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精選22篇)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條例》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范部位、安全設施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后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范。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安全設備的設置,并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3.雇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字日期: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作業班組內部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 工程的安全協議,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定期由班組長牽頭召開班組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班組長和班組人員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工種的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對各種機械的使用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新工人未培訓進行操作,由此引發的安全的事故由承包方負責,在甲方處理工傷事故后,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4、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5、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6、乙方應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7、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8、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班組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9、按照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組織實施本班組施工范圍內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0、對本班組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
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殘疾人及未滿16周歲的童工、超過55周歲的老年人,如未進行此項工作發生安全事故,不管何方原因,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由乙方支付。總包方在直接支付完工人基本工資后,優選支付賠款額,直至扣完為止,其余工人發生的糾紛由班組長負責,甲方可向法院起訴班組長的追加索賠的權利,包括班組長家庭的房屋、財產等。
11、按規定要求班組長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2、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3、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4、按甲方要求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宿舍內禁止留宿不在本工地工作的所有人員,一經發現立即清除并給予班組長200元/次的罰款。由甲方提供的臨時宿舍床鋪不允許承包班組的職工私自改變其搭設方向位置等,不允許其家屬在現場居住,職工家屬來工地一律在外自行租賃房屋,如違反每起罰班組長200元,并清除出工地現場,否則每天按30元收取房租,從乙方當月生活費中直接扣除。
15、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職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餐具、自行開小灶,宿舍內不允許使用電爐、取暖氣進行取暖,一經發現給予沒收,并每次處罰班組長200元。
16、教育本班組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在日常安全檢查中,如出現承包班組的職工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等現象,甲方所有管理人員均有權給予制止,經管理人員等攝影曝光后,給予罰款,再由承包班組處罰工人。
17、不允許職工之間賭博,嚴禁職工之間打架,每發生一起,不論何原因罰承包班組長200元/起,發生群架斗歐事件,不論何原因罰承包班組1000元/起。醫藥費由打架者自付。
18、乙方教育好本班組的職工,嚴禁盜竊工地上的所有物品,一經發現即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并按盜竊的金額給予承包班組長2倍—10倍的責任罰款。
29、發生安全事故后,如屬乙方全部責任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如不及時處理或不能處理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未查明原因的由甲方先處理,乙方協助處理,查明原因后按責任原因甲方再進行處理。
七、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或簽字)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 日 日 期:____ 年___ 月____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3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監理單位(丙方):
為加強項目建設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參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保護參建人員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1.1、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含安全生產資質)的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簽訂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方在項目建設中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1.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3、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工期。
1.4、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1.5、項目建設施工所需安全生產資金進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并隨工程進度款同時支付。
1.6、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含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7、建設單位應確保建設項目開工前各項報建手續完備合法。
1.8、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管理納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并定期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依照合同和本協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項目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2.1、派駐項目的監理人員應取得相應上崗資格,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的監理工程師。
2.2、項目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2.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要求。施工過程中,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作業活動、行為是否符合已審批的方案要求。
2.4、對安全風險較大的施工工序、關鍵環節和大型施工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進行重點監控和專項驗收。
2.5、應定期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和隱患整改。
2.6、項目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或危機的,應當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整改或不暫停施工的,項目監理單位可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7、項目監理單位開展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同時,應詳細留存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類記錄、指令、紀要等文件,同時整理成冊,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向建設單位移交。
3、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3.1、應成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派駐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其工作經歷、個人能力應滿足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相關要求。管理人員數量應滿足項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3、建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明確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4、與在同一場區內開展施工作業的友鄰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范圍和職責。
3.5、應與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范圍和職責。總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不安全作業導致的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3.6、應為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7、項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揚塵治理等費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3.8、特種設備應取得國家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管理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嚴禁帶病作業。
3.9、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包含或專項編制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施工期間消防防火方案、外腳手架搭設方案、模板支撐體系搭設方案、施工現場排水防洪方案、應急救援方案等。各類方案應有詳細的計算核驗結果,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公司總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邊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支撐、高大幕墻、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專項方案還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10、在工地危險部位設置明顯且符合規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具體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機械防護棚、臨時用電設備、安全通道口、樓梯電梯口、臨邊洞口、基坑邊緣、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點、消防器材等。
3.11、對項目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等,應采取專項保護措施。對施工“三廢”排放、揚塵、噪音、光污染等應有專項治理方案,避免對周邊人員、環境造成傷害或污染。
3.12、必須對在建項目實行封閉管理,工地圍墻高度滿足相關要求;工地大門必須配備沖洗降塵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工地大門連接市政道路處應設置交通警示標牌;對工地大門、進場道路或大門兩側各100m的市政道路衛生進行管理,確保清潔完好、排水通暢。
3.13、若設置工人生活區,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委派專人負責安全警衛、環境衛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對生活區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3.14、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堅決執行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一崗雙責”制度。對不重視安全、不重視環境保護的項目管理人員或勞務班組實行一票否決制。
3.15、編制項目施工階段的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和演練計劃,認真開展安全應急救援活動。
3.16、對進場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全員全覆蓋”,所有工人未經安全培訓嚴禁上崗作業。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條件具備的每天實行班前交底。
3.17、關心項目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身體、心理健康,定期組織身體、心理健康狀態篩查。嚴禁患有心臟病、癲癇、高血壓、恐高、肢體殘疾、心理扭曲、思想極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從事高空、臨邊、操作施工機械等高危工作,對不適應工地工作環境的帶病人員給予勸退。
3.18、施工項目部必須每天對臨時用電漏保系統、起重設備(塔吊、施工電梯)限位系統和制動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每周組織一次覆蓋全工地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施工單位每月對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3.19、施工項目部應組建安全維穩工作專班,編制安全維穩方案和具體防治措施。關心工人、加強溝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時刻保持維穩工作的敏感性,發現不穩定因素密切跟蹤,出現不穩定苗頭及時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穩的因素擴大。
4、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合同各方違反相關規定給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帶來麻煩或造成不良后果,將依據本條款進行經濟處罰。
4.1、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造成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設單位將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做辭退處理或移交國家司法機關。因建設單位原因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造成損失,將依據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賠償。
4.2、項目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造成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擔法律規定的監理責任以外,建設單位按20__元/次的標準對項目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施工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導致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項目建設處于高風險施工狀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等,責任施工單位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合同違約責任以外,建設單位將另外按以下標準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1、對于安全風險較高的工序,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審批(含專家論證),經建設(監理)方提出且拒絕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2、不按要求參加建設(監理)單位組織的項目安全隱患檢查活動,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3、采用各種理由拒絕接受建設(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4、不按建設(監理)單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5、對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工序,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因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導致安全風險加劇或無法消除,按5000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6、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責任施工單位除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以外,建設單位依據安全責任事故大小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6.1、發生較小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8萬-12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2、發生邊坡垮塌事故,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3、發生塔吊(或施工電梯)、模板支撐體系、外腳手架體系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
4.3.6.4、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輕傷,按5000元/人進行處罰;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重傷,按1萬元/人進行處罰。
4.3.6.5、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死亡1人,按5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2人,按10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3人及以上,按15萬元/人進行處罰。
4.3.6.6、安全責任事故和人員傷亡同時發生,按上述處罰標準累加處罰。
4.3.7、施工單位不作為或處置不當,導致工地發生群體事件、工人維權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1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8、施工單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資,慫恿、唆使工人群體集會、封堵道路大門等,以討薪為由向建設單位施壓,謀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條件申報工程款。一經核實,按10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9、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后,并不能減少或轉移被處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被處罰施工單位還應繼續履行相關整改、恢復責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參建三方就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達成的約定,是對各方之間簽訂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和完善,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約定內容高于主合同條款,按本協議執行;本協議條款低于主合同條款,按主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5.3、本協議僅對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約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未提及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防火、環境保護、揚塵治理、文明衛生、城市管理、治安維穩等內容,協議各方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執行。
5.4、本協議蓋章簽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施工單位退場后自動終止。
5.5、本協議一式五份,監理、施工單位各一份,建設單位二份。
5.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簽 章 欄
建設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4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5
半年來,我所按照局、處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嚴格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扎實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其結果是令人滿意的,全所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較強,氛圍較濃,安全生產工作呈現出良好發展勢頭。
一是建立健全組織。我所始終將安全生產工作當作一項大事在抓,專門成立了以一把手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了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做到了年初有目標、有計劃,年中有措施、有落實,年末有檢查、有總結。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是大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科學地制定責任狀的項目、內容及指標,層層簽訂責任狀。每年的年初就與_____駕駛員、水電工、生產科及苗圃隊簽訂安全責任狀,增強了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
三是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精心組織,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活動取得良好效果。
①召開全所干部職工大會,向廣大職工傳達省市安全生產會議精神;
②利用黑板報這一陣地,經常出有關安全生產板報,讓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③為配合宣傳工作,專門制作安全生產條幅一個,營造良好的氛圍。
四是把日常檢查和隱患整改作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做到檢查制度化,經常化。每月進行一次安全衛生大檢查,上半年我所已進行了4次檢查。而且針對檢查發現出來的問題,隱患進行了認真整改。如今年針對配電室沒有配滅火器材,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這一問題,單位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購買了滅火器材。這一措施及時的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了生產生活用電的安全。
五是加強綜治工作。
①抓好了承租戶的“三證”管理,切實做到登記率和ban證率達100%。
②是抓單位內部防范,杜絕案件事故的發生。加強門衛責任,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按時開關前后門;同時利用各種會議對職工進行防火防盜教育,確保一方平安。
當然,我所的安全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防盜措施不夠扎實等等。
今后我所將在局、處的領導下,一如繼往的加大安全生產工作力度,努力創造安全生產環境,確保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為單位的發展和建設提供可靠的保證。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6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 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 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設備、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 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設備。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七、 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衛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 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匯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衛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生產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包方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承包協議書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總結會議,定期組織學習培訓及考核相關安全生產的知識。
4.組織對鋼結構加工廠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5.對在安全檢查過程的存在的安全隱患,發包方有權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并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發包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2.建立健全并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的三項制度,從承包方負責人到生產主管到員工,做到責任到人。
3.在生產過程中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如若出現由承包方負責。
4.操作人員上崗前,承包方必須按規定為其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不按規定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對于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6.服從發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發包方監督檢查人員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各項安全措施交底,必須認真整改、實施、落實到位。
7.承包方應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等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教育講話,并跟蹤落實,認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8.嚴格遵守有關國家勞務用工制度,作業人員工作前,必須先將承包負責人、作業人數、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復印件報予發包方備案,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開始正常生產。
三、承包方作業人員的職責:
1.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作業人員在上崗之前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品,未經申請和發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壞生產車間內的各種安全防護、機械防護的防護設施。
3.文明生產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場清,各類材料、設備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點分類碼放,嚴禁超高。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四、事故處理:
由于承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發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五、獎懲制度:
嚴格執行發包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六、違約責任:
如違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蓋章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單位):_______ 乙方(勞務班組)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衛生、治安責任,確保施工安全、現場文明、安定團結、在簽訂分項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責任協議書。
安全生產
1.甲、乙雙方必須貫徹國家、江蘇省和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必須認真踏勘現場,乙方應按照甲方施工方案施工,同時制定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編制的有關方案及交底內容實施。在甲方進行教育、交底的同時,乙方對本單位(班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3.施工期間,乙方委派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分項工程的有關安全、防火等分項工作,甲方委派專職安全員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等分項工作。相互協助檢查、處理有關安全、防火等分項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機電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立即整改。
5.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對自己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所有登高操作設施、機電設備、工具、腳手板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落實有關整改加固措施,杜絕盲目、違章作業。
6.乙方在施工期間借用或租賃的機電設備、工具、電箱、電纜、照明器具等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驗收手續,借入方使用必須認真檢查。借入使用方一經借入接收,設備、工具等的保管維修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凡由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的事故責任由借入使用方承擔。
7.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護欄等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征得工地負責人和甲乙雙方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變動,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變動而造成的后果由該方單位或班組人員負責。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中、小型機械的操作必須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非吊裝人員不得進入吊裝區域,嚴禁違章、無證操作。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嚴禁擅自裝接、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9.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和禁火區域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危險品按規定設置、存放,嚴禁使用電爐和燈具烘烤衣物等。
10.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電纜等的保護,乙方應貫徹執行交底要求,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聯系并采取保護措施。
1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災等事故(包括本方和他方)以及因管理、安排不當引起的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其善后處理由乙方全部負責,但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配合處理。
文明衛生
1.貫徹執行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文明、衛生法規、條例對本(單位)班組職工進行文明、衛生制度及文明衛生知識教育,督促職工自覺遵守文明、衛生制度、條例和法規。
2.施工期間,甲方設置的各種生活、衛生設施,乙方人員不得擅自拆除、變動或挪作他用,損壞工地財物等其他設施的,應照價賠償,重者追究責任。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衛生清理的原則,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負責好本區域、本工種所用的各種設施、設備、材料、雜物、垃圾等的及時妥善處置工作,及時做好落手清,保持施工區域的文明衛生,浪費材料按章處罰,并予以賠償。
4.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文明衛生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查出文明不合格的,乙方應立即整改,并接受處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5.宿舍里應經常保持整潔衛生,垃圾雜物及時妥善處置,宿舍內嚴禁動用明火、放置危險品、私拉亂接電器具,使用電爐和烘烤衣物等。
6.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嚴禁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賭博、偷竊、酗酒、亂扔雜物等不文明、不衛生的行為發生,乙方對本單位(班組)職工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責任,甲方有配合處理的義務。
7.施工期間,乙方人員違反衛生條例,食用不潔食物及自身因素等引起的疾病,其所有費用由乙方自理。
8.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各項衛生整治,做好文明、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督促、檢查、指導。
治安管理
1.為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免受損失和人身安全,減少和預防各類災害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共同維護工地治安,創造良好的治安秩根據鹽城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本著誰主管誰負責,以及“權力與義務“相結合”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2.甲方依法履行治安、消防行政管理和各項安全防范工作的督促檢查職責,維護乙方人員的合法權益,對乙方單位(班組)及個人違法犯罪及違反工地 有關制度、規定,具有依法處罰的權力。
3.甲方有向乙方提供各項法律和行政管理辦法等方面的咨詢及法制宣傳、教育的義務,并向乙方提供辦理各項手續的便利條件。
4.乙方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本單位(班組)人員的教育和管理,防止斗毆、賭博、偷竊、嫖娼及其他違法犯罪和違反工地規章制度的行為發生。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勞動用工制度和接收新工人規定,嚴禁擅自招收外來盲流人員進行施工或滯留工地。對本單位(班組)職工和臨時民工加強治安管理,對其違法犯罪等不良傾向承擔責任。
6.乙方單位(班組)的所有人員必須自覺出示有關證件(身份證、勞務證、上崗證等),主動申報、注冊,并辦理有關居留等手續,未經申報、注冊的作盲流論處,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補充條款
1.本合同中的各項規定實用于訂立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本市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不符合的,按國家和江蘇省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經訂立雙方簽字之日起與分項工程協議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合同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違反方承擔一切責任。
3.事故隱患處理規定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止事故的發生,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時排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體系的正常運行,現對控制事故的隱患采取如下的處理規定。
4.對檢查和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和化解;通過對事故隱患的處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確保:
A.不合格設施不使用;
B.不合格過程不通過;
C.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5.工程項目部對各類事故隱患確定相應的處理部門和人員,規定起職責和權限,做到一般問題當天解決,重大問題期限解決。
處理方式:
A.停止使用、封存,對性質嚴重的隱患必須停止使用、封存;
B.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
C.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
D.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先停止其作業或指揮,糾正違章行為,然后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罰;
E.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6.隱患處理后的復查驗證:
A.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必要時由工程項目部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其進行復查驗證,并做好記錄。只有當險情排除,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復使用或施工。
B.上級或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的事故隱患通知,由工程項目部及時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同時制定措施,實施整改,自查合格后報企業主管部門復查后,再報有關上級或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消項。
安全處罰實施細則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_____元,不系安全帽帶罰_____元,管理人員雙倍。
2.赤腳、光背、酒后上班罰_____元。
3.違反操作規程,視情節罰_____元。
4.發生打架斗毆情況,視情節輕重罰_____元。
5.賭博、妨礙他人休息、影響工作者罰款_____元。
6.破壞公共設施、公物及生產用具,視情節輕重罰公物、設施金額的_____倍。
7.偷盜工地或個人財物的,處罰偷物金額的_____倍。
8.不遵守規章制度,無理取鬧者罰_____元。
9.私拉亂接燒電爐等,違反用電規定者罰_____元。
10.不注意宿舍衛生及公共衛生,雜物亂擲、剩飯菜亂倒及其他行為罰_____元。
11.無操作證,未經領導批準擅自動用機電設備罰_____元。
12.不遵守紀律,不服從安排的罰_____元。
13.玩忽職守、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罰_____元。
14.高空作業在腳手架、施工層周邊、預留洞口邊、樓梯、電梯口邊說笑或打架處罰_____元。
15.破壞工地安全防護設施、私自搬移位或拿用,看情節輕重,處罰_____元,重者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6.浪費工地材料、落手清差、剩灰、鐵釘、扎絲、鋼筋、扣件、鋼管、木方模板等施工區域內不文明表現者處罰其材料金額的_____倍。
17.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處罰_____元。
18.安全消防設施亂拿用處罰_____元。
19.食堂購買腐爛、變質的菜、面、米等,處罰_____元。
20.食堂賣變質、有異味的剩飯菜看情節處罰_____元,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與經濟責任制掛鉤方案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紀律,落實安全生產與經濟責任。
二、公司工地提供必要的安全設施及個人勞防用品,任何人不得任意損壞工地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并正確穿戴好個人勞防用品,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其經濟責任。
三、上班期間,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施工現場防火規定》,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規章制度,按《安全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罰,造成后果的承擔經濟責任。
四、嚴禁野蠻作業,對違章指揮及危險區域無防護措施的有權拒絕施工。違章指揮、強行施工造成后果的,除追究其刑事責任外,承擔其經濟責任。
五、上班期間、玩忽職守、亂竄崗位、嘻鬧玩笑所造成的傷害他人及本人的安全事故,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六、上班期間未戴安全帽、未系帽帶、吊籃乘人及私拉亂接,不懂電氣設備的人,擅自動用玩弄機電設備和在禁火區域吸煙及自身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均由本人自負。
七、堅持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管生產同時管安全的原則,施工期間各種登高作業設施,跳板等,機電設備等必須自行嚴格檢查、消除隱患不得盲目作業,違者造成后果的承擔其經濟責任。
八、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自身職責,誰違章誰承擔經濟責任。
此經濟方案自簽字之日起與工程承包合同同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9
腳手工____在________公司工作中,為了確保個人人生安全,特訂如下協議。
一、____等腳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須遵守國家的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摩托車,確保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二、腳手工在搭、拆腳手時,不得喝灑、戲笑、開小差,工作時應該集中全部精力。腳手工在腳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時,要小心謹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發事故,后果自負,公司不負責任。
三、腳手工在拆腳手時一定要看清地面情況,不得亂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責任由腳手工自負。
四、腳手工在搭腳手時,一定要認真負責,扎緊、扎牢,負責到底。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公司:____________ 腳手工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0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協商做好施工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按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認真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項目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布臵、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嚴格審查分包隊伍安全資質,嚴禁錄用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
3、按規定做好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對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責令乙方進行辭退。同時做好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學習與執行。
5、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經檢查發現有嚴重違章、違紀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權責令停工并責令限期整改,同時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承包合同中有明確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須提供合格有效的設備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納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疇,對乙方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狀況進行確認,并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9、工程開工前甲方按規定預留一定比例(額度)的施工管理費做為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應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處罰通知單”,在保證金中扣除;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項目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審查備案。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落實工作。
5、配合甲方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進行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童工和身體狀況不滿足從事本工程體力勞動要求的人員。
8、按規定設臵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并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
9、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范化管理,杜絕違章
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0、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設備,機具設備隨機資料齊全,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工器具,有責任加強對機械、設備和工器具的定期維護和保養。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維護、保養,對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于2小時),總結本周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點,查找危險點,制定防范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后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項目部;有責任配合項目部做好上級部門安全檢查的準備工作,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整改措施要求進行整改。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臺帳。
四、事故責任及處理: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費用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于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遲報或隱瞞不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再發生。
五、其他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是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運用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對爭議解決的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分包項目: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后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3
一是進一步加強了農機安全的“三加強,五整頓”工作,對全市農機駕駛培訓學校、拖拉機考試員、教練員的資質、資格依法進行大檢查,凡不符合資質、資格要求的,限期整改,直到達到標準為止;二是依法開展農機安全大檢查,重點查處“_____非駕”、無牌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農機尾氣超標排放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三夏”“三秋”期間,重點加強了農機作業現場管理,堅決杜絕農機作業現場無人管理、沒有警界標志、駕駛人員違規操作等現象的發生,確保了作業期間農機安全生產。20_________年全市沒有發生重大農機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4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__〕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后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于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并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抵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 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 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5
甲方: 經理部
乙方: 分管安全的項目負責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項目負責人是項目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根據處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施細則。
3、接受總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時研究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文件,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機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意見,通過安全會議加強對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勞務隊、施工員、安全員、機手、司機、機管員、技術員、工區長搞好施工、機械、設備、車輛安全,督促安全員、政工員出安全墻報、寫安全標語、標志、造就濃厚的安全氣氛。
4、督促安全員落實安全交底,使項目人員(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經常組織項目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自身也經常上工地巡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5、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關人員抓緊糾正。
6、參加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7、對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落實負責,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對項目分管領導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6
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鎮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平安,按照“一崗雙責制”、“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云臺鎮人民政府特與各分管領導簽訂20__年安全生產工作一崗雙責目標責任書。
一、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和相關會議精神,全面安全鎮黨委、政府、安委會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督促所分管部門、行業和聯系的村(居)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平安穩定。
二、結合分管工作特點和實際,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計劃,措施,明確職責,落實職責。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與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評比、同總結。
三、抓好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指導和督促部門、村居,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教育培訓,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不斷提升廣大人民群眾安全素質、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及時研究解決分管領域和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對一般隱患迅速治理,對重大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告鎮安委辦,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完善防范措施,落實責任,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五、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所分管部門,聯系的村居檢查、督促、指揮安全生產工作。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行業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和隱患排查,強力制止安全生產非法違法等行為。
六、分管范圍內發生事故或其他有較大影響的事故,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施救,協助事故調查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七、定期匯報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xx鎮人民政府鎮長:(簽章)
分管領導:(簽章)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7
一、工地不接受18歲以下、58歲以上以及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貧血、聾啞、殘疾人等身體不健康的人員,若隱瞞情況者,后果自負,且與本單位無關。
二、本項目部所有員工必須進行入場“三級教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辦理工牌,否則,視為非本工地員工,發生一切事故均與本單位無關。
三、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工地甲方、總包、監理的有關規定,并服從其管理,有事及時向項目部匯報。
四、各班組要認真召開每天班前安全交底,并做好班組安全日記,各班班長,安全協管員,根據施工特點檢查安全隱患,反對麻痹大意,野蠻施工。
五、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額帶,穿軟底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
六、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非機電人員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該班組和違規者負責承擔。
七、高空作業不得拋扔木方、扣件、鋼管、工具等一切物件;不得酒后上崗;在沒有防護的情況下,不得邊緣行走或施工。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由違規者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八、每天工作前檢查自身安全防護情況,未做好,不得開始工作,工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得開小差,檢查周圍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情況,自身有無影響到他人安全,他人工作是否影響到自身安全,有相互影響者必須停止工作。電焊、氣割等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危險作業許可證做好防火措施,檢查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品,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九、在溝槽內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全程監控有無溝槽壁坍塌隱患),否則不得施工作業。若擅自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工人不準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若發生一切事故均與本單位無關。
十一、工地不準打架斗毆;否則對相關班組處以1000-5000元罰款。
十二、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視安全生產,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持遵守工作崗位,嚴禁非工種操作。否則,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任何人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及違章作業有權拒絕施工,不冒險蠻干。
十四、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工作,機械和動力機械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設有安全防護裝置,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否則,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每個員工上下班區域為施工現場,員工離開此區域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若發生意外應及時報警。
本人 通過認真學習上述條款及有關安全管理知識,深刻體會到安全生產重要性和必要性,本人鄭重承諾:
1.本人年齡符合規定,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貧血、聾啞、殘疾人等疾病,如有隱瞞,發生任何一切安全事故,本人自己負責且與項目部無關。
2.本人自覺遵守公司一切管理制度,若上班時,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系好安全帶,有違反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細則》,愿受公司、工地處罰。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本人若上班時,未做好安全防護,違章施工,粗心大意,工作不負責任,對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負一切責任。
4.本人擅自修理電氣設備,違章亂開機械設備等違反建筑安全管理條例,所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全部由自己負責承擔。
5.以上條款本人已領會,并自覺遵守本協議。
分項單位負責人(簽字):
職 工 (簽字):
項目部安全辦 (簽字):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8
為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壓減到最低限度,本著對每個人負責的精神,凡屬外地施工人員必須簽訂個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書,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員未經上崗培訓不得從事各種作業,考試合格后才能上作業。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酒后不得從事各種作業。
5、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及機械設備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拆改。
6、嚴禁將頭伸入投物料提升機吊盤運行范圍內或電梯井內,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應注意施工現場一切孔洞,上腳手架時應注意架子上的探頭板、飛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不得違章冒險作業。
9、高處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物料,防止造成各種事故的發生。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必須領取當日用火證。
11、高處作業人員在沒有可靠的安全防護環境下操作施工,必須系好安全帶,并且把安全帶掛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確保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員嚴禁在沒有鋪滿腳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確認安全后才能上腳手架上作業。
13、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專業電工接線,操作者自己嚴禁私拉亂接,確認安全后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員嚴禁乘坐非乘人的運輸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種事故。
15、施工人員夏季嚴禁到水庫、湖泊、干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員外出必須要向代班領導請假,回來后向代班領導消假。
17、施工人員過馬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安全后才能過馬路。
以上各種條款必須執行,否則出現一切事故由責任人承擔民事及法律責任。
常住址:
責任人:
工地安全員:
日期 :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企業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浙江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或認定身體條件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乙方在生產作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糾正,并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5、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并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二)甲方的義務:
1、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并告知乙方和檢查落實。
2、提供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條件和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崗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危害告知乙方。
4、對女性乙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搶救,并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對乙方的工傷確認,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甲方應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進行工傷保險。
7、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的特殊貢獻者,按本單位考核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接受工會、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答復和處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4、有權了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并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6、有權享受國家、集團公司和本單位規定的勞動保護。
7、根據有關規定有權享受工傷保險。
(二)乙方的義務:
1、熟悉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及操作規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點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于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規定進行維護。
5、當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乙方,除應履行本合同乙方義務條款外,還應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有關管理崗位的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約但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四)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事故損失的,乙方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本單位專項考核辦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甲方將不予認定乙方工傷和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1、蓄意違章;2、酗酒、吸毒;3、自殺或自殘;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xx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員工安全生產合同應終止:
(一)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三)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20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局部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工程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及廣大職工的生命財產利益。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3.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3.對本班組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5.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6.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教育本班組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8.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21
為了加強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生產事故,保護運輸作業人員的安全和運輸單位免受財產損失,特簽定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公司作為甲方,運輸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自我防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各工段、班組要明確專、兼職安全員直接主抓安全生產管理。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增強職工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對職工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職工上崗前必須先到公司安全科進行一級培訓,再由乙方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后果,乙方要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并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登記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后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錄用的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卷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后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法律規定讓職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乙方不得強迫職工疲勞作業。
(九)、不準錄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職工上崗前乙方應到醫療部門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錄用,體檢由乙方自行組織。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結合作業實際為職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告知正確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并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并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志。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測而使用而發生災害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職工簽定勞動安全協議或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和“五同時”,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止環境污染和破壞。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強迫職工違章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撤離作業現場,并向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人員或車輛在非生產區域發生一切事故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抓好班前行車安全檢查,保證車輛維修和保養時間,保持車輛狀況安全良好。
2、制止酒后駕車和違章操作,嚴禁司機疲勞駕車、駕駛室乘人、超速、超載、溜車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3、加強運輸道路維修,保持道路平整暢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員進入采礦區或礦井必須經車間或井口負責人同意,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并要遵守車間和井口各項規章制度,熟悉爆破信號和爆破時間,爆破時要主動撤出危險區,到300米外安全地點避炮。凡進入采區、礦井、生產崗位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區內乙方人員和設備財產發生傷害和損壞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境戒區為300米,下坡為500米)。
6、停止作業時,運礦車輛及設備不準在采區邊幫下方停放。否則,發生損壞后果自負。
7、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范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8、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臺或腳手架,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9、爆破作業必須到公司保衛、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并落實作業措施后方可進行,不準擅自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發生后果自負。
10、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11、房屋上或樓層上危險作業必須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保護措施。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情況系好安全帶。作業現場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12、禁止夜間和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13、在油庫、炸藥庫、配電室、化驗室等重要崗位施工必須到安全科、保衛科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施工。
1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1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技術人員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并達到技術規范要求。
1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1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欄。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19、使用壓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不準混放,不準在陽光下爆曬。十米內不準有火源,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
20、啟動設備前必須搞好安全檢查,車輛倒車時要有人指揮。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要有擋堵措施,倒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
2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志。
22、乙方與他方形成運礦或生產業務關系的雙方要簽定安全協議。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現場或作業現場相鄰互相作業發生危險影響的,雙方作業前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安全措施和雙方安全生產責任關系。造成事故后果的,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的按協議規定執行,未簽定協議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責任與處罰
(一)、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運礦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教育。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限期整改、罰款等處理,罰款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做停產整頓處理,整頓期間可停止供電或采取其它強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并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下罰款。因上崗人員未安排“三級”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發生的安全罰款,乙方要現金交納,不能現金交納的,甲方通過公司財務處強制從施工費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十三、此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 篇22
為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的落實,保證公司整體運轉的順利進行,同時保障一線全體員工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實現全年運輸無事故目標,特此公司(甲方)與公司總經理(安全主要負責人,乙方)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乙方應在任期內遵守并履行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條例,如不能落實有關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條例,造成重大事故,將受到公司董事會的處罰,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一、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層級領導責任及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
二、企業安全生產指標,杜絕重大人員傷亡事故,輕傷率控制在百分之二以下,死亡率控制在零死亡。
三、總經理(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經營工作負全面組織領導責任;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對法人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改善勞動條件,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認真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組織制定和審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計劃、勞動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組織企業開展職工安全知識、業務技能、操作規程的培訓和教育,實施安全培訓制度,考核勞動保護工作;
(6)組織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種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記錄;
(7)組織落實開展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勞動條件,完善防火防爆設施和設備;
(8)發生事故時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對事故進行認真調查、處理、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查處;
(9)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落實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獎賠預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
(10)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有效期至雙方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
企業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