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班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托班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培訓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學生姓名)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就托管期間學員與培訓機構間的相關安全和教學次序等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參加托管的學生要嚴格遵守培訓機構的管理,不違背培訓機構的具體管理制度。
乙方在托管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外出。如若私自外出者,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在托管期間,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方所引發的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 由甲方提供托管服務是經過家長和學生自愿選擇報名的,托管滿一天即表示乙方對甲方的服務滿意,之后因乙方自身原因終止服務,甲方概不退款。
第五條 參加托管的學生在托管期間(以托管時間為準),甲方必須對其安全負責。
第六條 乙方年齡在12歲以下,甲方安排老師到乙方所在學校接走學生,并對其安全負責;托管結束后,家長需到甲方學校接走學生,甲方對學生回家路上發生的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上課時間,如有遲到曠課現象,概不補課,亦不退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
2. 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上海市閔行區人們調解協會申請調解。
3. 經調解仍未達成一致的,甲、乙雙方可通過仲裁、司法途徑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 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托班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培訓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學生姓名)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就托管期間學員與培訓機構間的相關安全和教學次序等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參加托管的學生要嚴格遵守培訓機構的管理,不違背培訓機構的具體管理制度。
第二條乙方在托管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外出。如若私自外出者,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在托管期間,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方所引發的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由甲方提供托管服務是經過家長和學生自愿選擇報名的,托管滿一天即表示乙方對甲方的服務滿意,之后因乙方自身原因終止服務,甲方概不退款。
第五條參加托管的學生在托管期間(以托管時間為準),甲方必須對其安全負責。
第六條乙方年齡在12歲以下,甲方安排老師到乙方所在學校接走學生,并對其安全負責;托管結束后,家長需到甲方學校接走學生,甲方對學生回家路上發生的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乙方在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上課時間,如有遲到曠課現象,概不補課,亦不退費。
第八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
2.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上海市閔行區人們調解協會申請調解。
3.經調解仍未達成一致的,甲、乙雙方可通過仲裁、司法途徑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班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甲方和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乙方在甲方生產區域內車輛運輸,為保證甲方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和甲乙雙方人員人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1、甲方對生產活動和乙方車輛運輸進行統一協調管理,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協調,各負其責。
2、乙方要按照工作內容,嚴格按照工作范圍、行駛路線行走,嚴禁車輛在廠內亂行、亂停,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剎車有效,后視鏡、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車輛在廠內行駛,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內有關的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甲方人員有權制止和處罰教育,由此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所有的車輛必須整齊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對于乙方停放在廠區內的任何車輛,甲方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乙方應自行安排看護人員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車輛被盜搶、破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任何車輛在廠區內作業,造成對甲方、乙方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人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規廠紀,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嚴禁乙方人員或車輛私自進入甲方其他生產區域、煤氣危險區域內等危險區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8、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生產范圍內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便裝進入生產區域。如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以上協議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