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書(設立基金上訴案件用)(精選3篇)
民事裁定書(設立基金上訴案件用) 篇1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或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姓名或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上訴人_________因_________申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一案,不服_____海事法院__海法限字第____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原審裁定理由、結果,上訴人上訴請求與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
本院經審查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裁定的理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上訴理由成立的,則將上述裁定內容改為:“一、撤銷____海事法院___海法限字第____號民事裁定;二、駁回申請人__________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申請!被蛏显V人為申請人時,改為“準許上訴人_______提出的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申請!)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民事裁定書(設立基金上訴案件用)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務傳真電話:___________
傳真確認專線:______________
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有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采用傳真委托的方式辦理基金業務申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傳真委托:是指乙方為在該公司開立直銷交易帳戶的投資者即甲方,提供通過傳真下達委托指令,甲方將基金業務申請表通過乙方指定傳真號碼傳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員,從而完成基金業務申請的服務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傳真委托業務包括:基金開戶,修改非重要客戶資料(不包括投資者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指定銀行帳戶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認定的不宜傳真辦理的交易事項),認購,申購,贖回,撤單,基金轉換,轉托管,更改分紅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據其業務情況認定的事項。
3.基金帳戶:指基金注冊登記人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及其變更情況的帳戶。
4.基金交易帳戶:指基金銷售人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人買賣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余情況的帳戶。
5.認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6.申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成立后,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7.贖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基金份額的行為。
8.基金份額轉托管:指投資者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一個交易帳戶轉到另一交易帳戶進行交易的行為。
9.基金轉換:指投資者同時持有乙方管理的兩只或兩只以上的基金,投資者可將所持有的一只基金的份額轉換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額的行為。
10.基金份額資產凈值:指某一時點上,每份基金份額實際代表的價值。它等于基金某一時點所擁有的金融資產總值加上現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數;鸱蓊~申購價格和贖回價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額凈值來計價的。
11.T日:指銷售人確認的投資者有效申請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開放日: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碼:指諾安直銷交易帳戶的交易密碼。
第二條 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與乙方簽訂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
2.甲方已經在乙方的直銷點開立交易帳戶,該交易帳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于正常交易狀態。
3.甲方如需簽署本協議,其開戶時選擇的業務授權方式應為“印鑒+密碼”(機構投資者)或者“密碼”(個人投資者),甲方的經辦人員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并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換密碼。
4.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份額轉托管,基金轉換委托申請的,在委托有效日相應直銷交易帳戶應有足夠的基金份額。
5.甲方已經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實,完整和準確填寫了由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
6.乙方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的時間為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30-15:00。
7.甲方辦理傳真認購,申購委托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15:00之前將足額認購,申購資金劃至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轉換,轉托管委托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的直銷交易帳戶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8.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委托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9.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轉托管委托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后兩個工作日內執行轉托管操作。
第三條 傳真交易流程
1.甲方應指定專人通過事先指定的傳真電話發出傳真交易申請,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若甲方更換授權經辦人或傳真電話,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
2.甲方辦理傳真開戶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預留印鑒卡,指定銀行帳戶的《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帳戶申請表》,填妥并加蓋公章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帳戶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填妥的申請表。
(1)甲方辦理傳真資料變更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帳戶的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填妥的申請表。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贖回、更改分紅方式、撤單、基金轉換、轉托管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經辦人身份證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預留印鑒,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填妥的申請表。
3.甲方發出傳真后,應立即電話聯系乙方直銷機構,確認是否收到傳真及其內容。甲方未主動聯系乙方的,乙方可在辦理委托前根據甲方預留的聯系方式聯系甲方指定人員。若乙方聯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但傳真內容清晰,明確,申請表中印鑒的表面形式與預留印鑒核對一致的,則乙方受理委托申請;若乙方聯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且傳真內容不清晰或不明確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銷業務人員應在處理完交易申請后將受理回單傳真給甲方。
5.甲方在發完傳真并經乙方確認后,最遲不超過2個日歷日(以郵戳為準)應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
第四條 責任劃分
1.甲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乙方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甲方委托的,乙方不予受理,并不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對于甲方傳真申請表中印鑒及甲方委托意愿的真實性不承擔審查義務,亦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為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應保證其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第5項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實,準確的,若因甲方未正確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3.乙方對于因無法按照甲方開戶登記中記載的聯系方式與甲方經辦人取得聯系而導致無法受理甲方申請,不承擔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為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
4.辦理傳真開戶委托的,若甲方未能在2個日歷日內(以郵戳為準)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乙方有權凍結甲方帳戶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開戶資料原件。
5.由于傳真設備故障造成乙方無法收到或收到的傳真內容不清晰,不明確,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并不承擔法律責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臺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委托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4)由于在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無法通過傳真下達委托申請時;
(5)其他非人為因素及非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事項;
(6)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營業場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視同已經得到甲方的認可。
2.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下述情況時終止:
(1)雙方書面同意;
(2)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3)甲方撤銷直銷交易帳戶或基金帳戶;
(4)甲方因解散,合并等原因不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5)乙方作為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7)其他類似情況。
第六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裁定書(設立基金上訴案件用)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有限合伙)
聯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
鑒于: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在中國共同合作發起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乙方房地產項目,獲得合理投資收益。根據《_____》、《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合作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雙方發揮各自優勢,負責基金的設立、籌資、募集和管理運作。
1、甲方以其多年從事金融服務行業所擁有的投資基金管理、國內國際投融資運作、金融產品策劃銷售等方面的實踐經驗和客戶資源為依托,為甲乙雙方合作發起的私募基金組建基金策劃、管理運作專業團隊,負責基金的策劃、設立、管理運作過程中的金融產品策劃及法律事務服務。
2、乙方依靠其從事項目投資的豐富經驗及擁有的雄厚資金實力,為本基金的成功發起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籌備費用及種子基金,與甲方合作成功設立、運作本基金。
3、由乙方推介項目、提供種子基金和基金銷售募集工作,甲方負責基金的策劃、協助乙方進行基金的募集工作及基金后期管理工作,向社會召集不超過48名個人或機構投資者作為有限合伙人加入本合伙企業,每年按約定支付給有限合伙人固定投資回報,即達到種子資金放大的效果。
4、在基金存續期間,甲方依協議約定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績效費等費用。
第二條、基金設立與運作
1、基金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即______________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名稱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最終核準名稱為準)。
2、基金規模:人民幣__________億元(以最終實際募集到的金額為準)。
3、基金存續期限:__________年。前__________為投資期,之后為延續期,經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長__________年,延續期內可申請轉讓。
4、甲乙雙方成立“______________投資合伙企業”針對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項目,設立發起基金,并對基金共同管理,共享盈利。
第三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基于真實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并承諾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參與、訂立及執行本協議,或具有簽署與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力與授權。
2、乙方為保證本基金的成功發起設立,共提供相當于發起基金規模________%,即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的資金作為種子基金,乙方出資種子基金______________萬元,即占基金規模的________%,注入雙方成立的合伙企業,作為在日后具體投資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種子基金出資,以便基金的募集、運作等工作,并以此在基金的未來收益中得到比其他合伙人更高的分成收益。
3、甲方根據《公司法》、《合伙企業法》、《信托法》、《證券法》、《基金法》及《工商登記管理條例》起草基金設立所需基金內部治理方案、合伙企業合伙協議、基金產品說明書、產品推介書。
4、由甲乙雙方召開基金推介會,向社會定項招募________名有限合伙人,成立“______________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共同出資投資乙方項目。
5、甲乙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原則忠實履行各自的義務與職責,有效地整合各類資源和渠道以開展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盡最大努力保證本基金運作成功。
6、乙方為本基金的成功發起,一次性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籌備費用人民幣_____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打入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投資合伙企業共管賬戶,此筆款項用于注冊合伙企業、投資基金的策劃、籌備等基金前期運作費用的支付,甲乙雙方將對此筆資金進行共管,根據基金募集發起的需要進行有計劃的使用。
7、甲乙雙方認可彼此作為本基金設立的唯一合作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為其處理本基金募集和管理的相關事宜,一方不得跳過另一方與其推介的基金和投資者直接洽談合作。
第四條、費用說明
甲乙雙方針對該基金的募集、運作、管理等事宜收取基金管理費、種子基金收益、基金績效費。
1、甲方收取標準為基金總額的________%基金管理費及投資績效費。
2、種子基金收益由乙方收取,由乙方提供的種子基金數額按投資收益比例收取。
3、乙方使用基金資金綜合成本為________%/年(具體可協商下。。乙方綜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針對乙方項目的前期調研、論證,以及針對本基金的策劃、設計、募集、運作和管理等事宜收取的基金管理及績效等費用。
第五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的關于對方的經營信息、客戶名單、管理技術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對于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了解或接觸到對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機密資料和信息均應保守秘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復制對方的_____、標志、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3、本協議終止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協議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給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全面遵守本協議。
2、甲方募資成功,乙方不得拒收本資金,否則甲方將沒收乙方前期運作的策劃、籌備費用。
3、由于一方的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當根據守約方的要求繼續履行義務或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以保證本協議的繼續履行,一方的違約行為如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所造成損失的大小,予以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根據雙方實際過錯情況,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款
發生不可抗力,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的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責任而造成的另一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請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進行法律訴訟。
第九條、其他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