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公司維修合同格式(通用5篇)
2023公司維修合同格式 篇1
發包方(甲方):x醫科大學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設備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設備概況
1.1設備名稱:
1.2設備地點:x醫科大學
1.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4工期:本設備自簽訂合同起年月日前竣工。
1.5設備質量:合格。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3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設備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涉及經濟簽證的,需按照安徽醫科大學有關規定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2.3如確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三條乙方職責:
3.1設備質量方面:乙方應加強施工中的質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確保設備質量達到合格等級。
3.2勞動安全方面:乙方應加強施工現場人員的勞動管理和勞動教育,注意勞動安全,做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盜、防觸電等工作,不得隨意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圍護設施,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關規定及規章制度。
3.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現場施工應服從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齊、規范,施工現場保證工完場地清;保持施工現場整潔、通暢。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工作前嚴禁喝酒,對違反責任者將從重處罰,所處罰金將直接從設備款中扣除。
3.4成品保護方面:乙方應加強成品保護工作,既要防止成品被別人破壞,又要防止破壞別人的成品。屬乙方自己的成品,破壞后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破壞其他人的成品,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從設備款中扣除。
3.5負責保護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綠地等不受損壞,否則應承擔相應費用。
3.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與清運等工作,并承擔費用。
3.7保險和設備施工期間所發生傷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3.6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四條工期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第五條設備質量及驗收標準
5.1本設備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設備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設備質量檢驗評定同意標準》(GBJ300-88)等國家指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設備質量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設備和中間設備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設備和中間設備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設備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設備款結算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2)種;
(1)固定價格。
(2)中標價(含投標風險)+經濟簽證。變更部分按實際發生的設備量決算。涉及經濟簽證的,需按照安徽醫科大學有關規定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設備計價規定計算造價,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設備結算采用定額:20x年《全國統一建筑設備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合肥地區綜合價目表》(第二版)、1999年《安徽省裝飾設備綜合估價表合肥地區價目表》、《全國統一安裝設備預算定額20x安徽省估價表》。材料價格采用年月份合肥市建設設備市場價格信息。
6.3取費標準:按四類取費。
第七條質量保證期
本項設備質保期1年。質保期內,設備因自然力等主客觀因素出現松動、脫落等現象,乙方需在2日內到場免費維修。
第八條付款方式
8.1設備驗收合格后,向中標人支付至合同價70%的合同金額;
8..2經安徽醫科大學審計部門審計并出具結算報告后支付至決算價的95%,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無息)。
8.2結算價的5%留取設備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招標人退還該設備質量保證金(無息)。
第九條材料供應約定
9.1乙方采購的材料,應為符合本項目要求、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
9.2凡乙方采購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設備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10.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元違約金。
11.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設備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1.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來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1.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1.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設備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2.2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合肥地區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建設設備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13.1在本次施工中乙方要時刻注意施工安全,同時盡量避免在校園內產生很大的噪聲,以免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和人身安全。
13.2乙方嚴格按程序施工,每道程序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再施工下一道程序,從而確保設備質量。
13.3在施工中,本設備如有變更部分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給予辦理經濟簽證。
13.4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造成已完設備量返工,甲方因承擔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其它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平等地、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招投標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合同未明確的內容一律以本項目招標文件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發包方:x醫科大學(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2023公司維修合同格式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指定乙方為維修車輛的定點單位,訂立如下協議:
一、服務范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二、維修費用
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山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
三、結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結算一次,甲方根據維修費用清單椐實支付維修費用。
四、質量保證
1、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3、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等的檢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4)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2、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經催告仍未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x代表人:x
2023公司維修合同格式 篇3
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并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為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于協議期滿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周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公司維修合同格式 篇4
合伙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書》)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合伙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十條合伙人共_______________個,分別是:
1、姓名: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內繳齊。
2、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內繳齊。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虧損。
第七章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決定委派執行合伙事務;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要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掙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六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到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不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要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合伙企業的出資。
第八章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條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一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二六條規定通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末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五條退伙人對基本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被撤銷;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九條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楚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2023公司維修合同格式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戌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公司宗旨與經營范圍
1.1 本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1.2 本公司的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1.4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注冊資本
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各發起人全部以現金出資,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丁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戊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戌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三章 發起人的權利、義務
3.1 發起人的權利
3.1.1 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了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3.1.2 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 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3.1.4 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本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本公司總經理由執行董事提名,股東會聘任,任期三年,可連聘連任。
3.1.5 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本公司設監事一人。
3.1.6 本公司成立后,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3.1.7 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2 發起人的義務
3.2.1 按照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將認購本公司股份的資金及時、足額地劃入為設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銀行帳戶。
3.2.2 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 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2.4 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 籌備、設立與費用承擔
4.1 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后,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
4.2 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時,同意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支出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五章 發起人各方的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5.1 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5.2 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5.3 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六章 本協議的解除
只有當發生下列情形時,本協議方可解除:
6.1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不包括政策法規環境的變化、社會動暴亂的發生、罷工等社會情況;
6.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發生后的三天內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并各自負擔此前有關本協議項下的支出。
6.2 各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并已就協議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當安排。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起人各方如發生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途徑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訴,級別管轄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
第八章 協議的生效
8.1 本協議一式六份,自發起人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8.2 如無相反證明,本協議首部列明的日期即為本協議簽署的日期。
第九章 其他
9.1 本公司的具體管理體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規定。
9.2 未盡事宜,發起人各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以積極的作為推進本公司的設立工作。
發起人甲(簽字)_________ 發起人乙(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發起人丙(簽字)_________ 發起人丁(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發起人戊(簽字)_________ 發起人戌(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