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27篇)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下學期,我校住宿生將住進學生公寓,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作停宿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手機及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手機充電、電蚊香、熱得快等),一經發現,除停宿外并按《官蔡學校違紀處理條例》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收到停宿處理并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圍墻出校園,作停宿處理,并按《官蔡學校違紀處理條例》處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兩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床鋪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的。
(3)不按時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將零食帶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習后學校本著非營利原則提供副餐)。
(5)在宿舍亂涂、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墻上的。
(6)下晚自習后三十分鐘,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區,女生不得進入男生宿舍區。
11.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突發事件處理人:
宿舍值班老師學校行政值班領導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住宿生、家長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燃氣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維護物業及廣大業主共同利益,加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對燃氣設施監督管理,規范裝修人、裝修企業的裝飾裝修行為,給全體業主營造一個安寧、舒適、優雅的居住環境,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庭院燃氣公共設施免費維護管理;
2、 甲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用戶進行室內安全檢查,不定期對正在裝修用戶進行檢查,并定期在小區進行安全宣傳;
3、 甲方應定期按照乙方提供業主的名單進行點火;
4、 對于通氣之前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戶,必須經乙方出具相關證明后到燃氣公司營業大廳辦理二次安裝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通氣點火;
5、 對于通氣后用戶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戶,甲方及時通知物業并有權對用戶進行停氣處理;
6、 如有險情及與燃氣設施相關事宜公司須按乙方要求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
7、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啟閉燃氣管道公共閥門,不得涂改燃氣設施的安全警示標志;
8、 經國家認定不合格或者已被取締銷售的燃氣具,甲方有權拒絕點火。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燃氣設施受到破壞,乙方應及時報修,必要時乙方應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報告甲方;
2、 督促并監督業主掌握安全用氣常識,正確使用燃氣;
3、 定期向甲方提供點火名單,甲方根據點火名單及時進行;點火,沒有乙方提供名單,甲方不得進行點火;
4、 定期向甲方提供業主室內裝修名單及房屋所處位置;
5、 對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戶,乙方應積極制止;
6、 乙方應積極協作甲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5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徐進 任書東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安排生產工作,對工作安排的同時布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權對參與施工的人員班組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臨時有電、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施工現場違規使用明火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施工班組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施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開工至本工程結束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用戶(信息源和信息發送方責任單位)與安徽八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同,使用服務方提供的服務時保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第1條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2條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將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甲方需要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甲方需要開展電子郵件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并注銷備案。用戶保證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用戶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將對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4條 用戶不得利用乙方服務發布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5條 客戶發布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6條 客戶在聯網測試、試運行期間以及業務正式開通后,應保證其所提供業務內容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不對電信運營商的相關業務平臺造成危害。
第7條 客戶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并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8條 若違反上述規定,服務方、電信運營商或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發送通道,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追究客戶的法律責任,并追索由此產生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9條 在使用安徽八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我司違反本承諾書的承諾,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并接受相應的處罰。
第10條 網站開通時請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將備案編號按要求鏈接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網站主辦單位(公章): 接入服務單位:(蓋章):
網站負責人簽字: 核驗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甲方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聯系方式: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其聯系方式: 。上述甲乙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全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2、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4、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5、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 在乙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后,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3、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用電。
4、 如乙方提出相關要求,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并依照執行。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5、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6、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機械材料告知、報驗、驗收、取得使用登記牌等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
7、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8、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1、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2、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 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或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并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并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后,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于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信號后,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于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辦 簽約 時間: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稱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____________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確保總包____戰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健康證、暫住證等。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遵守甲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勞務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乙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并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國家、____市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乙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4.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4.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5.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5.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在____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甲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5.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4.5.4.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5.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乙方人員的,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4.5.6.乙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
八、合約書的份數:________________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項目經理部):_______ 乙方(勞務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及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雙方在簽訂勞務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1.因工死亡、重傷率為零;
2.輕傷頻率控制在 ‰以內;
3.特種工人持證率100%,實施施工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100%;
4.創文明、標化工地。
二、責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職責:
1.依據國家、本地區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包括總包)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幫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工人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施工前須對乙方的工人進行安全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據本工種的特點及乙方的施工內容,對乙方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3.對乙方有督促、監督、檢查的權利,嚴禁違章指揮;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權依據項目的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4.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安全生產的手續。
四、乙方職責:
1.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學習甲方的安全教育內容。
2.特殊作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率必須達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權利拒絕違章作業;對于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4.施工期間,每日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根據當日施工任務,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作業場所和機械(具)等安全環境狀況,落實注意事項,作好詳細記錄,以供甲方檢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護用品,施工時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施工現場腳手架,以及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如確實需要拆除改動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責任自負。
7.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必須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專人值班。
8.必須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安全標化、文明施工創優活動,要求班組作好工完場清工作,保持場容場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維持現場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備或向甲方租賃。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直接責任;未經甲方許可,擅自私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負直接責任。
10.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本地區有關事故報告規定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五、其它
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9
發包單位: (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的安全,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一條 本協議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合同正本同時生效同時廢止。
第二條 協議雙方應履行的職責
(一) 甲方的職責
(1)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督促乙方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事項的交底。
(3)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數的核定。
(4)根據有關規定,督促乙方落實專人負責其內部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對乙方制訂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措施的審核和確認。
(6)按有關規定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和管理。
(7)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嚴重且又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作業。
(8)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而引起的各類事故、案件的查處。
(9)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二) 乙方的職責
(1)組織本本單位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場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教育。
(2)及時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員工懂得相關知識,掌握相關技能。
(3)編制入場人員的名冊,經甲方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證件。
(4)制訂各種安全防范措施,確定本單位 同志為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人,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屬人員進入現場時,嚴格執行業主及甲方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管理;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從事與本工種、本崗位有關的作業,禁止觸摸、拆卸、關閉、開通與作業無關的設備、裝置。
(6)嚴格執行甲方有關人員車輛入場、證件管理的規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增加入場人員。
(7)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并按規定配備監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結束經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動火作業區域。
(8)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貴重物資;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發生火災、爆炸或物資被盜等事故后,應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和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警,同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報告。
(10)承擔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損失。
(11)承擔因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被業主罰款及一切處罰的損失。
(12)乙方進入現場的機械、機具、施工周轉材料要有明細清單,建立臺帳,報甲方項目部有關部門備案,作為竣工后物資出場依據。
第三條 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罰,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辦法執行;施工過程中,甲方項目部若根據現場情況進一步制定管理細則,乙方將無條件服從執行。
第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需按規定履約,由于違反本協議規定而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在國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現已住進學生宿舍,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等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監護人負一切責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通知家長作停宿處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報告值班老師或學校行政值班領導,由值班老師或學校行 政領導負責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電蚊香、收錄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攀爬走廊等危險地段,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作停宿處理并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監護人負責。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圍墻出校園,如有違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監護人負責,并作停宿處理。(請假必須得到班主任的允許,并完善簽字手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鋪。(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3)不做值日工作。(4)吃零食、垃圾亂扔。(5)在宿舍亂涂、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墻上。(6)下晚自習后一小時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 ,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嚴禁在校內外追逐打鬧、打架斗毆、玩水、玩火、乘車等行為。如因此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其監護人負責。
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住宿生、學生監護人簽字并蓋右拇指手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施工地點: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始
為了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的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作業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乙方在作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治安、防火、防爆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3、乙方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有分管安全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乙方必須認真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5、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乙方進入甲方施工作業前,必須經甲方安全教育交底之后方可作業。
6、乙方作業過程中,如需要使用能源介質等,必須經甲方領導同意,由指定的專業人員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7、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乙方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經確認不得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作業中,因違紀安全管理規定或因意外發生工傷事故的,必須上報上級公司和政府部門,并同時報告甲方。甲方配合乙方人員實施救護。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若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乙方除承擔上述相應責任外,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與此相關的其他損失。
9、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10、乙方員工不得酒后進入作業現場。
11、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12、乙方須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治安管理條例,不得同甲方員工尋釁滋事、打架斗毆,不得盜竊和私拿甲方的物品。如有違反,由乙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并移送保衛部門處理。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天進行清理干凈,施工結束,乙方對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完畢后,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
14、乙方在施工作業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定制管理制度,物料要擺放整齊,工器具用完之后要歸位,做到整潔、整齊、文明。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并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6、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乙方停工整頓。乙方人員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項目款內扣除。
17、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18、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9、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條例),切實加強防火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確保施工現場、生活設施和職工人身財產的安全。經甲方項目經理部和分包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一、按照防火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防火安全。
二、乙方應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項目經理部明確)防火制度,經常對職工開展遵章守紀教育。
三、乙方動用明火應向甲方辦理許可證手續,經甲方批準方可動火。
四、動火時,乙方應指定防火監護人員,配備消防器材進行監護,對監護人要簽發工作交底書。
五、嚴禁使用電爐和電鎢燈取暖、烘烤衣服,嚴禁自砌土灶燒煮食物。
六、宿舍內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吸煙應到甲方設立的吸煙區。電飯鍋、電炒鍋、液化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七、乙方對甲方設置的滅火機、消防箱、消防水帶、消火栓等器材設備,有共同管理之責,未經允許嚴禁挪用、不得任意玩弄、損害和偷盜。
八、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對肇事人員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罰款、清退的處分。情節惡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報請公安、消防部門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處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3
總承包單位: (甲方)
分承包單位: (乙方)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德州市信訪中心綜合樓
2、工程地址:德州經濟開發區行政辦公區,南鄰計委,北鄰德州銀行,東臨新興路。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20__年10月27日起開工至20__ 年10月1日完工。
(三)乙方入場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協商辦理繳納保證金 10000元,并且明
1)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
2)甲方為乙方提供方電纜、配電箱、開關箱、電表箱,乙方自備所有用電設備及工具,并應符合規范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電;
3)甲方為乙方接好電表箱,每月按電表收費(每度電按1元計),并收取電損費10%,乙方要按時交納電費。若乙方不按時繳納電費,甲方有權停電。
4)乙方進場后,必須按TN-S系統布線,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并無亂接亂掛現象,嚴格管理并服從甲方的監督否則出現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責任。
5)乙方用電必須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電規范,遇到上級部門檢查應服從檢查需要,必要時采取臨時停電措施。
6)夜間臨時用的移動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7)乙方不得私自接電所有動火必須執行動火審批程序。
8)所有接電必須有項目部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9)電焊工必須配備齊全有效的防護用品。
10)嚴格執行我單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現以上協議內容或規范要求的行為,將對分包作業隊進行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將從保證金里扣除,不夠的部分由乙方以現金形式交給甲方。
12)項目部安全員有權對分包單位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執行停工、罰款等措施。
13)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甲、乙雙方,如遇到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同則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1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法定代表人: (蓋章)
代表 (簽字)代表 (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4
為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 )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 )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采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
(二) 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并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并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設備,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__)對用電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設備、設施。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乙方自備的電氣組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后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設備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漏電電流不大于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并經甲方批準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姓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6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凈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于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托管理期間,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 萬/年的委托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托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對委托人作違約處理。委托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稅費、航政規費及委托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托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戶,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托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托期間,委托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托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托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7
承租單位: (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減少與避免施工現場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并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005)與《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等相關規定。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要審查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及技術條件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后填寫“路基檢驗記錄”并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由安裝單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并經安裝單位(法人單位)蓋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負責編制“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并經甲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與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5、負責配備專業指揮信號工(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操作證),按操作規程負責塔吊信號指揮工作,如需隔樓吊裝,要加配接力信號指揮,對信號指揮人員應配備信號工服裝。
6、負責對塔司、信號工、掛鉤工上崗前的培訓教育考核與“應知應會”考核,并根據“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向塔司、信號工、掛鉤工等進行書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
7、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測定記錄,每月至少兩次定期檢查,遇有5級以上(含5級)大風及大雨后不定期檢查測定記錄,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乙方檢修。
8、負責匯總與整理甲乙雙方的塔吊相關資料。
9、未按上述1~8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資料:
(1)出租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出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②塔吊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原件);
③起重機械設備統一編號、出廠合格證(復印件蓋公章);
④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復印件蓋公章);
⑤塔式起重機安全檢驗合格證(復印件蓋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
⑦塔吊維修保養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單位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裝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蓋公章);
②拆裝單位的“拆裝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裝安全管理協議書(復印件);
④拆裝單位的“塔吊安(拆)裝施工方案”,要有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原件;
⑥拆裝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
⑦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⑧塔吊應急預案(蓋公章)。
2、根據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與技術條件要求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填寫“路基檢驗記錄”并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后才能夠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后,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并經拆裝的法人單位蓋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對進入施工現場塔吊拆裝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
5、向塔司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乙方機組人員進駐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6、對塔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修,并要求操作人員,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運行檢查與交接班記錄、如發現問題及時檢修,禁止帶故障運行與違章操作,將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存檔。
7、乙方塔吊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則與“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
8、乙方未按上述1~7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9、因塔吊設備問題和塔吊在拆裝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場后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8
民族中學學校安全管理協議
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以及《中小學安全工作條例》精神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系,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以及不按時返家、反校的。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留宿的。
6、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管理的,在校內外打架斗毆的。
7、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8、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機動車、自行車的。
9、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10、私自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1、私自外出校園造成傷害的。
四、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家長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不按時到校而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9
甲方(工程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l.涉及輸、變、配電設備上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并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簽。
5.對起重、油漆、土建等非電力類施工單位以及非電力系統的電力類施工單位承包運行變電所和線路大修、改造、擴建等工程中的分項目,必須指派工作負責人,并由該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工會和收工會,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并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應組織驗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甲方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并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并主動與甲方聯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經甲方許可后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自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范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可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七、本協議是____________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后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0
總承包:_______________
分承包: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安裝方:_______________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升降機: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進出場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一、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工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后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后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范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并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后,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__日內,于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注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并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并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后方可設備安裝,如委托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并簽定拆裝合同,同一臺設備拆裝接高附墻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后,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并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并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并交總包方注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并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并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并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制作質量鑒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并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后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_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布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嘩。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吊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后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1
甲方(工程發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l、涉及輸、變、配電設備上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并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簽。
5、對起重、油漆、土建等非電力類施工單位以及非電力系統的電力類施工單位承包運行變電所和線路大修、改造、擴建等工程中的分項目,必須指派工作負責人,并由該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工會和收工會,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并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應組織驗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 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甲方審查合格后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并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并主動與甲方聯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經甲方許可后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自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范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可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七、本協議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后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2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并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于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系人員: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公司 : 公司: 公司: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3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 本協議適應范圍: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檢修安裝電力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協議。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 發包項目名稱: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2. 承包范圍: 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五、項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開工,至 20__年 月 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 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并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1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并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 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范圍。
5. 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后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后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 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并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并經教育培訓后方可進場作業。
10. 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 張萬里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賈海東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并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布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匯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衛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并布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布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針對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衛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 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經落實整改后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于作業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13. 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說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并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于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 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系好安全帶,并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采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 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系人說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二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 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采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 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并甲方審核后方可進行,并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 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系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復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 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范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 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于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華能南京電廠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立協日期: 立協日期: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系說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系。
2、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 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 工程的建設單位( 中鐵房地產集團廣州有限公司 )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中鐵建設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 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托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中鐵建設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中鐵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著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并有權對由于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于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于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匯報。
2、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法人單位: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5
場地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展覽主辦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展覽項目
1、展覽項目名稱:
2、展覽地點:
3、展覽面積:
4、展覽其他合作方:
第二條 展覽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進館,至 年 月 日撤館結束。
第三條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根據舉辦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本協議明確乙方作為上述展覽的主辦方,必須對展覽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保持展覽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態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
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1、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各級崗位職責;
3、配備與展覽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為展覽活動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資保障,在各個入口處設置安檢系統,出入口處必須安排保安,由此產生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5、組織實施現場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對參加展覽活動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有效制止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7、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展覽活動如有承辦方或主場搭建商、主場運輸商等供應商,且其與乙方無隸屬關系的,乙方與承辦方或供應商應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職責。承辦方或供應商應按安全協議規定的職責,與主辦方共同落實安全措施。
二、承擔相關安全責任
1、防恐安全責任:負責展位區域內的消防、治安、防恐安全工作;保證租賃區域內所有展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下述物品禁止展示或進入甲方展館:武器、槍支、刀劍、彈藥、炸藥、易燃品、放射性物質和其他危險物品;未經海關批準的進口物品;可能有礙甲方順利經營的物品和任何被有關部門禁止的物品;
2、消防安全責任:乙方在展會期間嚴禁對通道、安全門、應急燈、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噴淋裝置、火警報警器等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改造、改裝或移動; 乙方嚴禁影響和阻塞緊急通道,嚴禁阻擋滅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設施,甲方有權要求租賃方將各種對安全構成威脅的物品移開;
嚴禁在消防卷簾門下擺放物品,消防卷簾門滑道兩邊不準懸掛任何裝飾物;嚴禁在展館內燒煮、燒烤、明火操作、切割金屬,嚴禁在展館內使用各類加熱器和電熱器;
保證現場施工人員不在展館內調漆、噴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進行清洗作業;展館內嚴禁吸煙。
3、治安管理責任:保證展館內無尋釁滋事,打架斗毆;展會期間,保證展位搭建的質量,如違反安全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查封展位直至清除出館,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制訂安全工作計劃,并落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搭建和開展期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應當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明確其安全管理責任;對從事電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高空作業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4、其他安全責任:乙方應制定應急預案,如遇緊急情況,及時疏散人員;
必須負責設置施工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搭建和撤館時施工時必須派專人進行現場監護;
必須配置必要的合格的施工安全勞動保護器具和用品,搭建和撤館期間須佩帶安全帽方可入館;
必須經常對展覽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杜絕事故苗子和隱患,預防和避免人身傷害事故;
必須采取措施重點做好防止高處墜落和墜物傷人事故的工作;必須做好防觸電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三、
乙方在展覽項目開始前,應將本安全管理協議及現場應急預案等展會資料上報廣饒縣會展節慶辦公室;并指定 (身份證號碼: )為租用期間安全管理負責人。
四、
本協議明確在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發生任何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責任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1、在實施上述展覽項目過程中若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乙方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主動及時地向有關管理單位報告。
2、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必須負責妥善處理事故的善后相關事宜,并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事故情況調查工作。
3、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判定,負責承擔所有責任。
六、 乙方應遵守的其他規定
1.不得超過有關部門核定的人員容量印制、發放、出售票證;
2.公開售票的,采取票證防偽、現場驗票等措施;
3.根據安全需要,在展覽入口設置安全、有效的驗票設施、設備;
4.保證臨時搭建、安裝、懸掛設施、設備的安全。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 保證對外租賃時展覽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2. 在安全出入口和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并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 向乙方提供該場所的核定人員容量、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及供電系統等數據;
4. 甲方在本展會過程中,委派 負責聯系和協調乙方相關工作,負責對乙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 一旦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協助乙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的義務。
第五條 協議的簽署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署后即行生效,協議雙方均必須認真執行。
本協議作為場地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6
協議單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系說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系。
2、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 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 工程的建設單位( 中鐵房地產集團廣州有限公司 )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中鐵建設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 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
(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
(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托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
(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
(4)中鐵建設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中鐵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著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并有權對由于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于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于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匯報。
2、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 法人單位: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住宿生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7
甲方:
乙方:(監護人)
為進一步加強廣元制梁場生產區和宿舍區的安全管理,加強職工家屬在梁場期間職工未成年子女的安全管理,確保梁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職工未成年子女在廣元制梁場的安全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監護人)對子女在廣元制梁場期間負有全權監護責任。
二、乙方(監護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廣元制梁場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子女進入施工作業區,如私自進入施工區,梁場一經發現,將立即對其清理出場,并對其監護人進行經濟處罰,如發生事故與制梁場無任何關系。
三、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玩危險物品,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玩火,遠離火源,安全使用蚊香,避免火災發生。
四、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安全用電,不私拉亂接電源線。
五、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爬高,不到河邊、水塘、消防池等地玩耍、游泳。
六、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打架斗毆、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不參與違法犯罪行為。
七、做好監護人的職責,全力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乙方如違反廣元制梁場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繼續居住。乙方對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九、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