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基金長期貸款協議(通用3篇)
創業基金長期貸款協議 篇1
借款方:
貸款方: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準,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于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于經甲方批準的創業項目,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并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并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并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并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后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抵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創業基金長期貸款協議 篇2
逾期貸款催收通知單
:_________
根據農借合字第 _______號借款合同,〔或( )農借延協字第 _______號還款協議書〕,你單位尚有本金(大寫) _______元,利息(大寫) _______元逾期未歸還,請積極籌措資金,抓緊歸還。
特此通知。
行 公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借款人 (公)章 保證人 (公)章
簽收人 簽收人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此通知單由借款方、保證方簽收后,借、貸、保證方各留存一份。
創業基金長期貸款協議 篇3
借款人: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三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五條借款人用各種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六條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款收取。
借款利率和利息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雙方協商,采用優惠利率,確定為.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時間計息,按實際借款天數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九條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約定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條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前應在其賬戶下備足應付借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轉
擔保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該公司法人代表向貸款人提供個人方式的擔保。
雙方承諾
第十二條借款人承諾:
1.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2.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3.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4.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應在事件發生后七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5.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三條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合同的變更
第十四條借款人如果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借款人、貸款人任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借貸雙方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項、第3項、第4項、第十四條,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第十九條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七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附屬文件:
貸款證復印件;
借款人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借款人授權代理人委托書
借據
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借款人住所:________貸款人住所: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電話:________
賬號:________傳真:________
電話: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