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精選30篇)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串崗,不酒后作業,接受安全教育。禁止到處抽煙,只能在固定的吸煙點吸煙,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二、認真學習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應識應會。熟識安全知識,按規定組裝電器設備,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拒絕違章指揮。定期檢查各路電箱電氣,做好記錄工作,。
三、要堅持每日巡回檢查制度,對漏電掉閘裝置、電器設備,尤其是移動和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燈、拖地電纜線,定時進行檢查,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排除不安全因素。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著整齊,佩戴好出入證。上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防護眼鏡、危險處操作系好安全帶。穿好絕緣鞋。
六、對各級檢查出的隱患,按要求及時整改。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將流動電線及時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時要切斷電源并鎖好閘箱。
八、做好各種電氣設備的,雨前防護工作。
職工簽字
日期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3
甲方:
乙方:
分包項目: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后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4
1、貫徹執行國家、本市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有關規定。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積極參加公司各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會議和活動。
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負責協助經理做好本單位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并檢查執行情況。領導并支持技安員的工作,對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持續有效負責。
3、在生產工作中堅持做到“五同時”,學習推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先進經驗,不斷提高本單位的管理水平。
4、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年度計劃和月份工作要點,實行安全值班工作制度,組織安全檢查,針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制定并實施整改措施。對上級檢查提出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應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并按時復查。
5、組織并落實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外施隊使用管理規定,及農民工進場培訓、考核和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的有關規定。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本單位的生產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6、嚴格對分包單位的使用管理,負責協助經理審查其施工安全資質。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施工生產合同或協議的同時,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合同或協議的落實。
7、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質量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8、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按要求及時上報。組織或參加事故的調查,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生產副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5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食堂)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護各位工友及家屬的安全健康,保證工地的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二.協議內容:
1、乙方應該與甲方簽定《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義務。
2、乙方必須乙方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
3、乙方應該對乙方人員進行文明禮儀教育。
4、乙方應該及反饋乙方人員對食堂的建議、意見。
5、乙方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食堂。乙方人員進入食堂之前,須經食堂的負責人同意,并且不影響甲方安全工作的前提下。
6、甲方應該全力做好食堂的工作,保障各位工友的飲食健康。
7、甲方應該接受乙方的合理的建議、意見。改進食堂工作。
9、甲方應該做好食堂安全衛生工作。
10、對于乙方工友的合理的,必要的要求,甲方能夠做到的,就應該做到。
11、如果發生爭議,糾紛,甲乙雙方領導得知后,馬上趕到現場,或者指派其他領導馬上到現場。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積極地把爭議,糾紛平息。如果事態惡化,后到場的一方應該對惡化情況負主要責任。
12、甲方應該做好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安全、文明禮儀教育。
13、甲乙雙方應該經常互通情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6
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護每個員工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杜絕或減少國家財產損失。按《勞動法》規定,每個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力的同時,必須嚴格履行各自對安全生產應盡的義務。根據“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崗位)人員,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現將權力和義務明確如下:
一、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擁有的權力
1、享有參加社會和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技術、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權力。
2、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種,享有特殊保護或按規定定期體檢的權力。
3、有按工種領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力。
4、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及操作規程的指令。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二、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單位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服從單位領導和安技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2、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事故隱患必須即時整改或反映;按設計或計劃安排,積極主動的搭設和安裝好作業點(面)符合規定要求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
3、按不同工種的需要,正確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各工種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絕緣)鞋;在無法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水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或穿救生衣。
4、嚴禁酒后作業和未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5、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區域游泳。
三、對不履行安全生產義務,造成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凡違反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二項1-5款規定的人員和違反安全生產紀律的,按所在單位的處罰規定執行。因個人違章行為發生的工傷事故或造成自身和他人被傷害的,除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外,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和處分:
1、凡輕傷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300元,處次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150元至200元,以此類推,并處以批評教育;
2、凡重傷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800元,處次要責任者500元至600元,以此類推,并處書面檢查或在單位職工大會作檢查;
3、凡致死亡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1500元,處次要責任者800元至1200元,以此類推,并將主要責任者予以辭退,次要責任者向處安全環保部作書面檢查。〈檢查報職工所在單位后轉處〉。
以上處罰權在責任職工所在單位。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執行。
四、凡在安全生產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個人,按所在單位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五、新工人凡未經安全教育和考試合格者,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者,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
此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7
安全施工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定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范圍):
2、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20xx年5月26日至20xx年3月 31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規范、規程。
第三條 安全管理目標
乙方在承擔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達到以下目標:
1、杜絕重傷及以上級別事故。
2、負傷率控制在10‰以內。
3、現場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達到100%。
4、杜絕火災事故。
5、杜絕爆破器材事故事件。
6、杜絕交通事故。
7、杜絕鐵路交通安全事故。
8、杜絕機械設備事故事件。
9、杜絕管線破壞事故事件。
10、杜絕職業病和急性中毒事故事件。
第四條 甲方指定本項目安全總負責人為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指定本項目安全總負責人為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動部署。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應交由甲方審查、審核或批準。
2、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乙方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應對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將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訓記錄和簽字手續)交甲方備案,接受甲方監督。
4、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符合要求的上崗證,自行承擔費用,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須對進場作業人員認真進行身份核查,拒絕使用身份可疑或患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同時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
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實行按需配置,并到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甲方指定的地點采購,確保質量過關。同時乙方要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同時為作業人員提供防暑、防寒等防護用品。
7、乙方必須對進場員工進行工前和經常性安全教育,確保員作業人員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并完善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定期將資料收集齊全后必須報送甲方審查、存底。乙方對甲方安排的生產任務,須與甲方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8、乙方在安排作業人員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交至每一名作業人員。
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一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乙方負有對雙方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義務。乙方接收后,視同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完整齊全且符合安全要求,乙方獨立的對工程承擔安全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11、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的要求正確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12、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作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3.乙方違章作業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重大違章行為的,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同時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乙方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
人員,應當予以及時處理,消除隱患。甲方也有權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以消除安全隱患。
14、對甲方人員的指揮乙方無權拒絕,若甲方的指揮乙方能夠證明確屬違章指揮或者能夠證明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乙方可以暫緩執行,并報甲方復核。若甲方復核后查明不屬實,乙方需立即履行甲方的指揮,同時乙方應承擔停工期間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5、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有變動的,須及時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或轉崗安全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和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16、乙方進場的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符合安全要求,自行驗收后報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如乙方單獨辦理困難,甲方可協助辦理,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同時將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施工。甲方對以上設備的驗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甲方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經濟處罰甚至勒令退場等措施。
17、乙方必須書面委托固定的爆破器材領取人員負責領取和退庫,并對過程使用安全負責。
18、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地段、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或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必須在開工前10日將書面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批準,改變方案時,必須重新報批。雖經批準,但并不能免除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19、乙方必須做好現場施工安全防護,采取一切嚴密、可行、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作業人員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
近人員、機械設備免遭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對施工安全、工地相鄰關系獨自承擔全部責任,如甲方因此受到損失或導致賠償的,乙方應全額對甲方進行補償并承擔甲方所有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20、乙方必須虛心接受甲方、監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
21、乙方的著裝(含安全帽)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擾民行為,對工地的“三廢”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23、乙方對自己的駐地安全、保衛工作自行負責,配備醫務人員、應急藥品和器械。過程中對作業人員進行各種安全知識、衛生知識、職業道德進行教育,做到舉止文明、行為規范、禮貌待人,杜絕班前喝酒、尋釁鬧事。
2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均無權通過任何渠道向新聞媒體、網絡透漏信息、接受采訪或提供相關材料,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需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工程總價 %的違約責任。
25、乙方應將每月完成的合同價款中 %的費用作為安全保證金預留甲方。由甲方每月/季組織一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如達到要求,則從當月/季預留 %的費用中拿出 %返還乙方,否則,甲方有權將此費用作為改善安全管理之用。
第六條 事故報告、處理與責任
1、乙方發生各類安全事故事件必須立即報甲方,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上報。
2、發生事故后,乙方要積極組織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設備或設施時,必須做好記錄或拍照。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和現場勘察。
3、因乙方管理或防范、防護措施不力或乙方作業人員違章等原因導致發生的各種傷亡、機械設備損壞、職業病、中毒、火災、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爆破器材事故事件、管線破壞、建筑物破壞和其他方面安全事故事件(含未遂事故事件),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均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含聲譽影響)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可在計量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時,乙方還要接受甲方上級單位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
4、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獨立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若因乙方遲報、瞞報、做偽證或擅自破壞事故現場,造成損失擴大的,乙方除承擔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同時乙方應按照擴大部分損失的一倍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對乙方施工項目所享有的監督、指導和檢查等第五條所列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并不免除乙方承擔工程中的安全義務。乙方對施工的工程獨立承擔所有的經濟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保險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第七條 爭議
當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照主合同糾紛處理方式解決;解決爭議的所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安全管理方面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乙方在承接甲方土建施工、檢修、工程安全及其他勞務時的安全行為,促使乙方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 適用對象和范圍
甲方與一切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資格的單位簽訂相應土建施工(檢修、工程安裝及其它勞務)合同,合同簽訂后乙方可在甲方生產經營區域內從事相關土建施工;爐窯電氣、機械設備檢修;工程安裝及其它有關勞務活動。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當依據本協議約定,享有各自權利、承擔各自義務。
二、 雙方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1、 雙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應當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嚴格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2、 雙方應相互配合,支持安檢工作的檢查和落實。乙方不得拒絕、阻擾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3、 乙方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指導,制訂并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4、 雙方必須嚴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檢修、勞務)現場之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本單位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為本協議甲方安全生產責任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對乙方施工、檢修、勞務等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 甲方針對乙方行為所作出的安全檢查,必須有書面記錄。并且,甲方必須立即將檢查情況向乙方通報。
4、 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時,有權向乙方詢問有關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調閱有關安全措施資料,指導或提出安檢意見和建議。
5、 甲方對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則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的相關經濟業務合同的履行。
6、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安全、規范的施工、檢修、勞務作業現場,承諾不因其過錯或消極不作為而給乙方造成安全隱患。
7、 確定也乙方進行具體安檢工作的機構和責任人,建立完備、規范的安檢記錄檔案,對從事高危行業工作的人員必須審核其是否具備國家認可的相關資質。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嚴禁將承包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2、 乙方人員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檢查、監督,對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給予考核。
3、 乙方應具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對特種作業的項目乙方必須出具有效的資質證書),在甲方施工、檢修、勞務等現場作業期間,乙方應指派專(兼)職安全人員 ,聯系電話 ,全面負責項目的安全、現場、消防工作。
4、 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檢修、勞務)現場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保衛科辦好一切入廠手續,接受安全教育,嚴禁“三無”人員進入甲方工作區域,乙方人員必須按在甲方登記備案的名冊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未經甲方認可不得擅自更換,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5、 乙方各類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素質,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所使用的特種作業設備必須取得有效的特種作業設備強制安全檢驗合格證,方準現場使用。
6、 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經查證發現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糾正,否則甲方有權現場勒令停工。
7、 乙方人員在甲方作業期間,必須按工種需要正確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同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乙方管理人員在員工作業前應先熟悉現場,并對所處區域的作業環境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預防措施給員工進行交底,同事對使用的設施設備等,負有認真檢查和確認的義務,嚴禁設施、設備等帶病作業,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9、 乙方人員在作業現場不得擅自動用或操作甲方的設備和機具,否則按本協議約定視為違約,承擔違約金,因此釀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0、乙方人員凡高空作業必須有專人安全監護,不得一人操作。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系好安全繩、安全帶(高掛低用),扎好褲腳,戴好安全帽;不準穿光滑底、硬鞋底。當需要在石棉瓦等輕型屋面工作或因作業場所環境限制無法系安全帶時,乙方必須采取安全行走的技術措施,如鋪設木板、跳板并加安全防護生等和在作業面下部增加安全防護網,嚴禁在沒有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冒險踩踏和作業。
11、乙方在作業期間自備的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租賃)甲方設備、工器具,應由雙方協商辦理租借手續,借用方應保證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租借方必須經行驗收確認并作好書面記錄,租借方一經接受使用,表示該設備(工器具)完好無安全隱患,若造成安全事故,后果全有租借方負責。
12、乙方作業期間的用電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將電源接入器作業場所的總配電箱,必須有防止影響上一級電源的過流斷路保護,乙方不得私自拉接電源,否則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金 元。
1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區域進行施工作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專業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并辦理相關的開工或動火手續,乙方必須提前將安全預防措施報送甲方在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單位和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審核,甲方在收到其報送資料后,應當于48小時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14、乙方人員在施工(檢修、勞務)期間發生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15、乙方所承建的項目: 。
五、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履行期間,若因一方違約行為發生安全事故,違約方按其與對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合同標的金額(指合同結算金額) %承擔違約金。并向守約方賠償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 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當產生的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每發現一起,乙方承擔違約金
元。
3、 除本合同第五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以外,甲乙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沒發生一項承擔違約金 元。
4、 因乙方違約而發生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甲方可在應付乙方的相關款中予以扣減。
六、 附則:
1、本協議與雙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 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八、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程序裁決。
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生產單位、乙方各一份,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存檔一份,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 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9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文件,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項目,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墻,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并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并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對于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須當天退庫,并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權限進行審查批準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志,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后,待爆破完畢15分鐘后,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并嚴格按安全程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后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閑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并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巖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后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采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設備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于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閑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起吊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并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設備、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對于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周必須進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0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工程系統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口頭或安全整改通知、處罰單,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現場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因甲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整頓,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現場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四、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施工承包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不按照操作規程施工,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法律后果,承擔安全責任;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影響甲方信譽的,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的程度視對乙方造成的影響大小而決定。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江蘇省和上級勞動安全市場主管部門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嚴格執行長江龍城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制定的關于本工程(常州科教城國際創新基地低碳產業育成中心)《項目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同時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規定。
2、現場施工用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或與甲方共同承擔安全風險--見下第五條),不得無成本、無風險管理,必須共同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未成年人、殘障人員、心腦血管疾病或有不良行為者等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更不得參與施工。
3、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現場要安排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乙方負責人必須提高本單位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帶頭并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法規,真正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害”。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6、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如發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進入施工區域必須帶好安全帽,系牢帽帶,正確使用各種勞保用品;2米高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并且高掛低用(即安全帶的保險扣,盡量掛扣在高于作業點的位置)、掛扣點牢固可靠有效。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認為滿足后,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一旦發生事故,先應立即進行人員搶救和疏散工作,并保護現場。若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物品時,應做好標記和拍照取證工作,采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1、如因乙方違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導致上級主管部門處罰外,甲方有權利進行加倍處罰。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為共同承擔施工管理責任,降低事故風險,就工人人身施工安全保險事宜協調一致如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工人,按最高死亡90萬元、4萬元醫療/人的賠付額購買工程意外傷害險 ,最高宜按 人共同投保,甲方投入55%保險費用,乙方承擔45%,超出保險內容、保額部分的一切安全責任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或義務性適當補貼、或按保險比例分攤)。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合理配置勞動力,參加施工人數,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時辦理保險事宜。乙方不得隨意增加、減少施工人員,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否則因此項帶來的一切施工事故風險、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己方施工人員個人素質擔保:充分了解、信任乙方身體、思想素質,承諾乙方施工人員均符合勞動法相關條款要求,非犯罪分子、無惡意暴力傾向行為,身體心理均健康,如有證據證明乙方人員有身體心腦血管疾病、心理疾病等隱瞞不報并使用的、故意 “碰瓷”的等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對乙方加倍罰款、并追究其責任,無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勞動者,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因此不能及時辦理保險,并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4、參加施工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執行書面請假制度,(或電話、短信等口頭請假)普通員工向乙方管理人員請假,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向甲方現場負責人請假,沒必要的話(除了事假、病假)盡量不要外出,以減少不必要的安全風險。否則在此期間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名單;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3、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4、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
(項目部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簽訂時間: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1
第一條施工現場布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避免擾民;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用廁所,并有專人管理,嚴禁隨意大小便;生活、生產廢水及施工降水未處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壞樹木、綠地;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第二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固定式配電箱應設置圍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禁非專業人員接拆電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妨礙現場安全的用電設備。
第三條現場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備齊全、位置合理,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嚴禁挪用,保證消防道路暢通;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動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四條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著裝、佩帶胸卡,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紅色為業主專用顏色),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工人酒后上崗,嚴禁攀爬腳手架,高處作業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第五條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十條施工單位現場應有專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其他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履行。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2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3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船舶租用期間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和其它潛在安全隱患,使其更好的為海上作業服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特簽訂租用船舶安全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雙方均應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航行規定,按操作規程操作,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4.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實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及船舶登記證書外,還應符合海事主管機關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適任船員。
3.乙方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設備,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臨水作業或在甲板上行走時,必須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被租用船舶設備、人員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一經作業,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作業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負。
6.乙方對船舶載重必須每次檢查,不能超載、每次載重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7.租用期間,船舶及船員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在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報、調查、處理、賠償、結案,并上報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并有效地執行。
9.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10.嚴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的航路航行,嚴格在海事部門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規定。
11.所有船舶嚴禁在禁錨區錨泊,嚴禁在禁航區航行。
12.嚴格遵守海事部門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讓管理規定,進行主動避讓。
13.制定并落實防風、防臺、防霧等各項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海事部門的要求,采取相關措施,以策安全。
14.認真收聽每天氣象預報,做好船舶避風工作。當風力達到抗風等級以上,要安排船舶撤離施工現場,到指定的避風水域避風,并落實人員值班,落實防御措施。
15.在冬季施工作業中,要落實好船舶防凍、防滑、防火和用電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員和作業的安全。
1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規定措施,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
17.乙方海上作業必須保證船舶航行安全,如甲方有違反安全之處,乙方有權拒絕航行作業。
18.保險
(1)乙方租用的船舶必須參加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提供保險單復印件。
(2)乙方租用的船舶所屬船員必須有人身保險并提供保險單復印件。
三、甲方安全責任
1.每天工作前把當天工作的任務內容、范圍及要求告知船上代班人。
2.工作前把甲方項目負責人等主要人員聯系方式知訴船上代班人。
3.工作前召集船上人員開安全會議。
4.有權利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及備案。
8.對乙方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后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后失效
本安全協議一式貳分,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經簽訂船舶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設備、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設備。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七、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衛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匯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衛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重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____%;
5.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單列的____%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____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____%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7
總承包方:(或簡稱甲方)
分包方(建設單位外委): (或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遼寧鯤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就長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與建設單位外委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協議內容
1. 甲方責任及義務
1.1. 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1.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報甲方審核。
1.3.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單,直至清退出場。
1.4.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1.5.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員有權停工和采取強行措施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 乙方責任及義務
2.1. 乙方須嚴格遵守長春市關于施工企業用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2.3.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4. 乙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并達到長春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2.5. 乙方應杜絕死亡、重傷、火災、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下。
2.6. 乙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
2.7.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8. 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2.9.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10.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2.11. 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具有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1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2.13.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購買正規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
2.1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
2.15. 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 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長春市政府、長春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權向建設單位匯報情況,讓建設單位參與監管。
2.17. 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等災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立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2.18. 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負責。
2.19.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長春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施工中乙方應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程度,并且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2.20. 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甲方關于施工技術管理、現場防護、施工用電、機械、化學危險品管理、消防防護及保護女工的各項程序。
2.21. 乙方應對接觸職業病危害源的現場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品,并對其健康定期進行檢查,并承擔其相應費用。
2.22. 乙方須按規定對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堆放并及時清運。
2.23. 現場狹小乙方不能在現場設置食堂及宿舍。
2.24. 對于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甲方有權監督、跟蹤檢查乙方廢棄物處理情況。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廢棄物處理,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采取其它處罰措施的權利。
3. 外保溫吊籃的使用
3.1. 甲方責任及義務
3.1.1. 甲方負責提供吊籃給乙方做外墻保溫使用。
3.1.2. 甲方負責吊籃租賃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維修。
3.1.3. 甲方提供的吊籃必須是合格產品,設備相關資料齊全。
3.1.4. 吊籃配重塊數量及重量按廠家要求設置,不允許減少。
3.2. 乙方責任及義務
3.2.1. 吊籃內作業人員數量不得超過2人。
3.2.2. 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將安全帶用安全鎖扣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3.2.3. 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籃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全面的檢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 吊籃在雷雨、霧天和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使用。
3.2.5. 安全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觸油類,嚴禁砂漿、雜物進入安全鎖內,工作鋼絲繩不得有砂漿、雜物,如發現鋼絲繩開裂,亂絲、變形必須通知總包方更換。
3.2.6. 安全鎖鎖緊鋼絲繩時,安全鋼絲繩在受力情況下,嚴禁強制開鎖,應將平臺提升,在安全鋼絲繩不受力時自動打開安全鎖。
3.2.7. 提升機如發生異常噪聲應停止使用。
3.2.8. 吊籃使用結束后,將提升機、電控箱、安全鎖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滲入。
3.2.9. 由于乙方使用不當及人為原因造成吊籃損壞的乙方按價賠償。
3.2.10. 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不允許進行高空作業,工作期間不允許飲酒。
3.2.11.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當及違章作業等自身過錯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非乙方原因責任方負責。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8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和雙方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承包形式:全成本承包。
3、進場日期: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4、承包內容:承包甲方的部分鉆探生產任務,科學、合理地組織施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杜絕一切安全生產事故,乙方對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安全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二、安全目標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2、 杜絕死亡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中毒、交通和火災事故。
3、 杜絕死亡事故,避免重傷事故,重傷率不超過0.3 ‰,減少輕傷事故,年因工負傷頻率不超過10‰
4、無職業病患者。
三、甲、乙雙方安全管理人員登記表
甲
方項目管理單位 聯系電話
單位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安全員
乙
方單位全稱
單位負責人
安全員
施工人員總數
特殊工種數
四、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網絡體系等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并存檔,監督乙方責任人與施工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對于審查不合格施工機組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負責監察監督乙方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情況。
3、負責對乙方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負責整個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于乙方存在的嚴重隱患和多次重復出現的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停工整頓處理;而因此給乙方造成的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管理和生產需要甲方幫助其培訓或提供其他安全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支持,并按國家規定收取費用。
6、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須積極協助搶救,并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五、乙方安全職責
1、進場施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全體施工人員名單和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等安全管理資料,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按照施工人員名單,根據作業環境和施工特點,分工種、分崗位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安全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考試結果須報送甲方。
3、負責向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必須認真執行國家《地質勘探安全規程》、《鉆探工程安全規程》及福建省頒發的各種安全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
5、指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報甲方認可,登記備案。
6、按時參加甲方的安全例會,對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必須及時制定對策進行整改,并隨時向甲方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7、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的領導。
8、必須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措施費的投入。
9、乙方自備機具、設備及施工器材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未按要求做的話,責任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接到違章罰款通知單后,要在二天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逾期不交的,每遲交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從工程結算款中扣交。
六、安全保險措施
1、乙方必須為所有施工人員辦理人身傷亡的意外保險。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犯安全生產規定的罰款,甲方可以在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減。
七、事故經濟責任劃分
1、由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員工傷、殘、亡事故,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亡人員及其法定供養親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2、乙方雇傭的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而上崗者,發生的傷、殘、亡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己完全負責。
3、由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分歧,按國家規定,由上級主管部門裁定后處理。
八、處罰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給予相應罰款,處罰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或者令其停工整頓;情節特別惡劣的,甲方有權將乙方施工機組清退出施工現場。
1、事故隱患嚴重,直接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認真整改的。
2、隱患和違紀較多,造成事故或影響甲方安全生產評比、達標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安全生產通知后,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的。
4、自帶施工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備、防護用品驗收不合格而又不按要求整改使用的。
5、忽視安全生產,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的。
6、施工人員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于此類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加重處罰。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國家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壹份備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市建委關于《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___________市文明施工要求的具體規定,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為確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雙方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執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3.施工前,甲方應保證作業區域道路暢通、平整。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和督促乙方安全生產工作。
4.乙方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安全要求和施工技術方案進行作業,如違反而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負責設備作業區域安全警戒線,標志明顯,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6.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指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甲方的工作布置、組織活動應積極參加和貫徹落實。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應及時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____萬元)并采取強制措施,整改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從結算中扣除。
7.甲方負責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域必須按規定設置分隔設施,并做到穩固、整潔、美觀、整齊。施工區域的圍護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修復。
8.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證有車輛通行的行車道,行人和居民出行必須有安全便道。
9.要落實切實可行的施工臨時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下水道放泥漿水、水泥漿。
10.施工當中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到公路上和居民區。控制粉塵飛揚,減少施工對本市環境和綠化的污染,嚴格控制噪聲污染。
11.本工程在施工出現的事故若被新聞媒體爆光,產生不良影響,乙方應主動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響,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根據事件的嚴重性處于____萬元以下的罰款。
12.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乙方發生管線損壞,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環境,甲方除對乙方處于直接損失等價的罰款外另須賠償直接損失等價的間接損失。
13.本工程必須創建文明工地,確保________文明工地,力爭________文明工地,并創安全無傷亡事故。
14.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0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協商做好施工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按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認真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項目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布臵、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嚴格審查分包隊伍安全資質,嚴禁錄用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
3、按規定做好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對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責令乙方進行辭退。同時做好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學習與執行。
5、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經檢查發現有嚴重違章、違紀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權責令停工并責令限期整改,同時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承包合同中有明確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須提供合格有效的設備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納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疇,對乙方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狀況進行確認,并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9、工程開工前甲方按規定預留一定比例(額度)的施工管理費做為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應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處罰通知單”,在保證金中扣除;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項目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審查備案。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落實工作。
5、配合甲方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進行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童工和身體狀況不滿足從事本工程體力勞動要求的人員。
8、按規定設臵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并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
9、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范化管理,杜絕違章
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0、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設備,機具設備隨機資料齊全,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工器具,有責任加強對機械、設備和工器具的定期維護和保養。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維護、保養,對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于2小時),總結本周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點,查找危險點,制定防范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后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項目部;有責任配合項目部做好上級部門安全檢查的準備工作,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整改措施要求進行整改。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臺帳。
四、事故責任及處理: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費用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于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遲報或隱瞞不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再發生。
五、其他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是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運用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對爭議解決的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物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及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物品運輸企業的安全意識,確保本年度的安全生產經營,特簽訂如下責任書。
1.企業必須建立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運輸責任制。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運輸的第一責任人,保障企業的危險化學物品運輸的安全條件,并對安全生產運輸承擔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和管理責任。
2.企業要完善現代企業產權制度,建立企業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把車輛和駕駛員納入企業集中統一管理,在簽訂勞動合同和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企業應制訂重特大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企業必須建立駕駛員培訓考核機制,凡從事危險化學物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試合格領取從業資格證書后方能從事危險化學物品運輸工作。
4.企業必須建立駕駛員及車輛的安全行車檔案,認真記錄其安全運行、裝載的情況,并負責組織駕駛員定期進行體檢。
5.凡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車輛,必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
6.企業必須認真執行對危化物品運輸車輛的視情修理和強制維護制度,定期進行車輛技術檢測,確保危化物品運輸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7.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2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 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 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設備、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 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設備。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七、 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衛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 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匯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衛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3
為了加強露天采礦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護采礦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和采礦單位的財產免受損失,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山西集團勉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甲方,采礦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保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常組織學習,增強從業人員遵章守法守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乙方在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新工人上崗必須由老工人進行帶培,熟練崗位技術操作后方可安排獨立操作。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例會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并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檔案及危險源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后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單位的特種專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卷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等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禁止從業人員疲勞作業,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不準招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職后,乙方應到職業衛生部門對其進行健康體檢。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監督正確配備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并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并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志。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使用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新建、擴建、改建的項目,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設計建設施工,落實“三同時”法律規定。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治環境污染。對廢氣、廢水、廢物、粉塵等應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現場,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必須按照公司生產技術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未按技術要求和相關設計要求施工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二十一)、露天采區應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須堅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采區必須加強采礦邊幫管理,采礦要形成階梯狀安全平臺,邊坡角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機械采挖邊坡高度不大于機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鑿巖采礦邊坡高度不大于6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加強作業過程中的邊幫安全檢查,邊幫上的浮石、傘檐要及時除凈,未除凈不準作業。當邊幫發生裂痕或有塌落征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采礦作業和爆破作業。
(二十四)、處理邊幫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和監護,操作人員必須系好牢固的安全繩,邊幫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和車輛通行。對能進入危險區域的路段設明顯警示標志。
(二十五)、加強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由專職爆破員爆破,并嚴格執行《公司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聲響警戒信號的必須使用聲響信號。對于能進入爆破現場危險區的路段必須安排專人警戒和設明顯警示標志。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離為300米。
(二十六)、采礦邊坡頂部或采空區及廢棄的采場以及易發生墜落等危險區域必須設立警示標志或采取防護措施。
(二十七)、采區高壓線路與地面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危險的部位必須設防止觸電的警示標志,所有通電設備的電纜、電線要達到絕緣良好,各配電部位都要有防止觸電的安全防護裝置。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采區必須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采區內積水。
(二十九)、乙方采礦與地下采礦或與相鄰采礦之間互相采礦作業發生危險影響時,互相必須簽定安全協議,明確相互安全責任,落實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范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2、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采取防止人員墜落安全保護措施,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禁止夜間或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3、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并達到技術規范要求。
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時,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裝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9、使用氣瓶壓力容器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必須采取阻車措施,倒車時應有人指揮。
1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置危險警示標志。
四、責任與處罰
(一)、乙方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卸礦、爆破、起重、采礦、剝巖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指導。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和處罰,罰款為10萬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停止其作業并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并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上罰款。因上崗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安全罰款,乙方應現金交納,不及時交納罰款的,甲方則通過公司財務部強制從施工費或采礦費中扣除。
十二、此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4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__〕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后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于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并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抵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 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 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5
甲方:
乙方: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施工、運輸兩項兼顧的原則,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一、遵守XX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X項目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要求。
二、凡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的施工組織以及需要工程列車進行配合的施工組織,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本單位的施工計劃提前通報區間管理單位,與之協商,統籌安排區間施工計劃。計劃審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行車安全和運行線路的暢通,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預先申報作業計劃、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護辦法,經管理單位同意后,納入行車組織統籌安排實施。
四、管理單位在現場運行的列車車長要配合其他單位施工負責人的工作。如發現有影響行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施工組織,及時要求整改。在線路上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必須通過書面形式向車站值班員進行施工要點登記,雙方同時做好記錄,車站值班員根據記錄安排行車的相關事宜。
五、使用動力車在地鐵線路上卸料或使用現場管理單位的工程列車卸料時,施工單位在提報作業計劃時,必須按照現場管理單位的計劃申報表提報行車計劃,注明計劃申報表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以確保行車安全。裝載貨物時,貨物兩側不得超出平車車體,高度不得入侵機車車輛限界尺寸,不得超載、偏載、集載,加固必須符合行車要求,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行車要求的,及時要求其整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有權取消施工單位此次的行車計劃。
六、列車運行到指定地點,上卸車負責人向司機、運轉車長(調車長)布置注意事項并組織指揮卸車。
七、材料物資不可在運行時卸車。一般不允許推進和單邊卸車,特殊情況必須推進、單邊卸車時,用料單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報車站批準,確保行車安全。
八、卸車完畢后,卸車負責人要組織人員清道并確認車輛已全部卸空后,通知運轉車長(調車長)開車。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場后此協議即告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6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書
第一條?施工現場應圍擋整齊,沿街及重要部位須按建設單位要求設置,并保證安全美觀,施工標語內容須征得建設單位認可;現場布局合理整潔,無雜草、積水、異味,場內道路必須進行硬化并保證暢通;各種材料應堆放整齊,施工垃圾須定點堆放,及時清運,嚴禁在施工現場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條?施工現場布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避免擾民;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用廁所,并有專人管理,嚴禁隨意大小便;生活、生產廢水及施工降水未處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壞樹木、綠地;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第三條?外地施工人員必須辦理相關證件,禁止非施工單位人員在工地留宿,施工現場禁止聚眾打牌、飲酒鬧事、傳閱淫穢物品;禁止施工人員在非施工區隨意走動,嚴禁和學生、教職工發生沖突。
第四條?施工_____進出北航時注意校園交通安全,必須緩速行駛,大型機械進出場應提前和建設單位協商,避開校園交通高峰期,必須封路施工時,須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并在路口設置明顯的提示標志。
第五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固定式配電箱應設置圍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禁非專業人員接拆電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妨礙現場安全的用電設備。
第六條?現場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備齊全、位置合理,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嚴禁挪用,保證消防道路暢通;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動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七條?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著裝、佩帶胸卡,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紅色為業主專用顏色),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工人酒后上崗,嚴禁攀爬腳手架,高處作業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第八條?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條?工人食堂必須干凈整潔,無蠅無鼠,操作人員證件齊全,認真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的有關規定,嚴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員宿舍要求衛生整潔,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冬季取暖嚴防工人煤氣中毒。
第十條?施工單位現場應有專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其他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履行。
建設單位:___規建處?施工單位: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7
:
為了確保您在本公司生產、生活等方面有個寬松、舒暢的條件和環境,在生產和生活中避免發生意外和人為所造成的事故。請遵守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在生產中不斷完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在生活中有一個和諧、安祥的環境,公司特訂立安全生產(生活)協議。希望每位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協議條款如下:
一、 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二、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
三、 上、下班時間嚴禁在公司或生產場所聚眾賭博、酗酒、斗毆,如發生上述行為,后果自負。
四、 遵守作息時間。晚上私需外出的員工不得超過規定回廠時間(晚上外出回廠時間為23:00之前),外出期間發生一切意外,責任由員工自己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五、 各有關車間、氨機房、凍庫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生產工序和操作規程,如違規操作,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六、 為了確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凡屬本公司干部、職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磁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進行生活自餐,如擅自使用者發生一切事故責任和后果自負。
七、 凡是公司上、下班時間騎摩托車的干部、職工必須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和帶有安全頭盔。無證駕駛、或超載發生事故或傷亡的、本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 每位干部、職工必須在生產、生活中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對生產機械設備安全意識必須加強,在上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電源、開關等進行操作前檢查,在確定安全情況下進行操作。
九、 目前公司人員結構比較復雜,車輛繁多,為了保證工人和家屬(特別帶有小孩的)的人身安全,要求各員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屬和孩子。嚴禁兒童進入車間等有關生產場所,并做好宿舍內的防水、防電工作。如不遵守安全規定和本協議書,發生一切事故,責任自負,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條款,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遵守執行,如有不盡事宜,將進行補充執行。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8
企業安全生產-你應知道的法律知識
企業法律顧問系列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安全生產非常重要,除了涉及人身安全,也關系到企業的未來發展,如安全生產不規范可能會涉及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因此安全生產管理需引起企業重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吳君瑜律師團隊整理出企業安全生產應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識點:
一、哪些企業必須安全生產?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都必須安全生產,且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即使是只從事研發工作的科技型企業也要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不限于制造型企業。
二、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1.誰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答: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單位生產經營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具體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長投資人等。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職責有哪些?
答:(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時,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
(1)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2)如因此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依據事故的嚴重程度(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處上一年年收入的30%-80%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如因此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4.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同上述第4條規定。
三、關于生產經營單位的相應法律責任
1.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未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2.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如實記錄?如未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應當,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并形成培訓記錄,安全生產行政機關進行檢查時,需能提供培訓記錄。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3.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未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應當,安全生產相應制度企業必須建立。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向從業人員通報?如未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5.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如未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應當,以避免出現安全事故時因無法及時應對而產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6.生產經營單位如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7.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如未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6條。
8.生產經營單位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9.生產經營如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否應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是否應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如未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均應當,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職責各方必須簽訂協議約定清楚。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11.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之間如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2.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是否有效?如無效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1)免除或減輕人身損害的協議無效。
(2)因協議無效,生產經營單位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3.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承擔數額不等的罰款:
(1)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3)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29
(以下簡稱甲方) 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工地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確保爭創文明工地和標準化管理,保障施工的切身利益,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和義務,特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 甲方職責:
1、向乙方認真傳達國家有關部門、公司所制定的方針、政策、制度,落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一切安全用具,檢查和驗收工地上的臨時電線、電器、機械、塔吊、外架、井架等一切安全設施必須符合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如外架、井架、臨時用電、防火等,并請有關部門審批。
4、項目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定期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總結經驗,對存在問題落實措施,及時整改,整改有專人負責。
5、對新工人進場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辦理有關證件和崗前培訓工作。不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和安全技術交底。
6、對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的進行處罰和教育。
二、班組職責;
1、班組必須認真執行和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項目部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各工種的安全,配合甲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2、各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地證件上崗。
3、班組長必須監督落實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和項目部開展的各種安全活動,協助項目部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4、乙方不準帶家屬進入工地(除項目部批準外),宿舍嚴禁男女混居,如被發現每次罰50元,由項目部跑批準的家屬和子女不準在工地里到處亂跑,不準玩弄各種機械設備,如家屬子女由于自身原因在工地里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項目部,保護好現場,配合甲方查明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各自共負責任及費用。
6、班組要對項目部提出的整改意見加以落實,并做到自檢、互檢,然后由項目部復查。
7、項目部以班組長為主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交底(班組的職工由班組長負責交底),工地內發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班組長負主要責任。
8、項目部針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和目標制定一系列關于文明施工、落手清的獎罰條例,條例另附。
以上各條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項目部:班組:
代表:代表:
年月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狀 篇30
為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的落實,保證公司整體運轉的順利進行,同時保障一線全體員工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實現全年運輸無事故目標,特此公司(甲方)與公司總經理(安全主要負責人,乙方)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乙方應在任期內遵守并履行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條例,如不能落實有關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條例,造成重大事故,將受到公司董事會的處罰,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一、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層級領導責任及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
二、企業安全生產指標,杜絕重大人員傷亡事故,輕傷率控制在百分之二以下,死亡率控制在零死亡。
三、總經理(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經營工作負全面組織領導責任;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對法人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改善勞動條件,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認真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組織制定和審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計劃、勞動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組織企業開展職工安全知識、業務技能、操作規程的培訓和教育,實施安全培訓制度,考核勞動保護工作;
(6)組織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種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記錄;
(7)組織落實開展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勞動條件,完善防火防爆設施和設備;
(8)發生事故時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對事故進行認真調查、處理、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查處;
(9)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落實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獎賠預提金),并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
(10)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有效期至雙方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
企業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