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內容(精選3篇)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內容 篇1
公司法解讀: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解讀】本條是關于公司公司章程記載事項的規定,依據其效力不同,可分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任意記載事項。
一、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是指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章程必須記載的事項,公司法有關公司章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的規定屬于強制性規范,體現了公司的強制與自治關系中的強制方面,也踐行了公司法中國家干預的理念。若不記載或者記載違法,則章程無效。而章程無效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公司設立無效。本條規定的前七項都屬于必要記載事項。
二、任意記載事項
任意記載事項是指公司法規定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及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之外,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行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經由章程制定者同意自愿記載于公司章程的事項。任意記載事項法律不列舉,由當事人自主決定,這類事項非經股東會修改,公司及股東都應遵照章程執行,其效力與相對必要事項相同。本條規定的第八項是屬于任意性記載事項。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內容 篇2
X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僅供參考)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本協議由甲方與乙方就X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于200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區路號(會議室)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X有限公司%的股權(認繳出資額XX萬元人民幣)以XX萬元人民幣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XX日內,將轉讓費XX萬元人民幣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X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X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X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股東的權力、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公司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X有限公司的股東,按章程規定(或出資比例)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股權轉讓的費用負擔
股權轉讓全部費用(包括手續費、稅費等),由甲方(或乙方,或由雙方自行約定的方式)承擔。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協議,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協議經轉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X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200X年XX月XX日
注:
1.本范本適用于有限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或者股東向股東以內的人轉讓全部股權,申請辦理股東變更登記的,應提交《股權轉讓協議》;
2.股東為自然人的,由其簽名;股東為法人的,由法人單位印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盡量不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
3.本協議如需公證或鑒證,應在條款中定明;
4.凡有下劃線的,應當進行填寫;下劃線上文字有括號的,應按規定作選擇填寫,正式行文時應將下劃線及括號去除;
5.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打印,可雙面打印;多頁的,應打上頁碼;內容涂改無效,復印件無效。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內容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
公司住所擬設在
市
區
路
號
樓(房)。
三、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
社會團體
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
分別為:
(
),現住
, 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在
。
(
)團體法人編號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
(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
(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五、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后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六、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
。
七、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八、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
辦法承擔。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