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貸款抵押協議(精選3篇)
財產貸款抵押協議 篇1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與銀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金額_______萬元,用于。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_年,隨___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_________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_________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_________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_________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
配:_________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_________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說明:_________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份。
抵押人(公章):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_日
財產貸款抵押協議 篇2
_________財產抵押合同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
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元,有價證券元;其它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萬元。
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即從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萬元。
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
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
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
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
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并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
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并與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章:
法人代表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財產貸款抵押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貸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貸款事項
第一條 貸款內容
貸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貸款的支付及償還
1、 貸款的支付:貸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貸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貸款的償還:本貸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貸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貸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貸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貸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貸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貸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貸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