣力人、工程 手藝 職員及工人的 手藝 本質 契合工程施工 請求;施工 機器、工 用具、 寧靜 器具及 寧靜防護 設備 滿意 請求( 小我私家承包的應 供給身份證復印件)。對乙方的施工 賣力人、工程 手藝 職員等 停止安規的培訓 教誨后,方可 簽署 無關 條約。不得與不 具有施 人為質或施 人為質與承包內容不 符合的分包 單元 簽署 條約。
6.3甲方在工程 完工前 賣力對乙方 賣力人和工程 手藝 職員 停止 片面的 寧靜 手藝交底并經 單方交底 職員 具名; 關于 傷害性 地區的 功課應 停止 特地的 寧靜交底,并 請求乙方 事前 訂定 響應的 寧靜 步伐,經 名目部 考核 及格后派員 監視 施行。
6.4 供給 須要施工現場 寧靜 消費 前提。 寧靜防護 設備由甲方 供給的, 托付 利用前 單方要 打點 交代手續,由甲方 根據____市 無關 寧靜 尺度對乙方 停止 一樣平常 監視 查抄。
6.5 供給 須要施工用電 前提,并 包管 契合 寧靜 尺度。 根據 無關 寧靜用電 尺度對乙方的施工用電 設備 裝備 停止 監視 查抄, 發明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6.6 催促乙方 特別工種 操縱 職員 成立檔案并在甲方 存案。
6.7 催促乙方做好施工 職員 出場 寧靜培訓和 測驗并 成立三級 教誨檔案、 寧靜交底等 事情,并 請求乙方把該 部門 寧靜 材料原件提交甲方存檔 存案。
6.8對乙方施工 地區 停止 寧靜 消費和 文化施工 查抄; 實時 改正乙方施工 職員違章 批示和違章 功課 舉動,并 根據 無關 劃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 地區內的 嚴重 寧靜 變亂隱患,應開具隱患 告訴單。
6.9 請求乙方 供給施工現場《 消費 寧靜 變亂應 搶救援預案》。
6.10在 消費 操縱 過程當中的 小我私家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 催促施工現場 職員 自發 穿著好防護用品。
6.11對乙方的 寧靜 消費培訓、 休息 庇護用品的 利用和 傷害預知 事情提出 監視 指點 定見,并 監視落 真相況。
6.12對乙方提出的 寧靜 消費 請求 主動 供給 協助。
6.13乙方 發作 消費 寧靜 變亂時 供給 輔佐 救濟 效勞。
6.14對乙方 展開的 寧靜 消費 舉動 供給 協助。
6.15 因為乙方 義務 形成 消費 寧靜 變亂時,甲方有 任務 輔佐 處置善后 事件。
6.16甲方有權對乙方 職員的違章 舉動作 來由罰,并責成乙方 職員 限日整改, 關于 嚴峻性違章、屢教不改及 其余不 寧靜 身分等,甲方有權做出 攻訐、 正告、經濟 懲罰、 歇工、責令 進場等 懲罰。
6.17甲方有權 停息不聽 批示、 分配、 安康 情況 欠安等乙方在現場施工 職員。
7.乙方的 權益、 義務和 任務
7.1貫徹落實 國度及____市 無關施工現場 寧靜 消費的 法例和 辦理 軌制 和 名目 單元 下級主管 部分 頒布的 寧靜 消費 法例、行業規程和 無關 寧靜 消費的 劃定。 成立健全 寧靜 消費 義務制和 寧靜 消費 辦理 軌制,對分承包施工 地區的 寧靜 消費 辦理負 片面 義務。
7.2 承受甲方的施 人為質 檢查,并 賣力 供給 無關 材料。 嚴厲 根據施 人為質 范疇施工,不得承接超 天分 范疇的施工 使命。 嚴厲 服從《中華 群眾共和國 修建法》和____市 無關 劃定,不得將分承包 名目再次轉包。 從命甲方 寧靜 消費 辦理,有權 回絕總承包 單元 違背 寧靜 消費 法例的指令。
7.3乙方應向甲方 供給 完好 及格的施 人為質 品級證書、 停業執照、企業 寧靜 天分證書、法人代表 資歷證書、法人身份證、法人 拜托證、被 拜托人身份證等復印件( 須要時應 供給原件);對 實踐承包人,須 供給身份證復印件 和家庭住址。
7.4乙方 必需 配置現場 專任 寧靜員( 步隊 超越____人)或兼職 寧靜員( 步隊在____人 如下), 監視本 單元 功課 職員施工的全 歷程;派駐現場的 事情 賣力人、工程 手藝等 職員的 寧靜 手藝 本質應 契合施工 寧靜 請求,并對現場 事情 賣力人和 事情班成員 能否 充足和 恰當、 肉體 形態 能否 優良等負 局部 義務。
7.5施工前,乙方 必需對 部分施工 職員 停止 無關施工 名目 事情的 寧靜 常識和 寧靜規程培訓 教誨 前方可上崗,并報甲方 名目部 存案, 須要時由甲方 構造對乙方 無關施工 職員 停止安規的培訓及 測驗。施工時,乙方應按 休息 庇護 劃定為 參與施工的 職員 裝備 充足 及格的防護用品和 寧靜工 用具; 必需按 劃定對施工 職員 停止 按期 體魄 查抄并 到達 參與施工 請求;特種 功課 職員 必需持有 無關 部分 頒布的 及格 有用的上崗 資歷證書。
7.6乙方 出場施工,須經 指導 贊成,并指定施工 賣力人,施工現場設立 寧靜 監視,便于施工 過程當中的 和諧、 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 寧靜 消費 運轉的 條件下,甲方 極力為乙方 供給 便當 前提和 效勞。
7.7乙方施工前, 必需經 園地 寧靜 監視對施工 職員 停止 寧靜 教誨,并與本公司 簽訂施工 寧靜 和談書。
7.8 完工前,乙方 必需 體例 名目 功課 指點書,并經公司 寧靜 監視 檢查 經由過程。
7.9對 統領 范疇由甲方 托付 利用的 寧靜防護 設備(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 撤除、 保護和 革新負有 局部 義務。 必需 契合____市 無關 寧靜 尺度并 契合總承包 單元對施工現場 團體 寧靜防護的 請求;在搭設、 撤除和 革新前, 必需向總承包 單元 陳述。
7.10對 統領 范疇的施工用電負有 局部 辦理 義務。二級配電箱 如下 部門 必需 契合 無關 寧靜用電 尺度,有權 回絕不 契合 寧靜 尺度的用電 裝備從所轄 路線中拉接電源。
7.11對自行 照顧和 利用的 機器 裝備負有 寧靜 辦理和 保護 調養的 義務,并 契合____市 無關 寧靜 尺度。使(租)用大型 機器 裝備時,應在 利用前向甲方 存案。
7.12乙方進入 消費 地區(施工現場)內 停止施工的 職員,應 連結 不變,并 供給施工隊 構造機構、施工 職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因 職員 不敷需 招聘 職員時應 打點 無關手續,同時 停止 寧靜 教誨并將新 招聘 職員名單和 寧靜 教誨 成果報甲方核備。
7.13施工 職員 出場時, 必需 佩戴施工證、戴 寧靜帽、穿 同一 打扮, 若有 地面 功課, 必需配戴 寧靜帶。
7.14金屬焊接 功課 職員, 必需經 業余 寧靜 手藝培訓, 測驗 及格,持《____市特種 功課 操縱證》( 外地來京 處置電焊 功課的 職員, 必需持原 地點地地(市)級以上 休息 寧靜監察 構造核發的特種 功課 證實,并 請求換領《____市特種 功課臨地 操縱證》)方準上崗 自力 操縱。非電焊工嚴禁 停止電焊 功課。
7.15 操縱時應穿電焊 事情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 寧靜防護用品,高處 功課時系 寧靜帶。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 分散 地區內、 運轉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 和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如不按上述 劃定, 呈現的 統統 義務 結果,由乙方自行 負擔,與甲方 有關。
7.16電 事情業 必需經 業余 寧靜 手藝培訓, 測驗 及格,持《____市特種 功課 操縱證》( 外地來京 處置電焊 功課的 職員, 必需持原 地點地(市)級以上 休息 寧靜監察 構造核發的特種 功課 證實,并 請求換領《____市特種 功課臨地 操縱證》)方準上崗 自力 操縱。非電工嚴禁 停止電氣 功課。
7.17電 事情業時, 必需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 禁絕 操縱。
7.18乙方應在施工 地區 配置 較著 標記, 關于 工夫較長的 集合性施工 名目要做 封鎖 處置,施工 職員應在施工 地區內 舉動,不得 隨便進入非施工 地區,甲方 職員有權隨時 查抄。
7.19施工 步隊的 寧靜防護 東西 必需 設置到位, 寧靜 步伐得力, 不然將不得 完工 功課。
7.20施工 過程當中如需 利用水、電、 自然氣等,施工 單元 必需填寫 請求單, 管理理 職員 贊成,由 業余 職員指定接水、電、 自然氣 所在,電器 路線和管路 毗連 標準,并由施工 單元 裝置 及格計量儀表 前方 可以使用。所需 用度由施工 單元 賣力。
7.21乙方在施工 過程當中如需動火 功課,應 按照動火級別由施工 單元向甲方提出 請求,經 核準并確認 到達動火 前提、落實 寧靜 防備 步伐 前方可 停止動火 功課。動火 功課 過程當中甲乙 單方 寧靜 職員 必需在現場監護;如乙方不按上述 劃定 操縱, 呈現的 統統 結果,自行 負擔。
7.22乙方在施工 過程當中當天 發生的 渣滓 只管當日 清算 潔凈。施工 完畢后,乙方 應答施工現場 完全 清算,做到工完、料盡、 園地清。 清算出的 渣滓 不克不及 隨便堆放在甲方 辦理的 園地內, 不然可 按照 實踐 狀況 停止罰款、扣除 部門 以至 局部 危險勞務 用度。對外 發作的 凈化、交通等 不測 變亂由乙方 賣力。
7.23乙方 職員受 拜托搬運甲方 裝備、 質料時, 特別是易 轉動的或 十分 粗笨的 裝備、 質料時應 采納 有用的 防備 步伐,車輛運輸時嚴禁人貨混裝等。
7.24乙方有 義務對所派 職員 停止 思惟 教誨和職業 品德 教誨, 制止 發作 偷盜、 打斗 打斗等 守法 變亂, 不然 結果 自傲。
7.25乙方須在工程 完工前向甲方 供給 寧靜施工 手藝 步伐,并經甲方 考核 核準后 嚴厲 施行。 嚴重施工 名目 必需有施工 計劃。 完工前 必需向施工 部分 停止 寧靜 手藝交底,讓 部分施工 職員 把握工程 特性及施工 寧靜 步伐。
7.26乙方應 自發 承受甲方 消費 手藝 部分及 無關 手藝 職員的 監視 指點,對甲方 寧靜 查抄提出的 寧靜整改 告訴, 必需 實時整改;施工中一旦 發作人身 變亂或 其余不 寧靜 狀況, 必需 立刻 陳述甲方,乙方有權 回絕甲方 無關 職員的違章 批示。
7.27為本 單元 功課 職員 供給 及格的 休息 庇護用品, 停止 傷害預知的 教誨。對 特別工種 功課 職員 停止 寧靜 辦理, 包管 特別工種 功課 職員持證上崗, 賣力 成立 特別工種 功課 職員檔案,并向甲方 存案。
7.28 根據《中華 群眾共和國 寧靜 消費法》和____市 無關 寧靜 辦理 劃定, 實時將《 消費 寧靜 變亂應 搶救援預案》報甲方 存案。
7.29 根據____市 無關 寧靜 辦理 劃定, 按期 構造對所轄施工 地區 停止 寧靜 消費 查抄。在 寧靜 查抄中 發明甲方 統領 范疇內的 變亂隱患,應向甲方 實時 陳述。
7.30 根據____市 無關 寧靜 辦理 劃定, 按期 構造 寧靜 消費培訓 教誨和 寧靜 消費 舉動。在 寧靜 教誨或 寧靜 舉動中如 需求可 請求甲方 供給 協助。
7.31 利用甲方 供給的 寧靜防護 設備 裝備前,應與甲方 打點 相干手續,并 賣力 利用 時期的 寧靜 保護。對在 利用 時期 因為 辦理不善 釀成的 消費 寧靜 變亂 賣力。
7.32 從命施工現場 文化施工 辦理,并 賣力所轄施工 地區內的 文化施工 辦理 事情。 包管所轄 地區消防通道 流通。
7.33 因為乙方 義務 形成 消費 寧靜 變亂, 招致甲方或第三方 職員傷亡時,由乙方 負擔 變亂 義務和經濟 義務。甲方或第三方有 任務 賣力 輔佐 處置善后 事件。
7.34 關于甲方 義務 形成 消費 寧靜 變亂,乙方有 任務 賣力 輔佐 處置善后 事件。
7.35 發作 消費 寧靜 變亂后, 必需在1小時 外向甲方 陳述,并 根據____市 無關 劃定向 無關主管 部分 陳述。遲報 大概 坦白不報 消費 寧靜 變亂, 負擔 變亂的 局部 義務。
7.36 若有 違背上述 劃定, 呈現 統統 結果,由乙方自行 負擔與甲方 有關。
8. 彌補 條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 和談一式兩份,甲乙 單方各執一份,自 簽訂之日起 見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義務人:_____________ 義務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重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單列的____%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____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____%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2
鑒于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瑞贛高速公路AS11標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福建省宏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江西省瑞金至贛州高速公路AS11合同段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文件,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項目,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墻,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并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并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對于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須當天退庫,并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權限進行審查批準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志,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后,待爆破完畢15分鐘后,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并嚴格按安全程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后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閑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并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巖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后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采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設備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于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閑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起吊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并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設備、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對于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周必須進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3
抹灰班組安全生產協議書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背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格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安全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護用品,現場嚴禁吸煙,禁止酒后作業。
2、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腳手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
3、腳手架上不得有探頭板,架板嚴禁支搭在門窗、水暖管道上。
4、攪拌與抹灰時,要注意防止灰漿及雜物落入眼內,造成事故。
5、在室內推車運輸時,注意不要碰撞架子,過道轉彎時注意防止小車把擠手,推車時不準倒退。
6、室內要有足夠的光線,在黑暗潮濕環境作業應采用安全電壓照明。
7、在預留洞口作業時,應設安全防護設施,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拆動防護設施。
8、所用砂漿攪拌機要由專人操作,做好接地保護,保證一機一閘。
9、嚴禁打架斗毆.
10、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10萬元以內由承包方自行承擔,10萬元以外,視事故發生原因分清責任主次,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總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條例》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范部位、安全設施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后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范。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安全設備的設置,并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3.雇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字日期: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5
工程名稱:
甲方:(建設單位)
己方:(施工單位)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工程實施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依據國家和江蘇省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程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取
根據江蘇省建設廳文件(蘇建價( ) 號)《關于印發<江蘇省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和蘇州市建設局文件(蘇建價[ ] 號)《關于轉發<江蘇省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施工合同中明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和專款專用。市政工程的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分為基本費(1.0%)、現場考評費(0.6%)和獎勵費(0.2/0.4%),另外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需增加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論證、審查等費用,由施工單位在措施費中單獨計取。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設施和真實、準確、齊全的地下管線資料,組織勘察,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
3、甲方有權隨時進行監督、監督,并有權責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隱患的權利。
4、甲方可以委托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實行全過程監控。
5、甲方有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績給予獎勵的權利。
6、甲方有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和權利。
7、甲方安全責任人員應檢查乙方自帶或外租機械設備、小型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并進行驗收。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施工單位承接工程業務應當具備相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責任制度,根據工程項目規模和 特性配備足夠專職安全員。
2、施工單位對現場和作業面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技術防護措施費用于安全防 護,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
3、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工作人員有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為,乙方有權制止違章行為,并提出批評、拒絕執行以及檢舉、控告的權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而不制止并造成損失,乙方承擔責任。
4、因甲方過錯,造成己方人員或財產的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乙方負責人必須履行對其招收的全體務工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的義務。
5、乙方必須為其招收的外地務工人員辦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續和證件,在項目開工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在為甲方工作期間,乙方自帶或外租的設備、設施,確保性能完好,進入施工現場, 大型機械設備應當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和設備履歷書。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凡未經驗收批準,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持證上崗。
9、乙方在施工期內,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經常維護保養。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10、在施工期內,乙方得生活區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處的環境衛生。
1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設備。
12、夜間施工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做到不擾民。
13、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古跡時,要立即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嚴禁破壞、私自收藏、倒賣或隱瞞不報。
1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采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五、獎勵與處罰:按照工程項目所在項目部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為勞務合同的從合同,隨勞務合同生效而生效,勞務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協議自然失效,但因乙方違背協議,造成主合同終止,不影響本協議責任條款的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6
發包方:
承包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生產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包方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承包協議書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總結會議,定期組織學習培訓及考核相關安全生產的知識。
5、組織對鋼結構加工廠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6、對在安全檢查過程的存在的安全隱患,發包方有權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并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發包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2、建立健全并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的三項制
度,從承包方負責人到生產主管到員工,做到責任到人。
3、在生產過程中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如若出現由承包方負責。
4、操作人員上崗前,承包方必須按規定為其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不按規定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對于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6、服從發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發包方監督檢查人員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各項安全措施交底,必須認真整改、實施、落實到位。
。
7、承包方應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等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教育講話,并跟蹤落實,認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8、嚴格遵守有關國家勞務用工制度,作業人員工作前,必須先將承包負責人、作業人數、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復印件報予發包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開始正常生產。
三、承包方作業人員的職責:
1、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作業人員在上崗之前必須按要求正確佩
帶好安全防護用品,未經申請和發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壞生產車間內的各種安全防護、機械防護的防護設施。
3、文明生產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場清,各類材料、設備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點分類碼放,嚴禁超高。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四、事故處理:
由于承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發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五、獎懲制度:
嚴格執行發包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考核獎
懲制度》。
六、違約責任:
如違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蓋章生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7
承租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外租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訂外租機械租賃協議的基礎上,特簽定如下機械安全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適合于_______工程_______日立—50挖土機、壓土機,機械租用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二條甲方職責: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據法律法規及______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確定乙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
2.機械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甲方對所租機械組織進行全面驗收,并履行驗收手續,需有相關記錄。
3.機械使用前,甲方應將機械工作范圍、設施的保護及相關注意事項,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安全交底,并需得到乙方確認。
4.甲方須設專職機械設備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機械調配,并負責施工過程中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5.甲方對使用的外租機械定期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6.甲方對外租機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對不符施工要求的設備有權清退。
第三條乙方職責:
1.需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證措施。
2.保證所提供安全的機械及設備防護部件_______%的完好率。并負責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
3保證甲方正常機械使用的需要,禁止機械帶病和防護設備不齊全設備進場作業。
4.保證機械操作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及時到崗,隨機配備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滿足施工需要。
5.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甲方查出問題負責及時整改。
6.乙方機械作業前,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施工,無《安全技術交底》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7.乙方在作業時,應對施工現場地上管線和設備負責保護,發現地下不明物應告知甲方,并進行有效地保護,不得損壞。
8.乙方法定代表人因客觀原因需要委托他人簽定協議,須有書面委托的證明。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資料
1.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
2.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3.進場作業人員身份證及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第五條賠償責任
1.施工過程因甲方未告知作業范圍內,地下設施情況,強令乙方在不明情況下作業,而引發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造成機械設備損失,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機械設備,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外租機械設備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單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8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和雙方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承包形式:全成本承包。
3、進場日期: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4、承包內容:承包甲方的部分鉆探生產任務,科學、合理地組織施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杜絕一切安全生產事故,乙方對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安全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二、安全目標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2、 杜絕死亡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中毒、交通和火災事故。
3、 杜絕死亡事故,避免重傷事故,重傷率不超過0.3 ‰,減少輕傷事故,年因工負傷頻率不超過10‰
4、無職業病患者。
三、甲、乙雙方安全管理人員登記表
甲
方項目管理單位 聯系電話
單位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安全員
乙
方單位全稱
單位負責人
安全員
施工人員總數
特殊工種數
四、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網絡體系等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并存檔,監督乙方責任人與施工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對于審查不合格施工機組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負責監察監督乙方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情況。
3、負責對乙方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負責整個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于乙方存在的嚴重隱患和多次重復出現的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停工整頓處理;而因此給乙方造成的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管理和生產需要甲方幫助其培訓或提供其他安全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支持,并按國家規定收取費用。
6、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須積極協助搶救,并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五、乙方安全職責
1、進場施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全體施工人員名單和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等安全管理資料,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按照施工人員名單,根據作業環境和施工特點,分工種、分崗位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安全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考試結果須報送甲方。
3、負責向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必須認真執行國家《地質勘探安全規程》、《鉆探工程安全規程》及福建省頒發的各種安全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
5、指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報甲方認可,登記備案。
6、按時參加甲方的安全例會,對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必須及時制定對策進行整改,并隨時向甲方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7、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的領導。
8、必須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措施費的投入。
9、乙方自備機具、設備及施工器材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未按要求做的話,責任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接到違章罰款通知單后,要在二天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逾期不交的,每遲交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從工程結算款中扣交。
六、安全保險措施
1、乙方必須為所有施工人員辦理人身傷亡的意外保險。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犯安全生產規定的罰款,甲方可以在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減。
七、事故經濟責任劃分
1、由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員工傷、殘、亡事故,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亡人員及其法定供養親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2、乙方雇傭的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而上崗者,發生的傷、殘、亡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己完全負責。
3、由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分歧,按國家規定,由上級主管部門裁定后處理。
八、處罰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給予相應罰款,處罰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或者令其停工整頓;情節特別惡劣的,甲方有權將乙方施工機組清退出施工現場。
1、事故隱患嚴重,直接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認真整改的。
2、隱患和違紀較多,造成事故或影響甲方安全生產評比、達標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安全生產通知后,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的。
4、自帶施工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備、防護用品驗收不合格而又不按要求整改使用的。
5、忽視安全生產,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的。
6、施工人員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于此類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加重處罰。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國家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壹份備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19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監理單位(丙方):
為加強項目建設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參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保護參建人員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1.1、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含安全生產資質)的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簽訂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方在項目建設中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1.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3、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工期。
1.4、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1.5、項目建設施工所需安全生產資金進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并隨工程進度款同時支付。
1.6、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含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7、建設單位應確保建設項目開工前各項報建手續完備合法。
1.8、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管理納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并定期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依照合同和本協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項目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2.1、派駐項目的監理人員應取得相應上崗資格,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的監理工程師。
2.2、項目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2.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要求。施工過程中,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作業活動、行為是否符合已審批的方案要求。
2.4、對安全風險較大的施工工序、關鍵環節和大型施工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進行重點監控和專項驗收。
2.5、應定期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和隱患整改。
2.6、項目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或危機的,應當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整改或不暫停施工的,項目監理單位可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7、項目監理單位開展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同時,應詳細留存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類記錄、指令、紀要等文件,同時整理成冊,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向建設單位移交。
3、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3.1、應成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派駐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其工作經歷、個人能力應滿足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相關要求。管理人員數量應滿足項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3、建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明確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4、與在同一場區內開展施工作業的友鄰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范圍和職責。
3.5、應與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范圍和職責。總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不安全作業導致的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3.6、應為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7、項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揚塵治理等費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3.8、特種設備應取得國家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管理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嚴禁帶病作業。
3.9、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包含或專項編制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施工期間消防防火方案、外腳手架搭設方案、模板支撐體系搭設方案、施工現場排水防洪方案、應急救援方案等。各類方案應有詳細的計算核驗結果,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公司總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邊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支撐、高大幕墻、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專項方案還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10、在工地危險部位設置明顯且符合規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具體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機械防護棚、臨時用電設備、安全通道口、樓梯電梯口、臨邊洞口、基坑邊緣、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點、消防器材等。
3.11、對項目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等,應采取專項保護措施。對施工“三廢”排放、揚塵、噪音、光污染等應有專項治理方案,避免對周邊人員、環境造成傷害或污染。
3.12、必須對在建項目實行封閉管理,工地圍墻高度滿足相關要求;工地大門必須配備沖洗降塵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工地大門連接市政道路處應設置交通警示標牌;對工地大門、進場道路或大門兩側各100m的市政道路衛生進行管理,確保清潔完好、排水通暢。
3.13、若設置工人生活區,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委派專人負責安全警衛、環境衛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對生活區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3.14、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堅決執行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一崗雙責”制度。對不重視安全、不重視環境保護的項目管理人員或勞務班組實行一票否決制。
3.15、編制項目施工階段的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和演練計劃,認真開展安全應急救援活動。
3.16、對進場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全員全覆蓋”,所有工人未經安全培訓嚴禁上崗作業。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條件具備的每天實行班前交底。
3.17、關心項目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身體、心理健康,定期組織身體、心理健康狀態篩查。嚴禁患有心臟病、癲癇、高血壓、恐高、肢體殘疾、心理扭曲、思想極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從事高空、臨邊、操作施工機械等高危工作,對不適應工地工作環境的帶病人員給予勸退。
3.18、施工項目部必須每天對臨時用電漏保系統、起重設備(塔吊、施工電梯)限位系統和制動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每周組織一次覆蓋全工地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施工單位每月對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3.19、施工項目部應組建安全維穩工作專班,編制安全維穩方案和具體防治措施。關心工人、加強溝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時刻保持維穩工作的敏感性,發現不穩定因素密切跟蹤,出現不穩定苗頭及時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穩的因素擴大。
4、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合同各方違反相關規定給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帶來麻煩或造成不良后果,將依據本條款進行經濟處罰。
4.1、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造成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設單位將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做辭退處理或移交國家司法機關。因建設單位原因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造成損失,將依據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賠償。
4.2、項目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造成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擔法律規定的監理責任以外,建設單位按20__元/次的標準對項目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施工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導致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項目建設處于高風險施工狀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等,責任施工單位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合同違約責任以外,建設單位將另外按以下標準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1、對于安全風險較高的工序,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審批(含專家論證),經建設(監理)方提出且拒絕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2、不按要求參加建設(監理)單位組織的項目安全隱患檢查活動,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3、采用各種理由拒絕接受建設(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4、不按建設(監理)單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5、對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工序,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因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導致安全風險加劇或無法消除,按5000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6、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責任施工單位除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以外,建設單位依據安全責任事故大小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6.1、發生較小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8萬-12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2、發生邊坡垮塌事故,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3、發生塔吊(或施工電梯)、模板支撐體系、外腳手架體系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4、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輕傷,按5000元/人進行處罰;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重傷,按1萬元/人進行處罰。
4.3.6.5、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死亡1人,按5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2人,按10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3人及以上,按15萬元/人進行處罰。
4.3.6.6、安全責任事故和人員傷亡同時發生,按上述處罰標準累加處罰。
4.3.7、施工單位不作為或處置不當,導致工地發生群體事件、工人維權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1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8、施工單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資,慫恿、唆使工人群體集會、封堵道路大門等,以討薪為由向建設單位施壓,謀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條件申報工程款。一經核實,按10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9、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后,并不能減少或轉移被處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被處罰施工單位還應繼續履行相關整改、恢復責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參建三方就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達成的約定,是對各方之間簽訂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和完善,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約定內容高于主合同條款,按本協議執行;本協議條款低于主合同條款,按主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5.3、本協議僅對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約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未提及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防火、環境保護、揚塵治理、文明衛生、城市管理、治安維穩等內容,協議各方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執行。
5.4、本協議蓋章簽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施工單位退場后自動終止。
5.5、本協議一式五份,監理、施工單位各一份,建設單位二份。
5.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簽 章 欄
建設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20
一、工地不接受18歲以下、58歲以上以及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貧血、聾啞、殘疾人等身體不健康的人員,若隱瞞情況者,后果自負,且與本單位無關。
二、本項目部所有員工必須進行入場“三級教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辦理工牌,否則,視為非本工地員工,發生一切事故均與本單位無關。
三、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工地甲方、總包、監理的有關規定,并服從其管理,有事及時向項目部匯報。
四、各班組要認真召開每天班前安全交底,并做好班組安全日記,各班班長,安全協管員,根據施工特點檢查安全隱患,反對麻痹大意,野蠻施工。
五、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額帶,穿軟底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
六、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非機電人員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該班組和違規者負責承擔。
七、高空作業不得拋扔木方、扣件、鋼管、工具等一切物件;不得酒后上崗;在沒有防護的情況下,不得邊緣行走或施工。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由違規者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八、每天工作前檢查自身安全防護情況,未做好,不得開始工作,工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得開小差,檢查周圍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情況,自身有無影響到他人安全,他人工作是否影響到自身安全,有相互影響者必須停止工作。電焊、氣割等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危險作業許可證做好防火措施,檢查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品,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九、在溝槽內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全程監控有無溝槽壁坍塌隱患),否則不得施工作業。若擅自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工人不準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若發生一切事故均與本單位無關。
十一、工地不準打架斗毆;否則對相關班組處以1000-5000元罰款。
十二、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視安全生產,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持遵守工作崗位,嚴禁非工種操作。否則,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任何人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及違章作業有權拒絕施工,不冒險蠻干。
十四、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工作,機械和動力機械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設有安全防護裝置,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否則,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每個員工上下班區域為施工現場,員工離開此區域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若發生意外應及時報警。
本人 通過認真學習上述條款及有關安全管理知識,深刻體會到安全生產重要性和必要性,本人鄭重承諾:
1.本人年齡符合規定,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貧血、聾啞、殘疾人等疾病,如有隱瞞,發生任何一切安全事故,本人自己負責且與項目部無關。
2.本人自覺遵守公司一切管理制度,若上班時,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系好安全帶,有違反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細則》,愿受公司、工地處罰。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本人若上班時,未做好安全防護,違章施工,粗心大意,工作不負責任,對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負一切責任。
4.本人擅自修理電氣設備,違章亂開機械設備等違反建筑安全管理條例,所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全部由自己負責承擔。
5.以上條款本人已領會,并自覺遵守本協議。
分項單位負責人(簽字):
職 工 (簽字):
項目部安全辦 (簽字):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21
1、貫徹執行國家、本市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有關規定。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積極參加公司各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會議和活動。
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負責協助經理做好本單位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并檢查執行情況。領導并支持技安員的工作,對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持續有效負責。
3、在生產工作中堅持做到“五同時”,學習推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本單位的管理水平。
4、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年度計劃和月份工作要點,實行安全值班工作制度,組織安全檢查,針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制定并實施整改措施。對上級檢查提出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應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并按時復查。
5、組織并落實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外施隊使用管理規定,及農民工進場培訓、考核和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的有關規定。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本單位的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6、嚴格對分包單位的使用管理,負責協助經理審查其施工安全資質。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施工生產合同或協議的同時,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合同或協議的落實。
7、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質量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8、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按要求及時上報。組織或參加事故的調查,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生產副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22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安全生產責任合同(隧道修建) 篇23
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