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業安全協議(通用3篇)
群塔作業安全協議 篇1
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和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分別承建榮盛?楠湖酈舍項目一期一二標段工程,因群塔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經建設單位協調,三方簽訂此協議。
為確保群塔在施工過程、頂升過程及拆除過程中不發生互相碰撞,確保施工安全,經兩家總包單位協調群塔作業相關的協議。
1、 群塔運行控制
2、 運行主要原則
1)后塔讓先塔
在作業過程中,后起動作業的塔吊在運行時應前后、左右、上下確定相鄰塔吊的作業狀態和所處位置。如有妨礙后塔正常運行時,必須停塔等候,并鳴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處的狀態、位置,待前塔遠離妨礙區域時,后塔方可作業。
2)動塔讓靜塔
在作業過程中,要求塔司、信號工隨時注意相鄰塔吊所處的作業狀態,位置在回轉塔臂運駛小車時,要避讓處于停止狀態的塔吊,可繞道行運,或暫停作業,待停塔工作完后,駛出相碰撞危險區域后方可作業。
3)輕車讓重車
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4)客塔讓主塔
以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塔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5)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3、 運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__)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吊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各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裝’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頂升即可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__)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據塔吊布置,塔吊之間存在交叉的范圍,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據塔吊裝拆單位提供的裝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裝及頂升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少于2個標準節的高度,同時根據低塔讓高塔的原則,如兩塔塔臂在旋轉過程中同時進入交叉范圍,低塔應提前主動避讓,待高位塔旋轉出交叉范圍后,方可繼續運轉。
2)兩塔在作業時,在進入交叉范圍之前,應先將小車收回至安全距離內,同時將吊鉤提升,由高塔主動避讓,即可避免塔吊大臂與大臂、塔吊大臂與建筑物、吊鉤與建筑物、吊鉤與吊鉤之間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吊鉤)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區域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與高位塔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這就要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會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吊鉤)。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來完成,且同一臺塔吊的組裝、頂升、拆除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不允許委派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地的單位進行施工。
2)租賃方應提供狀態好的機械設備,指派責任心強、技術全面的塔吊司機。
3)參與塔吊安裝、作業、頂升、拆除的作業人員都須持有天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作業。塔司、信號工都必須具備2年以上實踐作業經驗、責任心強,反應靈敏、身強力壯的持證人員參與。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各塔吊信號指揮的對講機頻點不允許相互串臺,必須有嚴格的分格措施。在設置頻道時,需設置不同的頻道,且每臺塔吊的信號指揮人員、塔司必須固定,做到定機、定人、定制度,不允許擅自調換。信號工的服裝要有區分,以便塔司在人員密集的區域確認本塔信號工的旗語、手勢和哨聲。
5)群塔作業時,塔與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離規定:為避免相鄰塔吊間發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與高塔的塔身水平間距確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鉤高度應與低塔的最高點垂直安全間距確保凈空2m以上。
6)頂升時,先頂高塔,后頂低塔。在塔吊頂升、降時,必須履行申報制度,由項目安全部進行審批,原則規定:先頂高塔、后頂低塔。下降拆除時,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頂升的高度,確保相鄰塔吊間垂直安全間距。
7)為了提高塔司、信號指揮人員警示各塔的工作狀態,要求各塔上安裝防撞指示燈和紅色信號旗。
8)多機作業,塔司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機安全距離
9)塔司必須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嚴格按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業時1#樓、5#樓、9#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東面。2#樓、6#樓、10#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雙方塔吊主鉤不允許超過對方圍擋。
7. 溝通協調
為加強群塔作業安全管理,雙方指派專人進行協調,塔吊頂升應提前通知對方,
甲方簽字:
監理簽字:
_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專人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塔司簽字:
信號工簽字:
群塔作業安全協議 篇2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分別承建榮盛?楠湖酈舍項目一期一二標段工程,因群塔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經建設單位協調,三方簽訂此協議。
為確保群塔在施工過程、頂升過程及拆除過程中不發生互相碰撞,確保施工安全,經兩家總包單位協調群塔作業相關的協議。
1、 群塔運行控制
2、 運行主要原則
1)后塔讓先塔
在作業過程中,后起動作業的塔吊在運行時應前后、左右、上下確定相鄰塔吊的作業狀態和所處位置。如有妨礙后塔正常運行時,必須停塔等候,并鳴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處的狀態、位置,待前塔遠離妨礙區域時,后塔方可作業。
2)動塔讓靜塔
在作業過程中,要求塔司、信號工隨時注意相鄰塔吊所處的作業狀態,位置在回轉塔臂運駛小車時,要避讓處于停止狀態的塔吊,可繞道行運,或暫停作業,待停塔工作完后,駛出相碰撞危險區域后方可作業。
3)輕車讓重車
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4)客塔讓主塔
以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塔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5)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3、 運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__)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吊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各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裝’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頂升即可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__)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據塔吊布置,塔吊之間存在交叉的范圍,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據塔吊裝拆單位提供的裝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裝及頂升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少于2個標準節的高度,同時根據低塔讓高塔的原則,如兩塔塔臂在旋轉過程中同時進入交叉范圍,低塔應提前主動避讓,待高位塔旋轉出交叉范圍后,方可繼續運轉。
2)兩塔在作業時,在進入交叉范圍之前,應先將小車收回至安全距離內,同時將吊鉤提升,由高塔主動避讓,即可避免塔吊大臂與大臂、塔吊大臂與建筑物、吊鉤與建筑物、吊鉤與吊鉤之間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吊鉤)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區域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與高位塔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這就要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會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吊鉤)。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來完成,且同一臺塔吊的組裝、頂升、拆除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不允許委派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地的單位進行施工。
2)租賃方應提供狀態好的機械設備,指派責任心強、技術全面的塔吊司機。
3)參與塔吊安裝、作業、頂升、拆除的作業人員都須持有天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作業。塔司、信號工都必須具備2年以上實踐作業經驗、責任心強,反應靈敏、身強力壯的持證人員參與。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各塔吊信號指揮的對講機頻點不允許相互串臺,必須有嚴格的分格措施。在設置頻道時,需設置不同的頻道,且每臺塔吊的信號指揮人員、塔司必須固定,做到定機、定人、定制度,不允許擅自調換。信號工的服裝要有區分,以便塔司在人員密集的區域確認本塔信號工的旗語、手勢和哨聲。
5)群塔作業時,塔與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離規定:為避免相鄰塔吊間發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與高塔的塔身水平間距確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鉤高度應與低塔的最高點垂直安全間距確保凈空2m以上。
6)頂升時,先頂高塔,后頂低塔。在塔吊頂升、降時,必須履行申報制度,由項目安全部進行審批,原則規定:先頂高塔、后頂低塔。下降拆除時,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頂升的高度,確保相鄰塔吊間垂直安全間距。
7)為了提高塔司、信號指揮人員警示各塔的工作狀態,要求各塔上安裝防撞指示燈和紅色信號旗。
8)多機作業,塔司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機安全距離
9)塔司必須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嚴格按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業時1#樓、5#樓、9#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東面。2#樓、6#樓、10#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雙方塔吊主鉤不允許超過對方圍擋。
7. 溝通協調
為加強群塔作業安全管理,雙方指派專人進行協調,塔吊頂升應提前通知對方,
甲方簽字:
監理簽字:
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塔司簽字:
信號工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群塔作業安全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劃開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并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并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范,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準后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周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后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于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 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