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職前危害安全培訓協議(通用7篇)
職業職前危害安全培訓協議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簡稱防治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您,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在勞動合同期間,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并且變更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時,公司將重新告知并請您簽署。
您所在區域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如防護不當,該職業危害因素可能對您的身體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在本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職業危害因素采取了職業病防護措施,并對您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我公司將對您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安全衛生培訓,指導您正確使用相關的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安排您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您。您有義務按照公司的要求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根據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一旦您患上職業病,本公司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防治法的規定,您有義務履行以下規定:自覺遵守用人單位制定的本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和制度;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參加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參加職業病健康體檢;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事故應當及時報告用人單位;樹立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配合用人單位,避免職業病的發生;離職時,應該按照公司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參加離職時的職業健康體檢,接觸粉塵作業人員離職后按照GBZ188-20__《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醫學隨訪。
若因您有先天性疾患隱瞞不報或不恰當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導致本人或者他人損害并進而導致公司承擔任何支付和補償責任的,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該費用的50%追究您的個人責任。
用人單位蓋章 本人簽字(確認收到并同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業職前危害安全培訓協議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外出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高20__級 班學生 在自愿基礎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家長送往藝術培訓中心學習。學生自覺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并附上家長簽字。
2.學生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及管理,由家長和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3.學生在外出學習期間,由于意外發生的安全事故,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4.本責任書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學生保管,一份班主任保管,一份學校存檔
駟馬中學簽章 聯系電話
培訓中心簽章 聯系電話
學生簽名: 聯系電話
家長簽名: 聯系電話
班主任簽名 :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職業職前危害安全培訓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小學
乙方: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本校教師在外出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師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據武功縣教育局和河道學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教師外出培訓安全協議書:
1、校外培訓安全責任的主體是教師本人,教師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若發生違法事件,教師本人對在培訓期間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負完全責任。
2、在培訓期間教師應自覺約束自己,嚴格遵守培訓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團結互助,服從培訓單位的安排,接受培訓單位的考核,尊重培訓單位的領導、職工。不做有損于培訓單位和學校形象的事情。
3、培訓期間不干私事,遵守培訓單位的作息制度,按時到達培訓地點,不得擅自離開培訓地點。
4、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酗酒、鬧事、吸煙,打架斗毆,參與賭博、傳銷;嚴禁出入不健康的網吧、歌舞廳、夜總會、酒吧、游戲廳、賭博場所;嚴禁濫交朋友、不自愛、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損學校和單位榮譽等。
5、參加外出培訓的教師,發生特殊問題,應向負責領導匯報情況,不得拖延。
6、教師在培訓期間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外學習安全順利完成。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甲方(學校) 乙方(教師)
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職業職前危害安全培訓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本校教師在外出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師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據武功縣教育局和河道學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教師外出培訓安全協議書:
1、校外培訓安全責任的主體是教師本人,教師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若發生違法事件,教師本人對在培訓期間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負完全責任。
2、在培訓期間教師應自覺約束自己,嚴格遵守培訓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團結互助,服從培訓單位的安排,接受培訓單位的考核,尊重培訓單位的領導、職工。不做有損于培訓單位和學校形象的事情。
3、培訓期間不干私事,遵守培訓單位的作息制度,按時到達培訓地點,不得擅自離開培訓地點。
4、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酗酒、鬧事、吸煙,打架斗毆,參與賭博、傳銷;嚴禁出入不健康的網吧、歌舞廳、夜總會、酒吧、游戲廳、賭博場所;嚴禁濫交朋友、不自愛、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損學校和單位榮譽等。
5、參加外出培訓的教師,發生特殊問題,應向負責領導匯報情況,不得拖延。
6、教師在培訓期間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外學習安全順利完成。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
甲方(學校)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教師)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業職前危害安全培訓協議 篇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通過“培訓平臺”產品相應功能的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定義
1、培訓平臺:指廣西紫竹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紫竹科技”)積極響應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相關政策的要求,針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安全培訓做了大量的調研,自主研發了交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平臺(簡稱“培訓平臺)”。
培訓平臺由企業管理端、駕駛員培訓端兩部分組成,以“互聯網+安全培訓”的新技術與方式對傳統培訓模式進行補充和升級,駕駛員可以通過手機端進行自主學習。
2、使用期限:指甲方依據本協議及附件的約定使用“培訓平臺”服務的期限,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訓平臺”服務的期限。甲方首次購買“培訓平臺”服務的使用期限,最少為12個月。
二、服務內容
1、乙方按照附件約定的服務、版本、用戶數及使用期限等,向甲方提供“培訓平臺”的服務。
2、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將就甲方購買的“培訓平臺”服務開通甲方企業賬戶,甲方可以通過該賬戶登錄“培訓平臺”使用相關服務。
3、乙方以本協議中的甲方名稱、附件中填寫的聯系人、聯系方式為開通賬戶的依據,以附件中填寫的聯系人、聯系方式為服務啟用的通知方式。
4、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訓平臺,并負責為甲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手冊及遠程或現場培訓。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平臺服務費,如若甲方不按時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把賬號收回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培訓平臺服務費。
2、本協議期內,乙方保證培訓平臺出現故障時應及時、積極響應,遇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如提前終止合作,需提前30天告知我司業務員并提供“協議終止說明”及結清費用。
四、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從本合同生效起開始計費;
2、收費標準: 人, 元/人/月, 元/人/年;
3、支付方式:□現金、£轉賬;
4、結算方式:□月結、£季度、□年結(先交費后服務原則);
5、支付時間: ;
6、提供票據:£增值稅普通發票;□收據(如對私只提供收據);
7、乙方統一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注:協議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首年服務費,次年服務費以簽訂時間為收費日期。
五、協議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知識產權保護
1、培訓平臺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圖片、檔案、咨詢、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乙方依法擁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非經乙方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復制、公開傳播、改變、散布、發行或公開發表。
2、乙方培訓平臺運營數據的全部權利,均歸屬乙方所有。前述運營數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戶信息、運營信息等數據。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因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前述運營數據。
3、本協議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之后,甲方仍需繼續遵守上述知識產權條款的約定。
七、其它約定事項
1、保密責任:甲、乙雙方保證培訓平臺產品的所有技術信息和資料,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2、不可抗力:如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臺風、戰爭和其他雙方都認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無法按期履行協議,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協議執行的時間做相應延期。
3、爭議的解決:本協議簽訂后如產生糾紛和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4、其他雙方協商約定事宜:
八、本協議一式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補充約定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職業職前危害安全培訓協議 篇6
(一) 授課協議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直,乙方在完全知悉了解甲方及其相關培訓信息,并完全同意遵守甲方的相關培訓、管理制度基礎上,同意乙方學員 參加甲方舉辦的培訓學校所開的培訓課程。
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準備有關課程。
2、甲方指定專人為乙方培訓聯絡人,負責培訓相關事項的溝通。
3、甲方負責保證課程的教學質量,配備優秀的講師。
4、甲方負責制作培訓講義,安排培訓相關事宜,實施培訓。
(二)學員管理制度
1、學員行為守則
1)乙方應保證學員應嚴格遵循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不曠課。
2)嚴禁學員在學校內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不得攜帶道具等危險品上學。
3)乙方學員應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毀壞喪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4)因學員自己遲到、早退、曠課導致的效果不理想,學校對此不負任何責任,不退學費。
5)學員應遵紀守法,嚴格遵循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對于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擾亂教學秩序者,學校有權對其進行相應處理,屢教不改、嚴重者學校有權將其勸退。
3、學員課堂守則
1)乙方學員應嚴格按照學校課程表按時上課,曠課者學校不再進行相應補習,不退還學費。
2)學員應遵循課堂紀律,聽從教師的指揮,未經許可一律不準外出,不得打鬧。凡因學員不聽規勸擅自離開本學校和故意打鬧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負安全責任。
3)學員應珍惜教室內一切教學設備、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對與未經老師允許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者,老師有權進行制止,造成設備、儀器損壞的應按相應價值照價賠償。
(三)考勤和請假制度
1、學校負責乙方學員的考勤記錄,考勤由相應老師負責記載。學員應嚴格按照學校課程表出勤,對于曠課達到所學課程三分之一者,學校不退還任何已交費用。
2、培訓時間,一般不準請假。學員有事確需要學員回去辦事者,需學員家長或其負責人與學校負責人接洽,由學校酌定。凡是學員本人接洽或直接離校的,按曠課處理,并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3、學員請假,應由其家長或負責人向學校相關人員履行請假手續。對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者,學校一律按曠課處理。
4、對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員,學校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導。經教導不改者要給予懲罰并通知家長。凡遲到、早退三次或遲到、早退一次且時間超過20分鐘者,均按曠課處理,并不退還任何已交費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乙方學員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乙方學員人身安全。
2、乙方學員之間應團結友愛,在校期間禁止追逐打鬧,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3、乙方學員上學、放學接送由各自家長負責,學校不負責任何接送工作。家長應負責學員上學、放學的安全相關工作,并配合學校對學員進行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4、學校對乙方學員在校上課時間安全負責,對故意擾亂課堂教學者,學校有權進行制止相應的處理。在上課時間內,由于學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造成第三人或其他損害的,學校進行賠償后可以向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進行追償。對上課時間以外,由于學員本人過錯或第三人過錯導致的任何賠償責任,學校不負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五)家長接送制度
1、孩子培訓時原則上由乙方親自接送,并將孩子親自交給培訓老師。乙方如發現孩子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有權力沒收,在離開學校時歸還,并及時對孩子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不要帶貴重玩具、飾品、以免丟失;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和帶有可能傷害學員身體及皮膚的飾物或衣服。如乙方有困難需委托他人接送時,乙方要提前電話聯絡培訓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培訓老師,被委托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且需持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后方可接送。
2、實行簽到制度。乙方接送學員必須與甲方當班教員進行人員交接并辦理簽到(離校)手續,凡未辦理簽到手續、無法判明安全責任主體的,甲方不負安全責任;
3、學員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由于家長的過錯,沒能及時接送學員上學、放學,或者家長或者學員在上學、放學的路上,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所耽誤課程一律按曠課記錄,課程所交學費不退回。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預收款;若甲方原因而終止合同,甲方退還預收款。
(七)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補充相關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業職前危害安全培訓協議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后及時回家。并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游戲、跨越欄桿、翻越圍墻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后,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六、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范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____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