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含架子工鋼模工)安全責任狀協議(通用3篇)
木工(含架子工鋼模工)安全責任狀協議 篇1
甲方: 經理部
乙方:
1、虛心接受公司、項目、班組(或勞務隊)“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認真學習領會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知識,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交底要求進行工作,約束自己和民工酒后不進行2米以上高度或深度的作業。
2、搭架子、安鋼模要穩固牢靠、著力均勻,防止垮塌。
3、拆架、拆模要戴安全帽,要實施安全保障措施;拆卸過程中。要防止模板、架子崩塌倒下傷人。
4、堆放模板、鋼管等材料或設備,要堆放整齊平穩,防止倒塌傷人。
5、往上拋物或往下擲物又不見物落點時,要有人在物落點附近監護指揮,防止拋擲物傷人。
6、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并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7、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并愿意接受工程處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木工(含架子工、鋼模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工(含架子工鋼模工)安全責任狀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______________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出租房屋名稱)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出租房屋名稱)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職責: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2、維護(出租房屋名稱)范圍內公共區域(不包含各承租單元內)的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時,經事先通知,可對乙方的承租單元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乙方的承租單元內存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及時督促乙方進行整改。在任何時候,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不經通知而進入乙方承租單元內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而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4、對(出租房屋名稱)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檢查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5、配合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對消防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和其他消防法規。根據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規范的輕便滅火器材。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浙江省的各項消防管理規定及(出租房屋名稱)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負責建立健全承租單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實承租單元消防責任,重點部位要確定專人進行管理。
4、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并積極主動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乙方雇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6、在下班前負責切斷承租單元內的電源。商業經營場所使用電加熱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設專人負責管理。在辦公用途的出租房屋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熨斗等電加熱設備。
7、不得在(出租房屋名稱)和其承租單元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8、負責制定和貫徹承租單元的消防應急方案,積極參加(出租房屋名稱)組織的消防演習。
9、保護好承租單元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并協助甲方保護好公共場所的消防設備、設施。
10、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應到公安消防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及時通知甲方。
三、其他:
1、此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此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本市有關法規發生變更,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責任內容。
3、甲、乙雙方租賃合約終止,此責任書自動解除。
4、此責任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木工(含架子工鋼模工)安全責任狀協議 篇3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志、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二、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三、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后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四、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干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五、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六、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并配備滅火器材。
七、對于酒后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
___有限公司(蓋章)
委托代理人:
員工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