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開采共同出資合同(精選3篇)
礦山開采共同出資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出資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礦山項目(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約定合同條款如下:
一、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礦山項目。
2、甲方以礦山萬元資產投入,乙方以萬人民幣現金投入(分期),一期投入萬人民幣。
3、雙方約定的投資完成后甲、乙雙方各占50%的股份,如果乙方一期投入萬以后項目產生效益,優先償還甲方萬元,雙方以各自以實際股本各占50%進行分紅。
4、甲、乙雙方按照約定各自投入完成后超出慨算投資,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比例投入,項目產生效益后按照各占50%進行分紅。
5、甲、乙雙方在項目投產后,所有產品經過雙方同意統一銷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理,如有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資合同,所占股份歸對方所有。
6、甲、乙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有大的經營活動和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過雙方同意簽字后方能實施。
7、雙方簽訂合伙合同后,礦山共同受益,共同承擔安全事故風險。
8、甲、乙雙方提供有效證件復印件,甲方提供前期投入款項票據和與公司簽訂的原使合同附在本次簽訂合同后面。
9、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共同理行本合同的責任關系,如有一方違約付給一方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10、甲方保證提供20______________年3月18日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真實性、有效性,正常礦山生產。
如果關于甲方提供的合同與公司簽訂原因導致礦山停工停產。
礦石不可正常外賣,算為甲方違約,按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責任甲方負責礦山爆炸物品的采購、運輸和存儲管理,協調好上級各部門和當地農戶的關系,負責礦山的生產安全和生產經營安全,派出會計、倉管員、安全保衛等人員參與項目的生產經營。
三、乙方責任乙方負責礦山礦產品的開采和專業生產技術,特別是礦山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工作,派出出納、礦山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監督等人員參與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
負責下步礦選廠的選址、工藝設計等方面工作。
四、共同責任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先期投入萬元合同開始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作補充協議。
如有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有解決不了,經過云南省官渡區人民法院進行公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礦山開采共同出資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乙方:
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英文名稱為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x%,出資金額各為xx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x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為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x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x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礦山開采共同出資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位于的房產一套,購買價格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首付款__________元,其中由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乙方出資元,占__________%.剩余的__________元向銀行借貸。
三、該房產的貸款及第二條所述的債務,雙方按照份額承擔債務。向銀行借貸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__________年,本息和共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個月還清,每月需還__________元。其中,甲還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乙還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房產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四、產權比例
產權的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__________%的產權。
五、物業考察、購買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了解。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__________%、乙方享有__________%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雙方依法辦理并由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八、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裝飾裝修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并以現金支付。
九、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后30日內不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愿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并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一、如甲乙雙方結婚,則該房產變為夫妻共有財產,甲乙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承擔債務,即各占__________%.如甲乙雙方分手,雙方可變賣共有物,所得價金由共有人按份額比例分配。或者進行作價補償,由雙方中的某個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該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補償其應有部分的價值。
十二、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三、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五、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十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