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景觀設計合同(精選7篇)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jù)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guī)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guī)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fā)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fā)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 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 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xiàn)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fā)包人責任:
6.1.1 發(fā)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fā)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guī)定期限 15 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guī)定期限 15 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fā)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guī)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fā)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fā)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fā)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guī)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fā)包人應根據(jù)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fā)包人應為派赴現(xiàn)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發(fā)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shù)據(jù)、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jīng)設計人同意,發(fā)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fā)生以上情況,發(fā)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fā)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及發(fā)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guī)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shù)向發(fā)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jù)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fā)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fā)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發(fā)包人的知識產(chǎn)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fā)包人提交的產(chǎn)品圖紙等技術經(jīng)濟資料。如發(fā)生以上情況并給發(fā)包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發(fā)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fā)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fā)包人應根據(jù)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fā)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30 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fā)包人均按 7.1 條規(guī)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xiàn)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jù)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fā)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__________________ %。
7.4 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xiàn)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fā)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shù)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guī)定的份數(shù),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chǎn)廠、供應商。發(fā)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8.4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chǎn)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fā)包人支付。
8.5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8.7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___ 份,發(fā)包人 ________________ 份,設計人 ___________ 份。
8.9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章并在發(fā)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guī)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有關協(xié)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
8.12.1
8.12.2
8.12.3
發(fā)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住 所: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條款,內容如下:
一、委托項目:
項目名稱: 項目環(huán)境景觀設計 項目地點: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qū)
二、委托范圍及面積:
整個項目的景觀設計。項目總體景觀設計面積為約1.6萬平方米。
三、委托服務范圍:
3.1 設計方案
3.1.1 總體景觀設計概念方案(已提供)
3.2 總體景觀初步設計方案
3.2.1 總體景觀設計總平面方案圖(已提供)
3.3.2 總體景觀設計景點意向圖(已提供)
3.3 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 (藍圖2套,光盤一份)
3.3.1 總體景觀設計總平面圖
3.3.2 總體景觀設計總放線圖
3.3.3 總體景觀設計高程圖
3.3.4 總體景觀設計坐標定位圖
3.3.5 總體景觀設計植物種植圖
3.3.6 總體景觀設計給排水圖
3.3.7 總體景觀設計電路圖
3.3.8 分項景觀設計圖
3.3.9委托設計所需出具的其他設計材料
乙方應保證所出具設計及施工圖紙能保證甲方能夠依照圖紙正常施工,設計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四、委托服務收費:
總價:260000元,大寫:貳拾陸萬元整。
五、委托設計時間:
5.1 乙方于20xx年 3月7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務范圍3.1項,即環(huán)境景觀設計方案。
5.2 乙方于20xx 年3月7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務范圍3.2項,即環(huán)境景觀設計初步
5.3乙方于20xx年3月20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務范圍3.3項,即環(huán)境景觀設計施工圖。
六、設計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總體景觀初步設計方案,經(jīng)簽定認可的設計成果,3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圖展板一套(設計文本電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既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經(jīng)簽定認可的設計成果,甲乙方向甲方提供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內容,電子版CAD格式最終定稿方案圖,
七、付款方式:
7.1簽定合同后7天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10萬(大寫:拾萬元整)。
7.2 乙方提交完全部設計文件資料,并提供全部發(fā)票后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用13萬(大寫:拾叁萬元整)
7.3 工程施工完成2/3,設計效果甲方滿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設計費3萬元(大寫:叁萬元整)。
八、甲方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時支付設計費。
8.2甲方在景觀施工過程中如需設計變更,須經(jīng)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后方可執(zhí)行。
8.3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印乙方交付的設計圖紙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索賠。
九、乙方責任:
9.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時間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圖紙等技術資料,否則甲方有權索賠。
9.3 乙方應按國家相關設計規(guī)范及設計標準進行設計,確保設計質量,并達到甲方滿意為止。
9.4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份數(shù)提交設計文件給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發(fā)現(xiàn)有設計缺陷或錯誤,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內應通過傳真或郵件或現(xiàn)場解決等方式及時進行更改與補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誤提交時間時,乙方須有甲方順延時間書面證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等服務內容,必須經(jīng)甲方認可。
9.8乙方提交圖紙后在甲方施工的過程中應派人參與工程施工的技術交底、技術指導及工程工程驗收。
十、違約責任:
10.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10.2 乙方如果未經(jīng)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遲提交設計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對乙方進行違約處罰。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還已經(jīng)支付的設計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10.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xiàn)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其他損失,除返還設計費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它;
11.1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 貳份 乙方 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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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 進行園林景觀設計。為明確甲乙雙方責、權、利關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并結合本項目園林景觀設計的實際情況,經(jīng)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zhí)行。
一、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 園林景觀工程
2、項目地址:
二、設計工作內容
甲方提供的 用地紅線范圍內的環(huán)境景觀設計(內容為整體規(guī)劃及景觀設計,不包括展覽館建筑設計及配套智能化設計);
三、設計階段、設計深度、設計周期
1、整體規(guī)劃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
a.用地紅線范圍及1:200測量圖紙;
b.展覽館建筑平面及效果圖;
c.組織乙方現(xiàn)場踏勘;
d.向乙方提供正式工作任務書(包括具體工作任務和甲方要求)。
(2)乙方完成內容及標準
a.提供景觀總體規(guī)劃圖;
b.局部效果圖及意向圖 ;
c.方案設計匯報PPT;包括:
①選址;
②規(guī)劃理念;
③總體規(guī)劃平面圖;
④功能分區(qū)圖;
⑤展示內容介紹(室外景觀部分和展覽館平面布置,其中展覽館相關圖紙由甲方提供)
⑥智能化意向(包括太陽能、污水處理系統(tǒng)、新風系統(tǒng)、地暖系統(tǒng)、聲控系統(tǒng)、感應系統(tǒng)、智能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其他生態(tài)環(huán)保、人性化系統(tǒng)各一張)
d.設計師負責向甲方解說一次。
(3)設計周期:10個工作日(從收到甲方支付預付款起算)
2、施工圖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
a.確認方案階段設計之內容,并給乙方正式工作任務書;
b.建議植物選配及物料采用;
c.提供建筑相關圖紙及室外管線布置圖。
(2)乙方完成內容及標準
a.總平面分布圖(1:100)
b.放線定位圖(1:100)
c.各細部標高圖(1:100)
d.各區(qū)域灌溉及給排水圖(1:100)
e.園林燈具照明及電路系統(tǒng)圖(1:100)
f.各區(qū)域物料圖及樣板材質和色彩
g.喬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按喬木規(guī)格定位)
h.灌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
i.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圖
j.總體植物目錄表(具備喬灌木的品種、胸徑、冠幅、高度及數(shù)量) k.各區(qū)域鋪地、臺階、建小品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1:20) l.道牙、花槽(臺)、休閑座椅的建筑、結施施工詳圖(1:20)
m.水景給排水施工詳圖(1:20)
n.花架、亭子的建筑、結構施工圖(1:20)
o.照明燈具的規(guī)格、尺寸、燈具顏色和燈光色彩詳圖以及樣燈和有關資料
p.施工圖預算
以上所列圖紙(2號圖)向甲方提供捌套施工藍圖和光盤壹套,同時各專業(yè)設計師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3)設計周期: 個工作日(從收到甲方第二次付款起算)
四、設計費用計算及支付
1、設計費用計算:本工程總用地面積為 ㎡,其中綠化用地 ㎡,按實際綠化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計算設計費,本合同共計設計費人民 ¥ 萬元(大寫: 元正)
2、設計費支付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設計預付款¥ 萬元(大寫: 元正)。
(2)第二次付款:乙方提供整體規(guī)劃階段PPT并匯報一次,并經(jīng)過甲方確認后五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 萬元(大寫: 元正)。
(3)第三次付款:乙方施工圖設計階段任務完成,并經(jīng)過甲方確認后五日內,甲方支付乙方設計費¥ 萬元(大寫: 元正)。
(4)施工圖經(jīng)甲方確認后,如甲方要求乙方進行重大設計修改,甲方應向乙方額外支付該修改部分的設計成本。
(5)所有費用均由現(xiàn)金支付,如需由乙方開具發(fā)票,所需稅費由甲方額外支付。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甲方無權請求返回所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退還甲方所付設計費。
2、乙方設計文件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設計標準及要求,甲方處乙方本合同總價款的2%的違約金。
3、甲方不能按時確認乙方設計圖說,乙方按拖延的時間順延設計工期。
4、乙方設計圖說滿足設計標準及要求時,甲方如不按時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總價款的2%的違約金。
六、其它
1、甲方維護乙方設計成果的所有權,不得將乙方設計圖說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也不得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重復利用乙方設計圖說。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結清設計費后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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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4
小區(qū)園林景觀設計合同書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lián)系人:
證件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房地產(chǎn)小區(qū)園林景觀設計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
2.項目位置: 。
3.項目簡介(開發(fā)理念、技術經(jīng)濟指標等) 。
第二條 乙方工作內容
1.園林綠化的設計面積為 ㎡(以實際設計發(fā)生的園林面積為準)。
2.按甲方提供該項目綠地范圍進行總體園林景觀規(guī)劃設計。
3.提供園建鋪裝的物料樣板。
4.提供施工現(xiàn)場服務。
5.提供所設計范圍內園建、綠化、水電設備安裝驗收標準。
6.提供園林、園建施工招標用的招標文件。
第三條 設計階段、設計成果、設計周期
1.方案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向乙方提供完整、詳細、準確項目規(guī)劃總平面圖、豎向標高圖、市政綜合管網(wǎng)圖,提供設計任務委托書;組織乙方現(xiàn)場踏勘。
(2)乙方完成內容及設計成果:提供景觀總體規(guī)劃概念設計平面彩圖(JPG格式)、藍圖(DWG格式)比例1:500的圖示總體設計構思;高差變化較大地形的景觀斷面圖;方案設計說明書;表達景觀、植栽設計意向圖片等一套;工程成本估算。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供A3彩色圖冊 套,并由設計師負責向甲方解說方案。
(3)設計周期: 個日歷天。
2.擴初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確認方案階段設計之內容;對植物選配及物料采用提出意見;提出工程成本的控制建議。
(2)乙方完成內容及成果:景觀總體平面布置圖并配有形象彩圖;標高圖、燈光配置圖及燈具選型;各景點大樣圖、剖面圖;總體彩色透視效果圖及各景點彩色透視效果圖;各區(qū)域物料配置圖及實物樣板的提供;主要喬、灌木布置圖及品種規(guī)格植物表,工程成本概算。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 套和 張設計圖電子文件光盤(含全部內容),并由設計師向甲方解說。
(3)設計周期: 個日歷天。
3.施工圖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提出完善意見,乙方修改后確認擴初階段成果。
(2)乙方完成內容及設計成果:總平面分布圖;詳圖索引圖;放線定位圖;各細部標高圖;各區(qū)域灌溉及給排水圖;園林燈具照明及電路系統(tǒng)圖;各區(qū)域物料圖及樣板材質和色彩;喬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灌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圖和土壤造型圖;總體植物目錄表;各區(qū)域鋪地、臺階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道牙、花槽(臺)、休閑座椅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水景、噴泉的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等施工詳圖;泳池或嬉水池的建筑、結構、防水、給排水、電氣等施工詳圖;周界圍墻、廣場、出入口門樓、欄桿、梯級、步行小徑、花池、園景墻、亭臺橋廊花架的建筑、結構、電氣等施工詳圖;照明燈具的規(guī)格、尺寸、燈具顏色和燈光色彩詳圖以及樣燈和有關資料;各區(qū)域游樂設施、健身器材、垃圾桶、長凳、花盆、雕塑藝術品、標識牌定位選形,球場布置圖,施工圖;施工圖概算書;提供供甲方招標用的園林景觀施工招標書。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供 套施工藍圖和光盤 套,同時各專業(yè)設計師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3)設計周期: 個日歷天。
4.設計施工現(xiàn)場服務階段
(1)甲方工作內容:確認施工圖,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組織現(xiàn)場工作,準時通知乙方到場。
(2)乙方工作內容:配合景觀施工。具體內容為:參與植物選購;參與鋪裝材料的選購;參與施工現(xiàn)場鋪裝及硬景的施工樣板確認;施工現(xiàn)場變更及技術指導以及參與園景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驗收。
(3)乙方工作內容時間安排由甲方提前 天通知。
第四條 設計費及支付方式
1.設計費用計算
本工程總園林用地 ㎡,按單價實際園林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計算設計費,本合同共計設計費人民幣 萬元。
2.設計費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給乙方作為定金,計 萬元人民幣。
(2)乙方完成方案設計,并經(jīng)甲方確認后 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萬元人民幣。
(3)乙方完成擴初設計,按合同提供擴初設計圖并經(jīng)甲方確認后 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萬元人民幣。
(4)乙方完成施工圖設計,按合同提供施工圖并經(jīng)甲方確認后 日內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萬元人民幣。
(5)乙方完成設計現(xiàn)場服務工作,并通過園景竣工驗收合格后 日內,甲方將剩余設計費付清給乙方。
3.說明
(1)實際設計費按實際完成的園林用地面積與設計費單價結算。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提交各階段設計成果時方可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3)若甲方分期開發(fā),將按各期設計面積(設計單價不變)根據(jù)上述支付比例及時間支付設計費。
(4)設計階段和施工服務階段乙方往返的差旅費、住宿費、餐費、補貼均已包含在設計費內。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 天以內,乙方按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guī)定期限 天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甲方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和其它書面工作文件進行審核,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儀,乙方據(jù)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確認方可定稿。定稿后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設計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guī)模、條件,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乙方應予返工,在乙方進行設計修改前,雙方應就修改工作量及修改費用進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園林景觀設計,按合同規(guī)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2.乙方應指定項目負責人 全面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及協(xié)調事宜,并提供符合資質的園建、綠化、水電、結構、設備安裝等各專業(yè)設計主創(chuàng)人員名單、創(chuàng)作作品業(yè)績、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作為合同附件,便于設計、施工過程中的交流與溝通。
3.甲方有權指定完成要求乙方更換參加該項目設計服務不夠稱職的工作人員,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更換指定人員,經(jīng)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shù)向甲方提交資料及文件。
5.乙方派赴現(xiàn)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設計人員,其生活及交通等費用由設計人負責。
6.甲方要求乙方派員赴現(xiàn)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派專人到達現(xiàn)場處理有關問題。若不能按甲方指定時間到現(xiàn)場時,須向甲方說明原因,最遲到現(xiàn)場的時間不能超出甲方指定時間的 天。
7.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方案或圖紙修改時,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確定具體完成修改的時間,并在確定的時間內完成修改。因為方案或圖紙修改,涉及修改費用的,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予以明確修改費用的數(shù)額及付費時間。
8.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jù)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 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
9.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chǎn)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chǎn)品圖紙等技術經(jīng)濟資料。如發(fā)生以上情況并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的設計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否則造成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終止本合同;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求中途終止本協(xié)議的,需提前 天以書面通知對方。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中途終止本協(xié)議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終止日前已履行服務的所有服務費。非因甲方原因,乙方無理單方面要求中途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予甲方。
2.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xiàn)的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jù)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裁定執(zhí)行。施工現(xiàn)場事故,經(jīng)鑒定及裁定是由設計原因造成的事故時,鑒定及裁定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設計階段對應設計費的千分之 。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知識產(chǎn)權
1.甲方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著作權屬于相應的著作權人,甲方為實施景觀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guī)格書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甲方,乙方可以為實現(xiàn)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jīng)著作權人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2.乙方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乙方,甲方可因實施景觀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chǎn)權。乙方在工程設計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chǎn)權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4.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和保密約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傳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報獎項時等情形下公布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5.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費應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第九條 保密責任
1.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設計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yè)或事件有關的等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3款的規(guī)定外,將不得相關信息公開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與設計相關的全部資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還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銷毀。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應及時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guī)、主管部門或相關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或規(guī)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盡快把這種要求或規(guī)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xié)議的條款。若未能取得適當?shù)难a救或本協(xié)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jù)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guī)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jù)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者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fā)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zhàn)爭等情形。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甲方和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fā)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jù),并及時認真統(tǒng)計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fā)生爭議時,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條款處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xù)發(fā)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fā)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支付。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lián)p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的設計文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經(jīng)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修改后仍不能滿足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要求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設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經(jīng)乙方催告后,在 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暫停設計期限已連續(xù)超過 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6)其他: 。
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對合同中的遺留問題應取得一致意見并形成書面協(xié)議。
4.合同解除后,甲方除應在約定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設計費外,應當向乙方支付由于非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導致乙方增加的設計費用,違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jīng)協(xié)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jīng)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jīng)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附加條款
1.乙方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限 次)。
2.乙方免費提供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上門服務 次)。
3.乙方免費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工地現(xiàn)場圖紙驗收)( 次)。
4.乙方設計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第十七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qū)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接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避免工程失誤,所造成的巨大損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工程項目進行設計,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 。
二、項目地址: 。
三、項目綠化面積約為: ㎡。
四、設計內容:
①.整體設計說明;②.彩色平面圖;③.整體鳥瞰圖;④.節(jié)點效果圖;⑤.施工圖(總體平面設計圖、分區(qū)索引圖、各分區(qū)圖、豎向標高設計圖、網(wǎng)格坐標設計圖、園林建施設計圖、植物配置設計圖(包括喬、灌木、地被設計)、電氣照明、給排水設計圖、各做法大樣詳圖、苗木表清單、物料表清單);⑥.園建、鋪裝、燈具選樣示意圖;⑦.主要苗木選樣示意圖;⑧.工程造價預估算。
五、設計費用:(請選擇其中一項收費方式)
1、元/㎡綠化面積: ㎡= 元。
2、按工程總造價計算:工程總造價(元)0.05(5%個點) : 元。
3、按年付款計算:萬元/年。
甲方同意按第 □ 1、 □ 2、 □ 3條方式付款,以人民幣支付,確定請?zhí)?ldquo; √ ”,否定請?zhí)?ldquo; ”。
六、付款方式:
為了充分調動設計師的積極性,提高設計師對項目的重視程度。把全部心思放在設計上,并無后顧之憂。在規(guī)定時間內,保質、保量、認真、高效的完成設計工作,將收取設計費訂金。
1、5.1、5.2付款方式:①.合同簽訂當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設計費訂金,設計費總額的50%,既 元,合同生效,設計工作開始。②.待甲方認可乙方設計方案,乙方為甲方繪制全套施工圖紙(如4.5所述)并裝訂成冊前的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進度款,設計費總額的40%,既 元,乙方為甲方出圖成冊。③.剩余設計費總額的10%,既 元,作為尾款,工程完工甲方滿意后支付。
2、5.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期限1年,合計設計項目不得超過12個。
3、如甲方一次性付清設計費全款,可以享受減免20%,(既八折優(yōu)惠)。
七、設計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0天)。
八、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的設計地塊的準確信息,有電子版的首先提供電子版,無電子版的需帶乙方到現(xiàn)場踏勘,并指明界址。
2、在項目設計期間乙方所發(fā)生的如:加班費、餐飲費、交通費、通訊費、信息資料費、器材損耗費、房租、電水費、圖文打印制作費及外聘雇人員的開支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甲方需按時支付設計款項,確保設計項目如期完成。
4、乙方需按照有關國家標準繪圖,做到規(guī)范化出圖。
5、乙方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紙繪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設計工作的停止,時間另補制作工期順延。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項目進行設計,并支付設計報酬。雙方經(jīng)過平等協(xié)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內容、要求和方式:
1.設計內容:
2.設計要求:
3.提交方式: 提交施工藍圖 。
第二條: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項目的設計工作: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設計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xié)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2.其他: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咨詢報酬總額為:
2.技術咨詢報酬由甲方分兩次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第六條: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提交的設計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提交設計工作成果的形式: CAD圖紙及工程藍圖
2.設計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
第七條:雙方確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和方式
第八條: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設計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第九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lián)系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lián)系人。
第十條:雙方確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發(fā)生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應協(xié)商、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景觀設計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lián)系人:
證件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房地產(chǎn)小區(qū)園林景觀設計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位置:。
3.項目簡介(開發(fā)理念、技術經(jīng)濟指標等)。
第二條乙方工作內容
1.園林綠化的設計面積為㎡(以實際設計發(fā)生的園林面積為準)。
2.按甲方提供該項目綠地范圍進行總體園林景觀規(guī)劃設計。
3.提供園建鋪裝的物料樣板。
4.提供施工現(xiàn)場服務。
5.提供所設計范圍內園建、綠化、水電設備安裝驗收標準。
6.提供園林、園建施工招標用的招標文件。
第三條設計階段、設計成果、設計周期
1.方案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向乙方提供完整、詳細、準確項目規(guī)劃總平面圖、豎向標高圖、市政綜合管網(wǎng)圖,提供設計任務委托書;組織乙方現(xiàn)場踏勘。
(2)乙方完成內容及設計成果:提供景觀總體規(guī)劃概念設計平面彩圖(JPG格式)、藍圖(DWG格式)比例1:500的圖示總體設計構思;高差變化較大地形的景觀斷面圖;方案設計說明書;表達景觀、植栽設計意向圖片等一套;工程成本估算。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供A3彩色圖冊套,并由設計師負責向甲方解說方案。
(3)設計周期:個日歷天。
2.擴初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確認方案階段設計之內容;對植物選配及物料采用提出意見;提出工程成本的控制建議。
(2)乙方完成內容及成果:景觀總體平面布置圖并配有形象彩圖;標高圖、燈光配置圖及燈具選型;各景點大樣圖、剖面圖;總體彩色透視效果圖及各景點彩色透視效果圖;各區(qū)域物料配置圖及實物樣板的提供;主要喬、灌木布置圖及品種規(guī)格植物表,工程成本概算。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套和張設計圖電子文件光盤(含全部內容),并由設計師向甲方解說。
(3)設計周期:個日歷天。
3.施工圖設計階段
(1)甲方配合內容:提出完善意見,乙方修改后確認擴初階段成果。
(2)乙方完成內容及設計成果:總平面分布圖;詳圖索引圖;放線定位圖;各細部標高圖;各區(qū)域灌溉及給排水圖;園林燈具照明及電路系統(tǒng)圖;各區(qū)域物料圖及樣板材質和色彩;喬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灌木布置平面圖及定位圖;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圖和土壤造型圖;總體植物目錄表;各區(qū)域鋪地、臺階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道牙、花槽(臺)、休閑座椅的建筑、結構施工詳圖;水景、噴泉的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等施工詳圖;泳池或嬉水池的建筑、結構、防水、給排水、電氣等施工詳圖;周界圍墻、廣場、出入口門樓、欄桿、梯級、步行小徑、花池、園景墻、亭臺橋廊花架的建筑、結構、電氣等施工詳圖;照明燈具的規(guī)格、尺寸、燈具顏色和燈光色彩詳圖以及樣燈和有關資料;各區(qū)域游樂設施、健身器材、垃圾桶、長凳、花盆、雕塑藝術品、標識牌定位選形,球場布置圖,施工圖;施工圖概算書;提供供甲方招標用的園林景觀施工招標書。
以上所列圖紙向甲方提供套施工藍圖和光盤套,同時各專業(yè)設計師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3)設計周期:個日歷天。
4.設計施工現(xiàn)場服務階段
(1)甲方工作內容:確認施工圖,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組織現(xiàn)場工作,準時通知乙方到場。
(2)乙方工作內容:配合景觀施工。具體內容為:參與植物選購;參與鋪裝材料的選購;參與施工現(xiàn)場鋪裝及硬景的施工樣板確認;施工現(xiàn)場變更及技術指導以及參與園景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驗收。
(3)乙方工作內容時間安排由甲方提前天通知。
第四條設計費及支付方式
1.設計費用計算
本工程總園林用地㎡,按單價實際園林用地每平方米元人民幣計算設計費,本合同共計設計費人民幣萬元。
2.設計費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給乙方作為定金,計萬元人民幣。
(2)乙方完成方案設計,并經(jīng)甲方確認后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萬元人民幣。
(3)乙方完成擴初設計,按合同提供擴初設計圖并經(jīng)甲方確認后日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萬元人民幣。
(4)乙方完成施工圖設計,按合同提供施工圖并經(jīng)甲方確認后日內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萬元人民幣。
(5)乙方完成設計現(xiàn)場服務工作,并通過園景竣工驗收合格后日內,甲方將剩余設計費付清給乙方。
3.說明
(1)實際設計費按實際完成的園林用地面積與設計費單價結算。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提交各階段設計成果時方可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3)若甲方分期開發(fā),將按各期設計面積(設計單價不變)根據(jù)上述支付比例及時間支付設計費。
(4)設計階段和施工服務階段乙方往返的差旅費、住宿費、餐費、補貼均已包含在設計費內。
第五條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天以內,乙方按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guī)定期限天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甲方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和其它書面工作文件進行審核,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儀,乙方據(jù)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確認方可定稿。定稿后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設計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guī)模、條件,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乙方應予返工,在乙方進行設計修改前,雙方應就修改工作量及修改費用進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六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園林景觀設計,按合同規(guī)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2.乙方應指定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項目的設計及協(xié)調事宜,并提供符合資質的園建、綠化、水電、結構、設備安裝等各專業(yè)設計主創(chuàng)人員名單、創(chuàng)作作品業(yè)績、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作為合同附件,便于設計、施工過程中的交流與溝通。
3.甲方有權指定完成要求乙方更換參加該項目設計服務不夠稱職的工作人員,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更換指定人員,經(jīng)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xié)議。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shù)向甲方提交資料及文件。
5.乙方派赴現(xiàn)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設計人員,其生活及交通等費用由設計人負責。
6.甲方要求乙方派員赴現(xiàn)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內派專人到達現(xiàn)場處理有關問題。若不能按甲方指定時間到現(xiàn)場時,須向甲方說明原因,最遲到現(xiàn)場的時間不能超出甲方指定時間的天。
7.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方案或圖紙修改時,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內確定具體完成修改的時間,并在確定的時間內完成修改。因為方案或圖紙修改,涉及修改費用的,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予以明確修改費用的數(shù)額及付費時間。
8.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jù)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
9.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chǎn)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chǎn)品圖紙等技術經(jīng)濟資料。如發(fā)生以上情況并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的設計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否則造成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終止本合同;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求中途終止本協(xié)議的,需提前天以書面通知對方。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中途終止本協(xié)議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終止日前已履行服務的所有服務費。非因甲方原因,乙方無理單方面要求中途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予甲方。
2.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xiàn)的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jù)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裁定執(zhí)行。施工現(xiàn)場事故,經(jīng)鑒定及裁定是由設計原因造成的事故時,鑒定及裁定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設計階段對應設計費的千分之。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知識產(chǎn)權
1.甲方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著作權屬于相應的著作權人,甲方為實施景觀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guī)格書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甲方,乙方可以為實現(xiàn)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jīng)著作權人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2.乙方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乙方,甲方可因實施景觀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chǎn)權。乙方在工程設計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chǎn)權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4.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和保密約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傳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報獎項時等情形下公布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5.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費應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第九條保密責任
1.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設計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yè)或事件有關的等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3款的規(guī)定外,將不得相關信息公開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與設計相關的全部資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還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銷毀。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應及時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guī)、主管部門或相關監(jiān)管機構的要求或規(guī)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盡快把這種要求或規(guī)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xié)議的條款。若未能取得適當?shù)难a救或本協(xié)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jù)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guī)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jù)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者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fā)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戰(zhàn)爭等情形。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甲方和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fā)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jù),并及時認真統(tǒng)計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fā)生爭議時,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條款處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xù)發(fā)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fā)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支付。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lián)p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的設計文件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經(jīng)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修改后仍不能滿足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要求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設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經(jīng)乙方催告后,在天內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暫停設計期限已連續(xù)超過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6)其他:。
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對合同中的遺留問題應取得一致意見并形成書面協(xié)議。
4.合同解除后,甲方除應在約定期限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設計費外,應當向乙方支付由于非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導致乙方增加的設計費用,違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jīng)協(xié)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jīng)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jīng)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附加條款
1.乙方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限次)。
2.乙方免費提供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上門服務次)。
3.乙方免費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工地現(xiàn)場圖紙驗收)(次)。
4.乙方設計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第十七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qū)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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