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合同(精選3篇)
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emal:
鑒于:
1.乙方擔任甲方分公司(崗位);
2.為促進甲方分公司與乙方個人的共同發展,甲方欲依據乙方所在分公司所創造的業績考核結果及乙方個人表現授予乙方獎勵額度。
因此:雙方就甲方授予乙方獎勵額度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第一條。考核周期
本考核周期為3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周期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可協商是否簽訂下一個考核周期的《獎勵協議》。
第二條。獎項設置。
在符合本協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授予乙方業績獎和忠誠獎額度,乙方有權在甲方授予的獎勵額度范圍內且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申領業績獎和忠誠獎。
第三條乙方獲得業績獎的條件。
若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則乙方才具有獲得業績獎的資格:
3.1在考核周期內,乙方所在分公司沒有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3.2在考核周期內,沒有出現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勞動合同或依相關協議提前解除勞動關系或開除的情況;
3.3在考核周期內乙方持續在甲方分公司工作,沒有在考核周期內出現乙方提前解除勞動關系或擅自離職的情況。
3.43年考核周期內,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創造的凈利潤之和大于零;
3.5考核周期內,乙方服從甲方公司管理;
3.6考核周期內,乙方沒有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業務的行為,也沒有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的行為,也沒有將甲方業務歸為自己或他人辦理的行為、也沒有與甲方發生業務競爭的行為。
第四條授予業績獎的獎勵額度:
在符合第三條規定的條件并滿足本協議其他相關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在考核期滿后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授予乙方業績獎的獎勵額度,該獎勵額度的理論值為3年凈利潤10%,實際授予乙方業績獎的獎勵額度及時間由甲方按照下列計算方式確定:
4.1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4.1.1若(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1)>0,則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1)10%成長系數。
4.1.2若(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1)≤0,則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即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0.
4.28月31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4.2.1若(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2)>0,則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2)10%成長系數—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
4.2.2若(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2)≤0,則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即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0.
4.320__年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3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4.3.1若(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3)>0,則甲方授予乙方第3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3)10%成長系數—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
4.3.2若(3年凈利潤—損失—應收帳款3)≤0,則甲方不授予乙方第3次業績獎獎勵額度,即第3次獎勵額度=0.
4.4相關說明
4.4.1定義
3年凈利潤=考核周期內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創造的凈利潤之和。
應收帳款1=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應收帳款數額。
應收帳款2=6月30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應收帳款數額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應收帳款3=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應收帳款數額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成長系數:
年均增長率=[(乙方所在分公司實際營業收入+乙方所在分公司實際營業收入+乙方所在分公司實際營業收入)/3]/乙方所在分公司實際營業收入
若年均增長率≥【1.1】,則成長系數=1
若年均增長率
損失=乙方所在分公司在考核周期期間內形成的但并沒有實際支付而是在考核周期滿后必須由甲方或分公司對外支付的違約金、侵權賠償及其他賠償的金額。
4.4.2依據實際情況,業績獎獎勵額度最多授予3次。對于12月31日前的應收賬款在12月30日后才回籠的款項,甲方不授予業績獎獎勵額度。
4.4.33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之和不超過3年凈利潤10%.
4.4.4相關數據由甲方依據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財務數據確定。甲方授予乙方業績獎獎勵額度的前提是,在授予業績獎獎勵額度前乙方已確認了考核周期內的損失、考核周期內的3年凈利潤、相關應收賬款以及成長系數。
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合同 篇2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2、如甲方現行工作時間將來因順應管理要求而減少,乙方自動過渡到新的工作制,不需要另行約談。
五、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含補充)可由甲乙雙方中的作何一方提出,變更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書面確認后生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一時,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②營私舞弊、嚴重失職,并在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③嚴重違反甲方所訂規章制度,并在甲方范圍內造成惡劣影響的;
④乙方提供甲方虛假簡歷、學歷證明資料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惡意拖欠工資的;
②甲方脅迫乙方從事違法工作的。
4、本合同到期,或雖未到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辭職應提前 一 個月向甲方用書面形式提出,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提交辭職報告后并在1個月內將其移交工作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好。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離職屬違約行為,除承擔違約責任以外乙方還應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勞動仲裁或法律訴訟解決為輔。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聘用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受聘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包含于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調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每年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工傷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如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兩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4、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到同類企業兼職、離職后2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到與甲方企業競爭對手處任職、不得自行組建同類企業參與競爭、不得唆使原單位的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不為企業競爭對手提供咨詢、建議服務。如有以上行為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三十八條 公司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適用于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以及其他有關管理人員。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